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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国知局专利局:WORD转XML编辑器版本更新,新增“五书XML转换”功能;美国因欺诈使用律师签名终止数千件专利申请

IPRdaily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11-07 07:30

正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1月8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珠海市洪富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珠海市东一机械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商庆海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北京口袋时尚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于11月7日开庭审理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口袋时尚”)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于2024年11月7日将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粤0106立11923号】。


另据企查查显示,北京口袋时尚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北京口袋时尚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将于9月29日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闽0303民初3616号。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口袋时尚成立于2011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北京敏思联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珂、雷军、马瑛、左凌烨,分别持股50.5%、48%、0.5%、0.5%、0.5%。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来源:IPRdaily综合企查查、金融界)


#IPO那些事儿#

泽辉生物赴港IPO:拥有对公司业务重大的专利共计32项

2024年9月30日,专注研发干细胞创新药的泽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辉生物”)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上市,中金公司为保荐机构。

招股书显示,泽辉生物于2017年12月在苏州成立,总部位于北京,专注于开发多能干细胞(PSC)来源的创新细胞治疗产品。成立以来,泽辉生物共获得了6轮融资,累计获得6.88亿元的投资,最后一轮融资发生在2024年,投后估值约为22.5亿元,投资方包括中科创星、建信信托、国科嘉和、中山火炬、陕投成长基金等创投机构。

泽辉生物的核心产品“ZH901”即为一种M细胞治疗产品;“ZH903”为mDAP细胞产品;“ZH902”为RPE细胞产品。也就是说,泽辉生物在产品开发中使用的专利许可主要为授权引进,因此,公司的核心技术存在着不小的专利风险。

截至2024年9月27日,泽辉生物拥有对公司业务重大的专利共计32项,其中20项专利仍未获授权。已获授权的专利中,只有4项专利的专利权人为泽辉生物,其余项目的专利权人为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及北京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

对此,泽辉生物在风险中提示称,公司依赖第三方授予的若干专利权,该等授权对在研药物的开发、生产或商业化而言重要甚至是必要。如果合作终止,公司可能无法利用该等已颁发专利及随后将批准的专利申请以开发及商业化在研药物。

此外,为获得该权利,泽辉生物还须支付各种款项,包括首期付款、里程碑付款及特许权使用费付款。截至2024年上半年,泽辉生物已向合作伙伴支付人民币1.45亿元,并有义务在未来数年分期支付2.30亿元。(来源:蓝鲸财经)


#局里那些事儿#


国知局专利局:WORD转XML编辑器版本更新,新增“五书XML转换”功能!

关于WORD转XML编辑器版本更新的通知

为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进行专利相关文件格式转换,提升使用体验,WORD转XML编辑器将于2024年10月31日18时进行版本更新,并同步更新《WORD转XML编辑器用户操作手册》(WORD版和WPS版)部分内容。

此次版本更新,修复了现有版本部分用户安装后无法在Word工具栏正常显示的问题,新增“五书XML转换”功能。

新增的“五书XML转换”功能可以将添加标记后的Word文件一键转换成符合专利申请相关规范的XML文件。 

2024年10月31日18时起,您可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工具下载”-“WORD转XML编辑器”栏目下载最新版安装包(版本号V3.0_2_20241101)进行升级。

 在安装新版本程序前,请先卸载已经安装的旧版本程序,具体卸载方法如下:打开本机“控制面板”-“程序”,找到WORD转XML编辑器,点击右键选择卸载(详见“WORD转XML编辑器”栏目《WORD转XML编辑器安装常见问题解答》)。

此次升级发布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国电南自申请图像处理神经网络的版权保护方法专利,版权所有者可进行版权验证

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图像处理神经网络的版权保护方法”的专利,公开号CN202410422566.7,申请日期为2024年4月。

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图像处理神经网络的版权保护方法,采集原始图片数据,将原始图片数据作为非触发集图片,建立非触发数据集;基于触发集图片建立触发数据集;搭建水印网络A,训练水印网络A:水印网络A训练完成后,将水印网络A与被保护网络B进行结构堆叠得到神经网络模型M;本申请利用水印神经网络A与被保护网络B堆叠形成新网络的形式,由水印网络A提供水印能力,用于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神经网络模型被窃取后使用黑盒形式发布时,版权所有者可以使用黑盒验证的形式对该被保护网络进行版权验证的方案。(来源:金融界)


租赁商铺时约定不能招租同类型竞品,算不正当竞争吗?

尚某在承租某商业管理公司管理的美食广场内的商铺时,与商业管理公司约定了排他性条款,约定合同期内该公司不得招租其他竞品。但某商业管理公司在合同签订不到一年,在美食广场内招租了另一家同类型餐饮店。在尚某起诉后,该公司以排他性条款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主张条款无效。东城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合同有效,商业管理公司违约,判决公司退还押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2022年2月,尚某与某商业管理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将该公司管理的美食广场内某一商铺出租给尚某用于经营某粥饼类餐饮店,租期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月租金22000元,支付方式为押三付三。合同还约定了排他性条款,即某商业管理公司保证在合同期内不招租其他竞品,竞品中列举了某品牌餐饮店。尚某向某商业管理公司支付了押金和2023年12月15日前的租金,并在承租商铺处经营餐饮店。

