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严歌苓
——《太平洋探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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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人在河岸上走。这是一条自东向西倒淌的河。草地上东一片西一片长着黄色癣斑,使人看上去怪不舒服。
十多年后,他又从河岸走回。这时他已知道,那些曾引起他生理反感的黄茸茸的斑块,不过是些开得太拥挤,淤结成片的金色小花。
谁把它当做花来看,谁就太小看它了。这个人交了好运后忽然这样想。
交好运后他还想阿尕(注:“阿尕”发音为ga,此字仅用于西藏女孩的名字)。阿尕是个女人。在那地方随便碰上个女人,她都可能叫阿尕。
我回来了,人们给我让路。他们自以为在给一个老人让路。他们对这只把我压得弓腰驼背、腥膻扑鼻的牛皮口袋投来好奇的目光。好了,让我解开这口袋上的死结。
张开你的大口吧,讲讲你那个老掉牙的爱情故事。
他进门后就去解那只皮囊,他全部家当似乎都装在那里头。他是一副不好惹的样子,据说这个叫何夏的人在那块地老天荒的草原呆得返了祖,茹毛饮血,不讲话,只会吼。几天后,当他变得略微开朗时,也谈谈他的事。说起草地深处那一弯神秘的弧度,还说:“很怪,我就从来没走到那一弯弧度以外去,马会把你带回来。”
你们围着我,盯上我了。别老这样逗我,我呢,就是变了一点形。有这样的鼻子和脸,这样的怪样子,你们就甭相信我口是心非的故事。
真实的故事我不想讲,嫌麻烦。你们自以为在训练一只猿猴,让它唱歌和生发表情。
好好,我就来唱支歌。那种歌!谁知道叫不叫歌。老实说,我可没耐心用唱歌去跟哪个姑娘扯皮。“何罗,我们来生个娃娃。”阿尕就这样直截了当瞅着我,她那时自己还是个娃娃。我跟她没有一来一往唱过什么情歌,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她特别顺眼,一切一切都很带劲,我就觉得是时候了。跟着我什么也不罗嗦就勾销了她的童贞,在毒辣的太阳下,非常隆重地。
要是没有那条河,我说不定会找个法子把自己杀掉。我原想找个地方重新活一次,但一来,发现这犹如世外的草地最适合死。这样荒凉、柔软,你高兴在哪里倒下都行,没人劝你,找你麻烦。在那天就可以下手,借那些遍地狂舞的火球杀死我。真是一个好机会呀,就去追随那些金球样的闪电,死起来又不费事又辉煌。怪谁呢,一刹那间我变卦了。不知因为看见了河,还是因为看见了阿尕。
她有哪一点使我动心是根本谈不上的。我呢,我抱过她。我抱她不光为了救她,在那当口上,我就是要搂住一个实实在在的活东西。搂住欢蹦乱跳的一条命,死起来就不那么孤单。她求生,我求死,我们谁也征服不了谁,在那里拼命。怎么说呢,我希望她身上那些活东西给我一点,我搂得她死紧,为了得到她的气,她的味儿,她动弹不已的一切。我背后就是那个死,因此我面对面抱住她,不放手也不敢回头。我一回头就会僵硬,冷掉,腐烂。
实际上我还是救了她。只有我那糟透的良心知道,我一点也不英勇,救她完全为了让她救我。人在决定把自己结果掉的同时,又会千方百计为自己找活下来的借口。她正是我的借口,这个丑女孩。
这里的男人都是爱美人儿的。他们说,有一种姑娘,长着鹿眼,全身皮肤像奶里调了点茶。可他们个个都懒得去寻觅这种鹿眼美人儿,就从身边拉一个姑娘,挺好,一身紧鼓鼓的肉,走来走去像头小母马,就你啦,什么美人儿不美人儿,你就是美人儿。所以到后来,这地方祖祖辈辈也没见过真正的美人儿。等不及,到了时候谁还等得及她呢。阿尕眼下还很瘦,等她再大几岁,长上一身肉,那时,也会有许许多多男子跑来,管她叫美人儿。
供销社有条很高的门槛,阿尕一来就坐在那上面,把背抵在门框上,蹭蹭痒,舒舒服服地看着这个半年前抱过她的汉人。
