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多数人来说,自家房子被列为文物,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湖南怀化的李先生却犯了愁。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尽远古村的村民李先生反映,
自己父亲在1993年购买的宅基地和房子,突然被当地文旅局认定为明末清初的古建筑,成了文物保护建筑。
而他家现在的房子不够住,“我是想重新建,因为这个房子小了,现在人多了,住不下了,我还有2个兄弟,现在一人2个小孩。”
据了解,尽远古村是鹤城区唯一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尽远原意为荩草的源头,该古村从元末明初开始新建,迄今保存较好的古建筑达三十余栋,其建筑群属于典型的湘西南传统建筑风格。
对此,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
产权虽属于户主,但户主也不能随意拆迁了。
同时,当地文物保护股负责人也在视频中称,如果(李先生)要维修,就报方案;如果要拆的话,是不允许。
2月19日,记者从怀化市鹤城区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当地政府已在18日安排主要领导牵头处理此事,并组织当地的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局等单位进行配合,“群众的诉求已经知道了,现在事情已经安排下去了,正在进行中。”
自家房子突然变成文物,这种事情并不少见。对此,有人觉得光荣,也有人觉得麻烦。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工程(保养维护、抢险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这意味着,
评定为文物后还是你的房子,受法律保护,你可以修也可以用,要报修缮设计方案给文物部门审批,随随便便的话就违法了。
这就给部分“文物房”的业主带来了麻烦。
2016年有媒体报道,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杨柳村的李先生,因家中房子漏雨、濒临倒塌想要抢修,可该房屋曾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法自行维修,“我准备了不少维修材料,可文保部门不给修,要通过批准,否则就修不起来了。”
2023年媒体也曾报道,27岁的南京市民周小姐发现自己从外婆处过户的老房子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在装修过程中,
她不仅耗费一年时间进行审批,还花掉了近百万的修缮费用。
“房子属于玄武区文保建筑,修缮这种房子没有补贴,且装修的过程需要走流程鉴定,再找有资质的单位出设计图,最后经过几轮专家评审,修改好方案全部通过后,才能开始动工。“
好在,虽然装修房子变成“修文物”,
但居民在力有不逮的情况下,可申请政府帮助修缮“文物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比如2019年,家住北京门头沟区龙泉镇三家店村的王先生发现自家老房墙皮脱落,房梁倾斜,成了“危房”。由于其房屋所在的院落被认定为北京市文保单位,
他只能按照文物古建标准修缮,造价比一般民房贵8到10倍,如果自行按照民房修缮则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当地文物科科长表示,如果产权人无力修缮,比如是困难家庭、低保户,可以提出申请,政府可以给予帮助。但他也同时表示,即便申请通过,也要看当年具体的财政安排,“如果当年预算无法支出,那可能就要等第二年再去落实。”而王先生家的房子属于市级文物,要向上级单位申请。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我国已建立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但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保护仍有待完善。
有文物保护工作者刊文指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政府应当给予帮助,但规定模糊,所有人有无修缮能力如何界定,给予帮助的方式如何,是从资金、技术还是别的方面予以帮助,标准怎样,并不明确。“应当”一词,跟“必须”这种强制的话语相比不具备必要性。
有专家建议,针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和保护,应当建立完善修缮资金保障与补偿机制,可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纳入财政补助范围;设立专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基金;对拥有损毁较为严重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又无力修缮的所有人,提供新的住房或宅基地,将其产权收归国有,更好地保护修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同时,
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补偿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相关的法律条文。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以任何形式进行牟利。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