前天晚上天津大悦城孩童坠楼的惨案,相信大家都关注到了,关于事件本身,曾有过多种说辞,这里援引新京报的最新报道:事发时父亲同时抱着两个孩子在商场4楼的栏杆处看夜景,期间两个孩子发生争执并打闹,随后,其中一个孩子不幸坠落,父亲去拉拽时,怀里另一个孩子也不幸坠楼。光看到文字就已经足够揪心,哥在这儿就不跟大家分享照片和视频了。
事发至今短短一天多,网上已经发酵出各种论调。哥认为有讨论的空间是件很好的事情,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思考,就越有可能阻止惨案再度发生。哥在这就跟大家讨论下这些论调。
声音一:风水格局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这是哥见过的最意外的观点↓
连哥在天津的朋友也表示好像有那么一丢丢的可能。
对于未知领域哥一直是抱有敬畏的态度,但看新闻的人都知道,每年光儿童坠楼事件就已经车载斗量了,监管不到位的家长更是数都数不清,要怪罪于“不可描述力”也未免有点太粗放了,感觉像是来搅局的。
声音二:强烈谴责媒体对女性的侮辱。
事情的起源是法晚的官微第一时间发布了这条新闻,却错把当事人写成妈妈↓
第二天在网友的口诛笔伐下,将当事人更正为“父亲”,然而因为以父亲为主人公的标题描述为“意外致坠亡”,而之前则为“妈妈没抱住”,力度不一样,被某些网友谴责为仇女。
流传最广的是@ FmUtopia--陌川美子的这条,称媒体故意把爸爸写成妈妈,侮辱女性。
法晚小编犯这种导致报道严重失实的低级错误,对孩子母亲造成了二度伤害,确实是很不专业的表现,应该拉出来狠狠的在屁股上踹上两脚让他长长记性。包括最早还曾传出是奶奶把孩子掉下了楼,都是一样不负责任、先入为主的报道。
常看新闻的人可能会发现媒体报道常会出现所谓“惯性”,比如发生了老虎吃人的案件,一时间就会集中报道老虎吃人的新闻,女司机出了事,就又会集中报道女司机,蹭热点是吸引眼球的一个捷径,但是“故意误写”这个罪名,同为媒体人的哥觉得立不住,为了那么一丢丢连加鸡腿都不够的流量,冒着丢工作的风险去自己造新闻,绝对是得不偿失。
哥更觉得为了一个标题,就把讨论风向转到女权问题上,真心跑偏,就像之前奶奶把孙子掉下电梯,引发了老人带孩子不靠谱、以及婆媳关系太薄弱的说辞太跑偏一样,不管孩子是在谁的手里出了事,需要关注难道不是“监护人”这三个字的含义没被足够的参透吗?
声音三:商城要为此担责。
微博女王姚晨昨天又上热搜了,她suo:孩子的父母已经够可怜,大家就别再苛责啦,应该把注意力放在提高公共场所的安全系数上。
顿时被网友喷成筛子。经测量,商场中庭的防护玻璃围栏高度约为 1.3米,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对栏杆高度的相关规定。这个高度成年人也栽不下去,更别提是几岁的孩子。就算修成大鸟笼,也抵不住有人把孩子举着往下扔。
哥对于微博女王的前半段意见持保留态度,但是对于后半段还是赞同的——哥不是要支持对商城追责,而是支持大家对公共场所里安全隐患的讨论。
有人说民航的每一条规定,都是以付出生命为代价的,其实不光是民航,哪里都一样。我相信每个做父母的看到这次的惨案都会偷偷捏把冷汗,谁都不敢保证自己百分百没把孩子置于危险境地当中过,虽然自己可能事后才意识到,或者根本还没意识到。虽说故意谋杀就算护栏13米也不够防,但是对于意外,还是应该留出“防傻”余地的,不管是安装防护网,还是立安全警示牌,或者干脆安插保安巡视,这些方案或许都不够理想,但是智慧在民间,我相信每一次讨论都会推动规则更完善,这才是舆论的真正价值所在。
声音四:父亲应被追诉刑事责任。
其实哥看到这个惨案,除了震惊以外第一反应也是:WX!这JX什么家长?这TX都可以?!这不是杀人吗?!俩娃还那么小,死得也太!冤!了!
