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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服务消费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包括丰富消费惠民举措、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培育消费场景、创新产业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在内的6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在丰富消费惠民举措方面,措施要求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作用,联动金融机构、文旅企业,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旅领域。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和非遗展演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在满足不同年龄群体消费需求方面,优化亲子游乐服务,推出一批高品质少儿题材舞台剧目,创新演出场景和形式;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优质戏曲、曲艺、书画、广播、影视、音乐、广场舞、短视频等文化产品,增进老年人福祉。在扩大特色优质产品供给方面,丰富文化娱乐产品。进一步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推出冰雪旅游、避寒避暑旅居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增开旅游列车。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支持开设首店、旗舰店,举办首秀、首演、首展活动。在培育消费场景方面,盘活提升存量空间,丰富传统消费场所文旅业态,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推出沉浸式文旅新产品新场景,建设空间型虚拟现实体验项目,打造演艺新空间和数字展览新空间。支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丰富文旅业态,举办民俗演艺、灯会庙会、光影秀等活动。在创新产业政策方面,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领域“两新”项目的支持力度。允许地方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类项目。支持各地统筹用好各渠道资金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在优化消费环境方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扩大文化和旅游场所接待规模,优化重点景区和文博场馆等预约、售票管理,做好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公众通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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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刘嘉
责编:张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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