2023年1月底,尚某发现,自己经营的餐饮店斜对面新开了一家同类型餐饮店,而这家餐饮店,正是排他性条款中列举的某品牌餐饮店。尚某认为某商业管理公司构成违约。

协商无果后,尚某将某商业管理公司起诉至东城法院,要求与某商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同时某商业管理公司退还已支付的押金,以及合同解除之日已支付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未发生的卫生费及剩余水电费,同时赔偿开店所产生的加盟费、设计费、装修费等各类费用以及同类型餐饮店开业后产生的经营利润损失。

庭审中,尚某认为,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已约定了租赁期内不招租其他竞品,且明确列举了某品牌餐饮店,但某商业管理公司在合同期内招租了该某品牌餐饮店,违反了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某商业管理公司表示,合同中约定的排他性条款属格式条款,原告主张排除粥类、饼类,排除了自身对于大量餐饮业合作伙伴的选择,限制和损害了自身正常出租经营的权利;同时,原告尚某经营的是一家知名连锁餐饮店,在案件中所涉及的区域周边没有集中性的美食广场,排他性条款属于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原告进行交易的情形,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选择权,破坏市场自由有序公平竞争。此外,某商业管理公司认为在签订合同时对该排他条款中“其他竞品”概念的界定及内外延的认知存在重大误解;而且自身并非法律专业人士,签订时并不具备判断能力,该条款内容显失公平,应当予以撤销。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在租赁合同第五条第7款约定“甲方保证租期内不招租其他竞品如(某品牌餐饮店)等”,合法有效。首先被告某商业管理公司主张该条款为格式条款,但没有证据证明该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情形,即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其次,该条款虽然限制了被告在涉诉美食广场内就竞品招租,但仅对美食广场这一有限范围进行限制,不妨碍竞争性餐饮店面在周边区域经营,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再次,被告对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未提供证据,且该条款以举例方式明确说明某品牌餐饮店属于竞品,不存在歧义。

被告在与原告租赁合同履行期间,行为出现违约,对原告经营造成影响,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故对于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

东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判决原告尚某与被告某商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于该案开庭之日解除,某商业管理公司退还尚某押金6.6万元,赔偿尚某装修等损失6.5万元,赔偿尚某经营损失4万元。

一审判决后,某商业管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该案现已生效。(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甬蚌两地签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互认协议

11月1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与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在安徽省蚌埠市共同签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互认协议,为促进甬蚌两地数据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高效利用,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合作构建了新的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和交流载体。

甬蚌两地基于平等协商、合法合规、安全可靠的工作原则,推动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权利互认,对两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获得颁发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权利予以互认;运用互促,允许和鼓励对方市数据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本市依法实施交易、许可、转让、质押、保险等工作,促进数据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保护互动,对涉及两地的数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在管辖范围内对法律文书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提供协助支持。

甬蚌两地将设立两市局参加的数据知识产权互认工作协调小组,协调解决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互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交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信息,经常开展经验交流、疑难案例研讨等活动,在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对外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福建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福建省行政裁决体制机制,近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解决当前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力度和法治保障。

《实施方案》部署了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治保障、落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定职责、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质效、强化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支撑、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明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福建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域、县域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的推荐和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业务能力,推动行政裁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下一步,福建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深入开展市域、县域国家级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最高法:2016年以来审理涉知识产权一审行政案件13.8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支持依法行政,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16年至2024年9月共审理一审行政案件242.1万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4.1万件。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2016年以来依法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一审行政案件31.6万件,年均增长23.3%,监督、纠正侵害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理涉知识产权一审行政案件13.8万件,年均增长20.3%。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支持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2016年以来一审行政案件年均增长5.3%。针对部分行政案件“依法结 案”易、矛盾化解难等问题,将实质化解争议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建立1966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积极发挥司法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和指导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合力化解行政争议18.2万件。

报告同时显示,人民法院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把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落实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规定,对审查认为不合法的及时向文件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防止同类行政争议反复发生。(来源:新华社)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因欺诈使用律师签名终止数千件专利申请

根据2024年10月2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的最终命令通知,USPTO终止了3100件美国专利申请的审理,这些申请都涉及由注册执业律师以外人员冒充执业律师签名而在专利申请中提交文件。

根据美国专利实施细则37 CFR 1.4的规定,提交至USPTO文件上的签名必须由指定的签名人亲自签署,USPTO可能会要求提供签名真实性的证据。处于任何不当目的而在专利申请中提交文件,例如,欺骗USPTO或者逃避规则,那么都可能导致触发细则37 CFR 11.18所规定的制裁行动。

2022年10月,USPTO联系了一位注册的执业律师,原因是该律师的签名出现在大量的微实体声明的表格中。在该律师的配合下,USPTO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律师的签名被他人冒名使用在这些文件上。鉴于他人冒用执业律师签名并以不正当目的提交文件,该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故USPTO已发布最终命令终止了与该行为相关的数千件专利申请的程序。

美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副部长兼USPTO局长表示说,此次欺诈行为规模巨大,这是对执业人员的提醒,提醒注册的执业人员应有义务根据USPTO的规则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保护其注册律师的资质,并应向USPTO通报任何涉嫌欺诈的行为。同时,也是对申请人的警告,警告专利申请人应确保是与在USPTO执业的律师合作申请专利。防止欺诈行为应是一项全民参与的行动,希望所有的专利申请人应了解专利申请程序,所有的执业人员都应保护自己的资质。(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