然而,刑法中对过失致死的条例是这样讲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故,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把两个孩子举过护栏确实是父亲对于臂力过于自信了,但是孩子打闹却是无法预见的原因,所以是事故还是犯法,还需要更多现实依据才能裁定,光靠舆论压力是无法为他定罪的。
冷静下来想一想,刑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管这个爸爸是否被判刑,他的家庭、他的后半生都已经被毁了,他未必不想坐牢来惩戒自己,就算在外面也是煎熬。哥身边有不少当爹的兄弟,当哥问起,假如你是惨案中的父亲你会怎么做,一位兄弟毫不犹豫的说:跟着跳下去。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讨论,可以威慑到那些把孩子当私人物品、不负责任的父母,而对于更多的父母来说,光吓唬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更有价值的是加强安全教育,教他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小孩,规避危险。我们的很多父母在这方面还差得太多太多。
举个例子,在英国假如汽车上没有安全座椅,医院是不允许把婴儿接出院的。而在我们这儿,多少人的安全座椅只是个摆设,有的车上甚至连摆设都没有。甚至哥还在高速上见过有在副驾位置上抱着婴儿的,请问您是想用他当防撞条吗?
哥还听出租车司机说过一个他身边的例子,一对夫妇推着婴儿车正准备过马路,大概是没给孩子系安全带或者是没系好,一个没留神婴儿就溜下来掉到马路上了,结果后面的车子没刹住直接就把婴儿给碾了……
最后,如何做一个有安全意识的父母。
良心建议:建议把《Happy Tree Friends》看一遍。
这部由Mondo公司制作的动画,最初诞生的目的是作为儿童安全宣传教育短片,里面由各种萌萌的小动物演示了各种意外死亡的可能。虽然它的血腥残暴程度已经不适宜给儿童观看了,但是给家长学习还是可以的。比起某些大锅底砸完脑壳主角还是活蹦乱跳的脑残动画片,哥觉得这个动画片很有教育意义。
来不及观看的同学,哥总结了八条带小孩外出的不完全安全防护建议,欢迎补充:
1、推婴儿车的家长一定要用直梯,假如抱小孩坐扶梯,请一定要抓好扶手,最好使用婴儿背带。尤其不要让孩子骑在脖子上,万一电梯逆行或紧急停运,大人根本无法掌控平衡。
2、不要扶孩子坐或站在商场高层围栏上看风景,相反,给孩子在胸前画一条隐形“安全线”,告诉他如果窗户或栏杆达不到这条线,就不要将身体探出去。
3、婴儿乘坐私家车一定要使用安全座椅,不要因为孩子哭闹就抱在怀里,一旦发生撞击,第一个飞出去的一定是孩子。
4、任何时候不留婴儿独自一人,无论是独自留在车里还是在家里,意外总是偏偏发生在让孩子独处的那几分钟。
5、如遇到悬崖或湖泊,孩子必须走在相对安全的一边,因为孩子的行为不可控,务必将意外风险控制到最低。
6、不要让孩子一个人去公厕。孩子很容易受到性侵或尾随,家长无法及时保护。
7、因为婴儿车视线低不容易被司机看见,手推婴儿车过马路时,家长要一前一后,假如只有一个家长的情况下,尽量紧跟前面的行人。而且使用婴儿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8、跟孩子出门务必少玩手机。
每个妈妈在怀孕时,都祈祷胎儿能顺利通过每一道产检,健健康康的出生。其实比起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孩子安全的长大才是真正要克服九九八十一难。当父母是不需要考试,但这并不代表当父母不需要学习,希望经过此次惨剧,能有更多父母把监护人的责任真正的担起来,别让惨剧再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