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谈谈房地产的数据问题,数据的不透明是导致中国房地产乱象的主要根源之一。
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文章显示: 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比2012年增长了11.1%和23.3%,年均增长分别为2.7%和5.4%。
对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8平米这个数字,很多人吐槽被“平均”了。
按照这个数据,一个三口之家,平均居住面积应该超过120平米,很多人觉得自己拖了后退。
令我比较意外的是,国家统计局对大家的吐槽做出了公开回应。因为大多情况下,外界对统计数据的吐槽,国家统计局一般不会回应。能够迅速回应社会的关切,这的确是值得点赞的进步。根据国家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副主任潘建成的说法 ,“当一组数据的差距特别大,尤其是特别高的那部分数据比较多的时候,中位数和平均数的差距就会拉大,但不是‘被平均’这个概念。中位数和平均数是两个不同的代表平均水平的数据,只不过说,你要如何去理解。目前发布的
40.8平方米的平均数是那种算术的平均数,而人们一般感觉上更能接受的是中位数。
”因此,潘建成强调,
这个数字“不存在是不是被平均的问题,对此,要理性去分析”。
潘建成在回应中还谈到了中位数和平均数各自的价值,以及40.8平米这个数据是如何取得的。
除了我不同意否认40.8平米这个数据“存在被平均”的说法外,其实潘建成先生这次关于住房数据的回应,还是有很价值的。
40.8平米本来就是城乡居民住房面积的算数平均数,的确是被平均了,否认“被平均”纯属此地无银。
但潘建成先生的回应有三点值得关注:
第一
,他承认这个数据只能反应城乡居民总的居住情况,并不能更好地反应民生的改善程度。
如果要体现民生的改善程度,最好用中位数
,中位数反应的是真正的不受两头影响的“大数据”;
第二
,40.8平米是这个数据是抽样数据,样本数有16万户,而且是城乡居民一起的平均,城镇居民的居住建筑面积是36.6平,而农村是45.8平;
第三
,由于城市和区域的差异,不同的人对这个数据的感受是不一样的,大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要小一点,而三四线,包括县城的居住面积要大一点。
当然,外界的吐槽,包括潘建成先生代表统计局所的回应,再次反应了房价统计数据上存在的问题。人均居住建筑面积40.8平米这个数据,最起码有这么几个问题:
第一,这是一个抽样数据。其实我们更期待,笔者也一直在呼吁,国家统计局和住建部开展一次全国住房情况的普查,调查清楚中国住房存量的基本面,每个城市究竟有多少房子,每个城市的供求关系究竟如何,
这是我们正确认识中国房地产的前提,也是房地产政策能够科学的前提。
第二,这是一个简单的算数平均数,而不是一个更能科学反应居民居住面积状况的中位数。潘建成先生既然承认“中位数”更好,但16万户的中位数数据,他在回应的时候也没有公开。为什么没有公开?其实他的回应里有答案,“这数字把16万从高到低一直排下来,那么排到最中间的,第8万个人,这个人的居住面积是多少?这个就是中位数,当人们的居住面积差异很大的时候,这个中位数一般会低于平均数,甚至会远低于平均数” 。
为什么不公开中位数,因为抽样的实际中位数要比平均数低很多。
而且,住房面积差异很大,有些人拥有很多房子,而有些人没房子,这其实再次印证了“被平均”是事实。
第三,这是一个“城乡”平均数,城市的,农村的,综合在一起。其实这种综合一是没意义,二是容易误导。
把农村住房和城市住房搞一起平均,毫无价值。
按照这个平均法,随着城镇化推进,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这个平均数未来甚至可能下降。因为农村的居住建筑面积远高于城市。
特别是,大家一定要弄清楚,
这是一个“建筑面积”,而不是真正的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中含有公摊数,需要除去公摊折合成使用面积。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使用面积,这个数据还要打折。也就是说,实际的使用面积应该是低于40.8平米这个数据的。
但是,问题恰好在这里。相反,我不认为这个数据被高估,我的观点是,
不管统计局用任何数据,这个数据都可能被低估。
为什么:
其一,大量的小产权房不可能被统计在内。
小产权房在合法化之前,是不会被纳入总体数据的。全国的小产权房有多少?各种差距很多的数据,但我比较认可的数据是60到70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