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 一经诊断即开始DMARDs 治疗。虽不具备即刻止痛和抗炎作用,但有改善和延缓病情进展的疗效。通常首选甲氨蝶呤,也可选用柳氮磺吡啶或羟氯喹。
口服、肌注或静注均有效。多采用每周1次给药。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口炎、腹泻、脱发、皮疹,少数出现骨髓抑制,听力损害和肺间质变。也可引起流产、畸胎和影响生育力。服药期间,应定期查血常规和肝功能。
一般服用4~8周后起效。从小剂量逐渐加量,每日250~500mg开始,如4个月内无明显疗效,应改变治疗方案。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厌食、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皮疹、转氨酶增高和可逆性精子减少,偶有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对磺胺过敏者禁用。服药期间应定期查血常规和肝功能。
剂量为10~20mg/d。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瘙痒、高血压、肝酶升高、皮疹、脱发和一过性白细胞下降等。服药初期应定期查肝功能和白细胞。因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服。
起效慢,服药3~4个月疗效达高峰,至少连服6个月后才能宣布无效,有效后可减量维持。本药有蓄积作用,易沉淀于视网膜的色素上皮细胞,引起视网膜变性而致失明,服药半年左右应查眼底。另外,用药前后应查心电图,有窦房结功能不全,心率缓慢,传导阻滞等心脏病患者应禁用。其他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疼、皮疼、瘙痒和耳鸣等。
250~500mg/d,见效后可逐渐减至维持量250mg/d。不良反应较多,长期大剂量用可出现肾损害和骨髓抑制等,及时停药多数能恢复。
为口服金制剂,初始剂量3mg/d,2周后增至6mg/d维持治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瘙痒、皮炎、舌炎和口炎,其他有肝肾损伤、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出现外周神经炎和脑病。应定期查血尿常规及肝肾功能。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口服后50%吸收。常用剂量1~2mg/kg/日,通常100mg/d,维持量50mg/d。不良反应有脱发,皮疹,骨髓抑制(血小板减少、贫血),胃肠反应有恶心、呕吐,可有肝损害,胰腺炎,对精子、卵子有一定损伤,出现致畸,长期应用致癌。服药期间应定期查血常规和肝功能等。
用于重症RA。常用剂量3~5mg/(kg•d)。主要不良反应有高血压、肝肾神经系统损害、继发感染、肿瘤以及胃肠道反应、齿龈增生、多毛等。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均与剂量和血药浓度有关。服药期间应查血常规、血肌酐和血压等。
在多种药物治疗难以缓解病情的特殊情况下,可酌情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