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一词往往带有正义色彩,与替消费者维权联系在一起,即使打假变成了一门职业和生意,也难免会让人先入为主地想到其积极的一面。
但既然是生意,对它的评价就不能简单地论是非对错。消费者痛恨的“假”通常指的是假冒伪劣的商品,而在这门生意中,“假”的定义门类繁多。
在我跟随职业打假人去打假的案例之中,有一个以违法添加为由举报的商品是蝶豆花千层糕。蝶豆花用在食品中通常是以粉末作为天然色素,让食物呈现出漂亮的蓝紫色,因此它成为近几年来烘焙界流行的添加物,你可以轻易地从购物平台上买到,它和可可粉、抹茶粉放在一起销售。这款商品正是店主从其他网红店中学来的。从店主的视角来看,她仅仅是购入普通的食用色素制作了糕点,但因为蝶豆花并未被收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她的行为变成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变成与辣椒粉里添加苏丹红、肉皮冻里放工业明胶同一性质的行为,但它们真的情况相同吗?
还有经典的“无证拍黄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简化许可要求以前,拍黄瓜因属于生食类食品,经营者需要办理专门的食品安全许可,且拥有不低于5平方米的制作凉菜的专间。但有多少小餐馆老板会知道,拍黄瓜这样简单的菜品需要另外办证,且需拥有一个凉菜专间呢?
如果把上面这些情况放入法度的尺规下看,确实是违法了,也有人会说,“不懂法做什么生意?”
问题是,难道社会对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已经到了需要他们掌握包含普通法、专门法、国家标准、行业准则、地方条例等等所有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地步吗?谁给他们做这些普法的教育呢?你能想象你的二大爷在家门口开早餐店之前,先花上一两个月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吗?对于手停口停的普通人来说,连时间都是奢侈的。
大多数职业打假人不会去瞄准那些聘有法务的大企业,他们打击的是收到一张法院传票都会感到害怕的普通个体户,大部分打假的案例也不会上升到诉讼的地步,而是用十几元去搏一千元的赔偿,这些打假似乎变成了底层之间的相互倾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