她黯淡无光,黑袍子溶化在这间黑房子里。假如我不愿意看见她,那就完全可以对她视而不见。她一笑,一眨眼,那团昏暗才出现几个亮点,我才意识到,她在那儿。明白这意思吗?就是说你爱呆在哪里就呆在哪里好了,并不碍事,我不讨厌也不喜欢,随你便。难道我闷得受不住,会跟你说,喂,咱们聊聊?谈我那个一塌糊涂的身世?谈我那个死绝了的美满家庭?谈我如何对我父亲下毒手,置他死地?再谈我瞪着血红的一双眼,要去杀这个杀那个,但我很废物,到最后只能决定把自己杀了,谈这些吗?要不是碰上你,这会儿已经干净啦。这一带的人早把来自远方的这样一堆糟粕处理掉了。
他们会一丝不苟地干。程序严谨,规矩繁多,虽然我是个异乡死者,他们也绝不马虎半点。先派两个大力士把我僵硬的尸体窝成胎儿在母腹里的半跪半坐姿势;再把我双臂插进膝盖。这样搬起来抬起来都顺手,看起来也很囫囵圆满。当然,没人为我往河里撒刻着经文的石头,没人为一个异乡死者念经超度,他的灵魂不必去管。
只是一念之差,我躲过了原该按部就班的这套葬仪。我竟站在这里,在这个黑洞洞的屋里无声无息,无知无觉地活下来、活下去,连我自己都纳闷。我想,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我万万没想到会有这样一条河,它高贵雍容,神秘地逆流。真该把我割碎,一块块去喂它。偏偏是它,挽留了我,一种遥远的、秘不可宣的使命感从它那里,跑到我身上。我想起,我还有件事没干,具体什么事,我还一点不知道,但它给我了,肯定给我了,一件无可估量的重大事情。在此之前,我没做过任何有用的事,没干过什么好事,这它知道,它让我活着,似乎它跟我之间早有什么伟大契约。我的预感一向很灵。
就像阿尕出现的瞬间,我就预感她不会平白无故冒出来。她,我一辈子也不会摆脱了。
她搓着赤脚,牛粪嵌在脚丫缝里,一些没有消化的草末子一搓,便在地上落了一层。她知道这汉人在看她的脚,便搓得越发起劲。她喜欢一天到晚光着脚乱跑,没哪双靴子有她脚板结实。她光脚追羊追牛,跳锅庄跳弦子。光脚在河滩上跑,圆的尖的碎石硌得她舒服无比。她差点追上了那些遍地乱滚的火球,要不是当时被这汉人抱住。
那天她拿出最大的劲头来跑,他对她喊什么,她无法听见。因为到处都在轰轰响,天狠狠扑下来,压住生养过多而激情耗尽的地。它们渐渐向一块合,这样,一颗金光闪闪的火球进射而出,然后又一颗,再一颗。它们放肆地在草地上窜来窜去,带着华丽的灾难。她追赶它们,只是一心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颗捉在手里。她以为会像捉她自己的羊那样容易。
她恨透这个趁她摔倒扑上来抱她的人。碰上这事不是头一回,阿尕却没让他们得逞过。踢打都不管用,好吧,那就让我在这双手上好好啃一口。可她不动了。
阿尕的牙收拢了。这手?这地方没有这双手。它白、细嫩、灵巧,像剥干净皮的树根。阿尕认识草地上所有的手,因此她断定,它是从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来的。
她觉得这双手不是靠她熟悉的那种蛮力制服她的。就依你了,你抱吧。
然后她被半拖半抱地弄到一块凹地,不知哪个牧人在这里留下一圈墙基。早有人在这里繁衍过,留过种。她被放到地上,下一步,她没尝过,但她是懂的。她很小就懂得小羊不会无缘无故变出来。只是天太不美好,下起雀卵大的冰雹,云压着,像顶脏极了的帐篷。
他紧贴她,一双白手变了形,每根手指都弯成好多节。她扭过头,看见一张瘦长的、苍白的脸,还有脸上两只痴呆无神的眼睛。没人。她试着挣了一下,挣不脱。
“你想死?”他突然说。
阿尕稀里糊涂地瞪着他。她懂的汉语很少,但“死”是懂的。冰雹砸得头皮全麻木了,她见这汉人缩着头,又白又长的脸像快死的马。他就这样搂抱着她,一切都现成,谁知他还在等什么。
他又说:“那叫球雷,碰到人,人就死啦!”
“死?……”她大声重复道。
“死。”
“死?……”她摇摇头,笑了,“死——?”她突然扬起脖子,嘹亮地喊了长长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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