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Photo by Pixabay
作者:
Anna Wu,
资深诺友,人生体验者,现实的理想主义者。个人公众号:梦影露电。
2024 年 9 月 30 号下午 5 点,是我人生的又一个转折点。
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清楚到一个时间点,因为那是一个线上电话会议开始的时间。
在那个电话之前,我刚刚结束另一个线上会议,我们讨论得意犹未尽,因为其中一个同事要赶飞机,我们讨论还没完结,约了下一次继续。
在那个电话里,我只听到一句话,然后大脑变成一片空白,眼泪夺眶而出,像坏掉的水龙头,不受控制地无法停止。
那致命的一句话如一支箭射中我的心。那句话是——"I'm so sorry to inform you this Anna but we have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with you."
(Anna,我非常抱歉地通知你,你的合同被终止了。)
其实也并非毫无心理准备,因为在这之前的半个月,公司发展状况突然被爆出资金危机和生产危机,本来的欧洲之行突然出现 180 度的转弯,变得岌岌可危,已经对外公布要裁员 1600 人,为了让公司继续生存下去。
但我万万没想到,我会是其中那一个。还是在国庆假期的前一天,临近下班的时候。
情感上的打击远比失去工作本身要大太多。
但我没取消之前安排好的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的骑行活动。一方面我知道,即使我不去我也做不了什么,另一方面,去大山里骑车,跟大自然在一起,能让我放松下来。
于是,大山里待了三天,每天爬坡
(骑行爬坡)
,
体力上的考验反而让我更加充满力量,因为每次最艰难的时候,汗水一滴一滴清清楚楚地滴下来的时候,我没有放弃,哪怕很慢,我还是一脚一脚蹬上去了。当我爬上山顶的时候,看着远处连绵的山峰和下面的盘山公路,内心一个声音腾起:I'm so proud of myself.
我可以。
三天之后,我回到了上海。内心的悲伤并没有一扫而光,那种难过需要时间去治愈。但是,我的重心转移了。身边的人得知我被裁之后,都告诉我,那就尽量争取经济补偿吧。
于是,我迅速行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研究中国劳动合同法。
老实说,虽然工作了近 10 年,换过不同的公司,但是我对劳动合同法一概不知,而且每次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我都没有仔细看过,只核对几个数字和日期。
除此之外,我还向外求助,我在朋友圈发出询问。很快,有好几个平时不咋联系的朋友给了我回信,他们有的是资深猎头,有的是外企 HR,有的是法官,有的是企业高管。他们都从不同角度给了我非常中肯的反馈和建议。
我还第一次从朋友的口中得知上海是有官方渠道可以打电话去咨询的,甚至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这在以前,对我来说是多么遥远和陌生的领域。
于是,基于法律条文,再综合各位朋友的意见,以及官方电话咨询的反馈,我认定公司当下的情况,如果想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合同,是属于违法解除。因为它不满足任何一条劳动合同法里雇主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我拒绝接受 “N+1” 的经济补偿。
(“N+1”,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劳动者补偿的一种方式。“N”代表劳动者在企业的工作年限,“+1”则代表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国庆假期结束之后,漫长的“谈判”之旅就开始了。
我先简单交代下背景。
我供职的公司是在瑞典,团队和上司都在瑞典,我一直是远程办公。但我的劳动合同是跟上海一家公司签的,因为瑞典公司在亚洲没有任何实体,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签合同。
所以,在劳动关系上,上海公司是我的雇主,但实质上过去 3 年,我从来没去过上海公司,他们只需要按时给我打工资就行
(工资实际上也是瑞典公司支付的)。
这让谈判增加了难度。
因为虽然根据法律合同,我其实是需要跟上海公司谈判就行,但由于这种关系的复杂性,我前期一直在跟身处瑞典的英国人上司沟通和协商。我们关系一直很好,相互欣赏,彼此尊重。所以,我们的沟通一直是良性的。但是,这时候,文化差异就凸显出来了。
他反复多次很诚恳地告诉我,在瑞典,无论工龄多长,最多给你 1-3 个月的缓冲期,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所以他那边实在没有办法为我做任何争取。
他说他的上司以及公司都无法理解我为什么提出这么多经济补偿的要求,为了体现公平,他们
(瑞典公司)
是不会接受这样的要求的。
所以,你可以看出,由于文化差异,瑞典那边始终认为我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对于这点,我后来做了两点回应。
一、我明确表示我追求公平正义合法,我的诉求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过去 3 年,因为我人在中国,我也没有享受他们人在瑞典当地得到的不管是公司也好还是社会也好给到的福利,那现在,我的劳动关系在中国,就得按照中国法律去处理。
二、我解释了中国和瑞典文化不一样,社会体系和社会福利系统不一样,在中国,因为社会支撑体系没有北欧那么完善和全面,所以法律对雇主有非常清晰的法律条文规定,要求他们对雇员有相对应的经济性补偿。
然而,我的回应和解释虽然得到了英国上司的理解,但这个事情依然没有进展。他本人也陷入不知道怎么做的境地。
上海公司找我约谈过一次,在那次见面谈话中,他们也是第一次得知我的具体情况,才意识到瑞典公司那边的做事方式有点不太妥,但这可能是文化差异导致的。
从我的角度看,也有上海公司和瑞典公司之间的沟通问题。
无论如何,在那次谈话中,虽然艰难, 但我还是坚持了自己的立场,再一次表明自己的诉求——我不接受 “N+1” 的补偿。
后来,这事仿佛就停滞了,除了之前英国上司口头上跟我说的 10 月 31 号,没有任何人给我任何官方通知。
直到 10 月 29 号,临近预期的 last day 的倒数第三天,我接到上海公司的电话,跟我约了第二天开个线上会议。
第二天会议上,我才知道他们拉进来一个法律顾问,说是为了推进事情的进程。我觉得本意是好的,那我们就好好沟通。
没想到这位刘姓律师举着“我用我的经验来跟你分享分享”的牌子,单口说了半个多小时,中心思想就是我作为一名年轻女性跟公司打仲裁对我的种种不利,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对家人的消耗,对找下一份工作的负面影响等等。
然后用一句话总结:也没差多少钱,你就算了吧
(这是我对他讲话的总结)
。
由于是语音会议,大家没有开摄像头,但是我还是能从这位律师的语气中听出他对自己这番单方面毫无停顿的爹味十足的输出的满意之情。
回头看,我确实得感谢他,因为他的那番话,非但没劝退我,反而坚定了我要坚持到底的决心!
