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商业环境就是这样,美好总是被现实打败,完美总是败给速度,贵族总被野蛮践踏,穿鞋的总是被光脚的打的满地找牙。
1972年,耐克第一次参加美国体育用品联合展销会,耐克的新虎鞋首次亮相,用彩虹中最耀眼的橙色作为鞋盒颜色,像金字塔一样摆满了自己的展台。
但是,很不幸,由于这批鞋是新合作工厂的第一批鞋,出现了皮革磨损,胶面湿乎乎的,像涂了廉价油漆一样,同时,第一次亮相的耐克标志,看上去弯弯曲曲,像是被斗败的公鸡。耐克创始人“菲尔•奈特”显得既无助又紧张,满心期待的飞翔的“耐克”第一次亮相居然是这么个怂样子,好几次,差一点都要放弃了。
不过,当会展开始后,当业务代表像潮水一样涌向耐克的展台时,一切都不一样了,新鲜的橙色、新鲜的流线型设计、新鲜的华夫饼鞋底,所有的这些都让各地的业务代表们眼前一亮,成为当届最大的黑马产品。
如果耐克当时选择了追求完美,把产品撤回重新制作,等技术成熟后再上市,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错失的市场机会让他们很难有机会再追赶上来。
所以,关于产品上市窦老师的观点很明确:要快,而不是要完美,有点瑕疵,只要能够带给消费者新鲜感,市场可以接受。但是,如果为了追求完美,而忽略了速度,错过了风口,你虽然得到了好产品,但丢的却是整个市场。
再举个更典型的案例,这是伟大的乔布斯犯过的错,造成的后果更为惊天动地。乔布斯在麦金塔电脑研发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的图形界面效果,邀请了比尔•盖茨团队为其做Word文字处理与Excel表格搭载,结果比尔•盖茨在为麦金塔做Word文字搭载时,学会了麦金塔的图形界面处理。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麦金塔因为太过追求完美,错过了上市的最佳时机。而微软则快速将界面系统通过整合的方式快速推向了市场,尽管刚开始Windows的界面看起来像“狗屎”(乔布斯语),但其凭借快速的市场推进速度与不断的更新换代,成就了软件业最伟大的商业帝国。而乔布斯,在这一回合中惨败,甚至被自己创办的公司扫地出门。
后来,东山再起的乔布斯终于开始向速度妥协,容忍iPhone、iPad第一代的不完美,通过持续的创新与升级来弥补。更为吊诡的是,乔布斯眼中的不完美,在消费者眼里却是无与伦比的,却是梦寐以求的好产品。
现实的商业环境就是这样,美好总是被现实打败,完美总是败给速度,贵族总被野蛮践踏,穿鞋的总是被光脚的打的满地找牙。
究其原因:消费者永远是喜新厌旧,只要是新鲜的,只要是能够带给他们不曾想象的认知和体验感,有点瑕疵又算得了什么。还有一个更要命原因,你认为的不完美,可能在消费者眼里反倒是一种美,你所谓的完美,消费者反倒是看不懂,不接受。商业就是这么奇妙,如果一切都在意料之中,谁都可以做首富了不是。
现实总是这样不堪:几乎所有光鲜的品牌,伟大的产品都是从刚开始的不堪开始起步的。就像人类一样,现在稳坐所有生物链的顶端,无所不能地存在,但初始的智人,经常被猴子、野鸡、野狗追的惊慌失措、屁滚尿流。
所以,成功的商业与产品从来不是完美的,而是他们超越寻常的进化速度成就了其伟大。
问题来了:想不想把产品做好,想呀!还等什么,赶紧做你的产品上市规划去吧。
窦林毅,《销售与市场》杂志社产品营销高级研究员,著名品牌营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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