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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行业舞弊迹象及审计应对之策

会计雅苑  · 公众号  · 财务  · 2024-12-2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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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北京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2期(总第6期),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浅论软件行业舞弊迹象
及审计应对之策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财务舞弊案件从严从重查处的力度,在对待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方面持“零容忍”态度。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我们一贯坚持以质量为导向的管理机制,配置反舞弊专业团队,充分利用数智化工具,并深入开展舞弊案例研究,持续提升财务舞弊的识别及应对能力。


在开展舞弊案例研究与实务案例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近年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出现舞弊行为的公司数量及比例增加,该行业已成为财务舞弊的易发、高发行业。

鉴于此,我们结合监管处罚案例及实务操作中的经验,对软件行业财务舞弊的识别方法及应对策略进行了分析及总结。


一、软件行业舞弊高发的原因及行业特征


(一)业务流程简单且产品多为虚拟化


软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呈现虚拟化特征,其业务流程相对简单,传统的产销存基础勾稽关系难以用于验证此类业务的真实性,且因多数情况下不存在实物流转,无法获取物流单据等第三方凭证进行核查与佐证。


(二)收入与成本缺乏直接对应关系或受专业知识局限难以判断合理性


1、标准化软件

标准化软件的直接成本主要涉及软件载体、操作手册等,成本金额较小,且无法从收入成本配比关系角度进行合理性分析与真实性验证。


2、定制化软件

定制化软件的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但鉴于审计人员通常缺乏软件开发的专业知识,难以判断人工成本与开发进度的匹配关系是否合理。


(三)业绩依赖重大合同且时段法收入确认易被操纵


部分定制化软件业务采用时段法进行收入确认,单个合同金额较大且毛利较高。然而,由于软件开发业务的专业性,审计人员难以验证其开发进度及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


(四)软件企业享有税收优惠,造假成本较低


虚构收入和利润通常需要承担一定的税收成本,但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销售享受缴纳增值税超过3%税负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这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增值税加上附加税费实际税负不超过4.56%,加之一些软件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所以软件企业的造假税务成本较低。


二、软件行业财务舞弊的部分异常迹象


(一)标准化软件产品销售时间的异常集中


案例情况:A软件公司的标准化软件主要销售给政府客户及商业客户,以前年度部分政府客户存在第四季度验收情况,而商业客户全年收入分布相对均衡,但在20X2年商业用户销售业务呈现年底集中确认收入的现象,11月、12月的软件销售占比远超过其他月份,甚至在12月的最后10天出现了较为集中的收入确认情形。

然而,依据该标准化软件的产品特性以及客户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获取公司收入确认相关证据后发现,验收单据无经办人员签字,提供的与客户沟通的聊天截图中日期为修图篡改,软件使用培训签到表存在同一人员不同签名字体等异常情况。

分析:年底集中确认收入且与产品特性及客户特点不符,表明A公司可能存在虚构业务的情况,而修图篡改聊天记录时间以及培训签到表中字迹不符的情况,充分说明A公司已经存在伪造证据以掩盖舞弊行为的操作事实。

(二)标准化软件销售的应收账款余额异常


案例情况:B软件公司的标准化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明确规定“卖方在确认买方付清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即为使用方出具软件产品的正式软件授权许可证书,并同时授予产品序列号及激活永久授权许可证代码。”

然而,B公司实际采用赊销模式,且后期回款进度缓慢,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销售收入金额的比例超过50%

分析:通过了解同行业同类公司销售流程,发现同类公司销售的产品类型及收入确认原则与B公司相同,但会严格把控激活时间,仅在收到款项后才提供许可,显然,B公司的做法与行业惯例相悖,违背商业交易逻辑,存在财务舞弊风险。

(三)新增客户规模异常


案例情况:C软件公司在20X2年新增众多商业用户,经查询,其中有28家新增客户实缴资本均为0,而对应的销售收入金额却超过2,500万元。审计人员随机抽取五家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其中一家公司实际办公地址为某员工宿舍。

此外,经IT审计人员检查发现其软件激活码截至次年6月仍未激活,且截至走访当日,C公司尚未收到该客户的销售款项。

分析:新增客户实缴资本为0且部分客户存在软件激活码未激活、未回款等异常情况,可能存在虚构客户或虚假交易以虚增收入的舞弊风险。

(四)经销商模式下客户突增突减的异常变动


案例情况:D公司采用经销商模式进行软件销售,但在20X8年及20X9年均出现前七大经销商的异常变动。20X8年较20X7年新增经销商10家,其中5家处于当年销售前七大;20X9年较20X8年新增经销商6家,同样这6家经销商的销售排名处于当年销售前七大内。

连续两年存在前七大经销商的异常变动,与经销商销售模式的惯例不符。经审计人员以用户名义向前七大经销商咨询购买D公司的软件产品,发现有5家经销商表示并未代理过D公司的产品。


分析:经销商的异常变动以及部分经销商否认代理关系,可能存在通过虚构经销商或操纵经销商销售数据进行财务舞弊的风险。

(五)客户与供应商存在疑似关联关系


案例情况:E软件公司与供应商(技术外包)某省X公司的两份合同均为1228日签订并当日付全款,而验收日为1230日,付款日早于验收日。经查询,E公司客户Z公司的注册地址与供应商X公司注册地址在同一办公楼同一楼层。

