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装备的第一种大口径火炮,是1954年仿制生产的122毫米榴弹炮,简称54式122榴弹炮。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军武器装备多是缴获而来,品种繁多,维护使用不便。鉴于此,我国与苏联达成协议,引进苏制武器装备以替换我军旧杂式武器。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兵工代表团出访苏联,经谈判与苏联签订关于中国工厂获得制造苏式枪炮、弹药特许权和苏式枪炮、弹药样品、生产技术资料及必要时派遣苏联专家给予技术援助的协定。
1952年,中央军委在听取苏联专家组意见基础上,于5月拟定《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决定利用苏联提供的图纸资料自行仿制15种陆军武器,其中就包括苏制1938年式122毫米榴弹炮。
“1938年式122毫米榴弹炮于1940年开始定型生产,虽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过的旧炮,但志愿军炮兵使用后反映此炮可靠、耐用、射击精度良好,所以我国选择其最终改进型进行仿制生产,也在情理之中。”军事科学院研究员孙晓文说。
1952年下半年,齐齐哈尔的127厂在苏联专家指导下开始试制生产122毫米榴弹炮。仅用一年多时间,仿制的122毫米榴弹炮就研制成功,于1954年9月试制生产出第一批成品,通过定型验收后,定名为“1954年式122毫米榴弹炮”。
该榴弹炮的成功生产并大量装备部队使用,使我军拥有了可靠火力保障,后经完善,成为当时先进可靠的主流火炮,直到20世纪80年代陆续退出现役。
现在54式122榴弹炮大部分转入预备役部队使用,少部分作为国防教育展品发挥余热。
(刘憬杭 解放军报记者 刘昌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