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经济新闻》7月3日报道,围绕北美市场的液晶电视商标使用权问题,夏普此前起诉了被授权使用其商标的海信集团,夏普诉称,海信的做法给夏普的商誉和声誉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并提出高达1亿美元的索赔请求。
" 0.237亿美元:35.2亿美元"。
前者是海信2015年收购夏普(SHARP)墨西哥工厂及南美和北美5年品牌使用权的代价,而后者则是富士康2016年接手夏普控股权的代价。
可以看到,标的物同样指向夏普,但是,海信的收购行为属于"以小博大",花费很少的代价就获得了长达5年的夏普品牌在美洲的使用权,这对于扭转海信在海外市场"廉价电视厂商"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而为了掌控夏普,富士康付出了相当于海信代价的149倍,而这种投入上的悬殊及对收益的期待,自然会让双方在美洲成熟市场上的争夺之战显得更加激烈。
而这也是夏普和海信在美国开打诉讼战的重要原因。
夏普美国宣战海信,旨在夺回品牌控制权
2017年6月16月,夏普撤回了其在纽约发起的诉讼,因此,夏普与海信的美国诉讼大战就集中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案件了。
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案件中,夏普诉称海信涉嫌滥用夏普品牌销售低端产品,进而损害了夏普的商标权益,包括:1)7款型号涉嫌尺寸标注不当,比如标注75英寸,实测仅有74.55英寸;2)零售店购买的28台海信生产的夏普牌电视中,有11台电磁干扰超过了FCC排放标准;3)海信网站上展示的夏普牌电视中,至少有一款亮度比实际规范高35%;4)只有合格的低分辨率UHD规格的4K产品。
夏普诉称,海信的做法给夏普的商誉和声誉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并提出高达1亿美元的索赔请求。
据悉,夏普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的当天,海信立即做出了应诉决定。海信方面对此次诉讼的应诉准备之快出乎了夏普之前的预期,起诉时隔仅仅一周之后,夏普在美国撤回了对海信的诉讼。
2016年,历经多年亏损的夏普不堪重负,与富士康在日本签订收购协议,富士康以3888亿日元收购了夏普公司66%的股份,成为旗下控股公司,从此夏普进入富士康时代。
作为“液晶之父”的夏普终归是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具有很大的价值潜力。当年与海信的“一纸契约”将自己的“孩子”寄人篱下,也算是在经营困顿中的无奈之举,选择是错是对我们无法评定。
而今,重新抱着富士康的大腿,夏普有了新的渠道资源与实力,今非昔比,而想要卷土重来的夏普第一步就是要收回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如果不能收回掌握在海信手中的品牌使用权,夏普在北美的宏图伟业将无从谈起。
对海信而言,现在其夏普电视的经营已经走向了正轨,成为其开拓美洲市场的重要渠道,更重要的是协定中的5年授权期根本没有到。而今,夏普以海信电视的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多少有些“出尔反尔”和“无中生有”的意味。
从两家的相好到撕脸,从中可以看出,品牌使用权争夺的背后是其实是两大品牌利益的博弈,一个想要重振雄风,一个不想就此放手,势头正劲的海信,怎么会轻易的将市场拱手相让。
从夏普与海信两大巨头之间的品牌之争中可以看出,品牌争夺的根本是背后的利益之争,而品牌经营的成功与否则关乎着企业发展的生死存亡。作为企业的门户,长期用心的经营品牌,带给企业的不仅是更高的认知度,更能让企业获得无限的经济及价值潜力。
来源:搜狐、荔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