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这个系列可能会写
7
篇(
包含一篇番外篇
),跟读者瞎侃侃银行理财业务。其实,老早就有这个想法写一写银行的理财业务,但是一直感觉火候不到。因为,银行对于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太少了,外人根本不知道理财业务内资金运作的方式。随着,我对银行业务的理解逐渐深入,现在虽然关键信息还是靠猜的,但是估计能猜中的概率比较大。以下的内容全部来自公开信息
+
我个人的凭空猜测,如果和银行真实的理财业务有任何出入,请以银行披露的信息为准。
今天的第一篇,我们先来侃一侃银行理财挣的什么钱。这里我们抛开理财带来的客户粘性和产生的低成本客户存款不谈,只看纯理财的收入。其实,投资者只要看看理财产品的说明文件就清楚了,只要是理财产品需要对客户收取的费用,基本就是银行赚取的费用,理财产品主要的收费包括如下几类:
固定投资管理费是理财计划管理人手续的固定投资管理费,费率从
0.1%~1.5%
不等,一般现金类的理财计划最低在
0.1%~0.3%
左右,固收类的略高在
0.2%~0.5%
左右,
1.5%
属于权益类理财计划的管理费,基本和公募基金的管理费相当。
销售服务费是销售服务机构收取理财计划的销售服务费用,现金类的理财计划销售服务费在
0.2%
。但是注意,销售服务费未必由本行收取。假设建银理财发行了一款理财产品,而招商银行作为该理财产品的发行渠道方代销该产品,那么销售服务费就由建银理财公司支付给招商银行。
托管费是由理财计划发行方支付给理财计划托管银行的费用,一般费率在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不等。
浮动投资管理费顾名思义是理财计划管理费的收取采用“浮动”方式计算。这个方式是从基金那边学过来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支点式”上下浮动管理费基金,基金管理人实际收取的管理费与理财计划的业绩表现直接挂钩;另一种提取“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理财计划管理人在收取固定管理费的基础上,当基金的业绩超越预先设定基准时,按照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收取附加管理费。
目前,国内银行在售的理财计划确实有部分采用了浮动投资管理费的模式,采用此模式的理财计划多数选择了第二种固定管理费
+
超额业绩提成的模式。比如:某固收类理财计划
100
亿,已知管理费用为
0.5%
,销售费用为
0.2%
,给定的业绩标准是
4%
,超过部分提取超额业绩提成的比例为
x
。假设最终理财计划扣除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之后的收益为
4.5%
。那么
银行可以收取的管理费总共为:
100*
(
0.5%+0.2%+0.03%
)
+100*
(
4.5%-4%
)
*x=0.73+0.5x(
亿元
)
。
那么这个
x
的比例范围是多少呢?这个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现金类产品多数超额提取比例小于
20%
。而对于定期开放类的固定收益产品,提取比例就各式各样了,甚至不排除提取比例
100%
的产品。比如:中银理财
1
月
14
日开售的“稳富”(封闭式可续期)理财产品,期限为
1186
天,业绩比较基准为
4.5%
,固定管理费率为
0.1%/
年,对于超出
4.5%
的收益部分按照
100%
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这个就相当于理财产品收益上面封顶了。超出
4.5%
的部分都归银行。
一般采用
100%
计提标准的产品通常固定管理费都是比较低的比如中银这款固定管理费只有
0.1%
。但是,这里面还是有一些道德隐患的,毕竟资管新规后理财产品是不保证刚兑和收益的。
在这种超额收益全部计提的产品中,理财计划管理者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即为了提高收益追求高回报、高风险的资产,不出问题,超额收益归自己,出了问题亏损由投资者承担。
不过,其实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超额收益本就是归银行所有的。比如,各位前几年去银行买理财,一般理财收益预期
4.5%
,到期基本就是
4.5%
。实际上是银行自己对理财产品做了“多退少补”——
超额收益银行自己吃掉,如果理财计划对应的资产池出现问题,银行一般会对本金兜底,即我们说的刚兑。
2019
年底资管新规出台后,各家银行都成立了自己的全资理财子公司。规则变了,玩法也会有很多变化。这个在后面的文章再讲。
目前看,银行在理财业务上的收入以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为主,未来浮动管理费收益将会是较大的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