在检查供应商X公司开具给E公司的发票时,发现发票上存在多层叠加盖章情况,经对比,该发票上错盖了客户Z公司的发票章,为补救此情况,供应商X公司用其发票章进行反复加盖以掩盖Z公司的发票章,该业务商业合理性存在明显异常。

分析:付款时间早于验收时间、客户与供应商注册地址相近以及发票盖章异常等情况,可能表明客户、供应商与E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虚构收入的财务舞弊风险。

(六)外包供应商无相关资质且合同签订时间异常


案例情况:F公司主要业务为定制化软件开发,部分软件的主要开发业务由外包供应商完成,业务合理性存疑。进一步检查发现,部分外包合同签订时间早于F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的时间;部分外包供应商实缴资本为0、参保人数极少,不具备相关开发能力。

分析:外包合同签订时间异常以及供应商无资质等情况,可能存在虚构业务或与不具备开发能力的供应商合作以操纵利润的舞弊风险。

(七)研发人员离职率较高且无法核实期末员工在职在岗情况


案例情况:G公司为软件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承担软件开发任务,经检查花名册发现,其研发人员离职率异常偏高,年末研发人员总人数为84人,而当年研发人员离职人数高达35人。

对于稳定发展的软件公司而言,研发人员的异常变动可能导致公司不具备完成在手合同的开发能力,因此审计人员在盘点同时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核查,发现G公司下属某分公司作为研发基地,在岗人员多为研发人员,但办公地点内多数工位空置,公司的固定资产计算机数量也少于研发人员的数量。

分析:高离职率以及研发人员工位空置、计算机数量少于人员数量等可能表明公司虚报员工人数,公司不具备完成在手合同的相应开发能力,可能存在虚构开发业务的财务舞弊风险。

(八)公司无法提供售后及技术支持的记录等以证明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案例情况:H公司软件产品销售合同中售后服务条款约定:用户可通过公司的电话、传真直接与公司技术服务部联系来获得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电话4000-XXXX-XX,还可登录公司官方网站,点击在线咨询以获取技术支持服务,但公司无法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记录。

分析:软件公司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应为日常工作内容,但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记录,不符合行业惯例,存在公司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记录与实际业务严重不符的可能,公司存在虚构业务的舞弊风险。

三、软件行业财务舞弊的应对措施


(一)对异常经营活动保持职业怀疑


根据软件公司的产品特征,充分了解软件公司的业务流程,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对异常经营活动,如新增且毛利过高的业务、非主业的重大交易或事项、超出公司经营能力(包含技术能力、生产能力、运营能力等)的业务、经销商频繁变动等情况等,及舞弊动机、迹象,如存在完成业绩承诺、规避退市、维持股价、再融资等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对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异常情形保持职业怀疑,如收入波动异常或收入确认时点集中度异常、产品分类或收入结构明显变化、毛利率显著偏高或偏低,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例异常,大额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应收账款,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规模不匹配或变动趋势相悖,研发费用异常波动,研发人员工资薪金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指标贴近财务类退市标准或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等情况。


(二)关注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通过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应对措施,针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关注交易业务商业背景的真实性、销售模式的合理性,并结合工商、司法等公开信息,排查重要交易对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注关联方、客户、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业务规模、实收资本、社保人数、经营范围等,关注客户、供应商与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相同人物关系、注册地址、联系人或邮箱等,识别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进行显失公允交易的情况。


对控制偏差保持职业怀疑。如公章使用或资金支出审批不规范,分包合同签订日期与主合同签订日期矛盾,客户或供应商成立时间与合同签订日期矛盾,发货单、验收单、发票等单据缺失或缺少印章、经办人签字等必要信息,客户签收日期与销售订单、物流单据、验收单据等日期矛盾,编号存在涂改、不连续、编码规则不同等。


关注内控流程各关键控制节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完整性,对重点项目进行内部控制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洽谈、内部审批、合同签订、业务开展、开发过程中关键节点沟通、项目验收发起、验收过程、开票及付款申请发起等环节)穿行测试,对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恰当应对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舞弊风险或舞弊迹象,切实控制审计风险。


(三)根据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


对于标准化软件的销售业务,需充分了解软件企业向客户提供许可、管控激活数量以及获取激活反馈的相关业务流程,获取软件企业得到的激活反馈记录,并结合销售合同及激活码可绑定设备的台数,对客户激活状况进行检查及核对,以此来验证客户在购买标准化软件后的实际使用情形。


针对定制化软件及系统集成类软件开发业务,可由IT审计人员根据甲方需求的功能点并按照工信部发布的《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进行软件开发项目工作量估算及成本估算,进而对软件开发项目的开发进度、工作量及成本进行核对,验证软件开发业务的真实性、收入成本核算的完整性。


另外,针对软件企业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应结合合同条款及行业惯例,深入了解相关业务流程,获取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的工作记录进行检查,辅助验证软件业务的真实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软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未来,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软件行业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舞弊迹象的识别机制和应对措施,为软件行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