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邢颖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全国青联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少先队改革方案》正式印发,明确了青联、学联学生会、少先队等组织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要举措。
先看看这几个方案的分量:《全国青联改革方案》是由团中央书记处具体组织起草、党中央书记处审议通过;《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经团中央书记处审议并征求教育部意见后,方案正式上报中央,经党中央同意,由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共同印发;《少先队改革方案》经党中央同意,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近日联合印发。
政知局(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方案下发之后,全国青联负责人、全国学联秘书处负责人、全国少工委负责人纷纷答疑解惑,其中有不少干货,来看看。
对青联改革的原因,全国青联负责人是这么说的:与形势和任务相比,青联还存在着青联委员中名人名流多、基本群众青年代表少、新领域新群体代表少,联谊交流活动多、思想引领和行动引领的活动少,委员自己联系多、联系和服务广大青年少,青联组织整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全国青联改革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了25项改革措施。
聚焦青联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方案提出严格程序标准,增强委员的广泛代表性;明确到2020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时,基层和一线代表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的比例分别提高到75%、70%以上,继续提高工人、农民、农民工和服务业一线劳动者委员的数量。积极吸纳新媒体从业人员、青年社会组织骨干、留学归国青年、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的青年代表。与此同时,建立委员履职规范及履职评价制度,建立委员退出机制。
针对委员自己联系多、联系和服务广大青年少,方案提出,调整退出部分不符合形势任务需要的会员团体,主动培育吸纳有广泛影响力的新兴青年社团,拓宽会员团体在青年中的覆盖面。同时,建立委员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完善委员服务青年工作机制,建立委员提案建议制度,加强兼职青联工作者队伍建设。
方案还提出,扩大普通青年直接参与青联工作的渠道,创新扁平化工作方式,邀请青年代表列席青联全委会和常委会,代表和有序表达青年的利益诉求。吸引更多青年参与到青联改革中来,工作设计听取青年意见,改革过程接受青年监督,改革实效请青年评议。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由团中央书记处将青联改革纳入共青团中央改革范畴,一体谋划、整体推进、统筹实施。在改革过程中将强化共青团引领,巩固共青团在青联中的核心会员地位,切实发挥共青团在把握正确方向、主导委员提名、确定工作主题、物色工作骨干、协调会员关系方面的主导作用。
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全国学联秘书处负责人介绍称,起草方案前开展了专门调研,从反馈情况来看,问题和建议主要聚焦在基层学联学生会组织,具体体现在:有的学联组织存在“行政化”的突出现象,有的学生会组织存在脱离同学的突出现象。
就去“行政化”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三级学联组织基本格局,加强上级学联对下级学联的统筹指导。同时,完善学联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各级学联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要注重扩大代表性,覆盖不同区域、学校、民族和性别,要设置普通学生代表席位。
具体到学联代表大会的改革,方案规定的很细: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得超过两年,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常代会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每年至少召集1次会议。院(系)层面,原则上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同时,针对目前高校校园里,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时还存在“不接地气”“二八现象”等问题,“学生官”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方案提出了系列举措,硬措施包括: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健全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评价方面,提出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同步推动青联、学联、少先队改革”。少先队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全国少工委负责人介绍,当前,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工作脱离少年儿童实际、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不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够。
针对问题,改革方案提出,在领导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是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和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县(区)级及以上少代会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比例要占50%以上,成人代表中一线代表比例要占60%以上。各级少工委基层一线委员比例要占50%以上,健全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完善议事建言和日常工作机制。
在建设上,方案提出巩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基础,完善中小学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活力工程,活跃少先队大、中、小队。加强初中少先队和团队衔接,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开展工作。
在专业支持上,方案提出构建“专业辅导员+志愿辅导员”基本工作队伍;制定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标准,规范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和调整,完善任职资格、工作考核、专业发展相关政策,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
不仅如此,方案还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保障,提出推动将少先队工作和改革纳入党委、政府相关制度安排;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范畴,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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