从事实角度来看,他没有做任何功课,没有去深入了解我的合同背景,被裁的来龙去脉,就更别提对我个人的了解了,他只是戴着一副他自认为看过很多案例的自满的眼镜,随意对我做出判断和评价。
而我,确实扎扎实实做过功课的,他提到的每一条作为劝退我的理由,我都研究过,考虑过,并且做好充分的准备去面对和接受,就仿佛他每次杀过来的球我早就预料到的,根本不造成杀伤力,相反,我对他的想法感到可笑可气,因为他把我想得太狭隘。
举个例子,他说如果有仲裁的经历,可能下一个雇主会认为我是个难搞的人,因此不利于找工作。
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虽然没机会也不想打断他的发言,但是我真的在心里狠狠地笑了。
第一,我对自己的工作能力深信不疑,能力会帮我说话;第二,我不认为一个企业仅仅因为我有仲裁的经历就在不去了解背后原因的前提下武断拒绝。
工作本身就是双向选择,有这种价值观的公司也不值得我为它打工。
会议结束的最后,上海公司这边态度也很好地说要再去跟瑞典那边沟通。我也表达我是愿意协商解决的,仲裁是我最后的不得不做的选择,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我必须用这最后的法律途径去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
就在我等待结果的时候,事情的走向突变,我在 30 号当天下午 3 点突然收到上海公司邮件问我是否接受月薪 XX 的岗位
(远低于我之前工资),
如在 3 小时内没有回复则视为拒绝接受公司提供的这个岗位。
收到邮件的那一刻我特别惊诧,上午还答应去协商,怎么就突然来了这么一招。一瞬间,我有点不知所措,我立马把这个告诉了队友,队友安抚我,说不用回应,这是他们在走他们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流程。
果不其然,傍晚 6:34 分,我收到了单方面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正式邮件。这一刻,到底是来了。
“解除合同通知书”里那几行字还是有点触目惊心的,毕竟我从未经历这样的事,虽然明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错,但还是会感觉到那种“被分手”的挫败感。
是队友给了我安全感,他告诉我,从法律意义上,当他们发出这个通知,无论我接收与否,都代表雇佣关系的结束了。
但是,这也意味着,我可以正式走仲裁这条路了。从某种角度上,这帮我迅速斩除了之前任何情感的犹豫以及对谈判的担忧,因为事情发展到这里,仲裁是我唯一可以争取自己利益的路径,再无其它,再无任何谈判的余地和可能性。
那就大胆往前走吧。
我迅即在网上搜集资料,本来打算次日就去提起仲裁申请,但队友劝说我慢下来,说刚好可以利用那个周末好好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我听从了队友的建议,在周末整理好了相关材料,打印复印,查好了仲裁的基本流程。
万事俱备,紧接着下一个周一的早上,我特地化了淡妆
(我已经很长时间不化妆了)
,
穿上了商务休闲的衣服出门了。
因为提前预约好了,所以进去就直接到了工作人员那里,让我填写表格。因为提前做过功课,所有这些流程我都清楚,表格的填写内容我都提前写好了,保存在手机上,直接照抄就行。
一切从容不迫地进行着。
填写完两份表格交给工作人员校对,他指出了一些细小的问题,然后我反复修改,最后人家都中午午休了,还是耐心等我写完最后一个字。
当我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大厅里走出来,我感到一身轻松。
我有穿越恐惧的快感,虽然那天天是阴的,但我的心透亮。
从始至终,我像任何一个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的普通打工人一样,我有过担忧和顾虑,我有过恐惧,只不过
那个一定要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合法权益的决心盖过了那些恐惧,那个决心引领着我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