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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根本不需要一个诺贝尔奖来证明自己

知乎日报  · 公众号  · 问答  · 2016-10-14 17:48

正文

题图来源:No Direction Home: Bob Dylan

Bob Dylan 到底出色在哪?

知友|李翔

1. 老爷子拿了诺奖之后,被怂恿来回答这个问题。按道理我这样的脑残粉没资格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对迪伦粉而言,这个问题还需要回答吗?下面是一点浅见。

2. 时代感。 马丁西科塞斯拍过一部鲍勃·迪伦的传记电影。里面有一个乡村大妈教育年幼的歌手迪伦:在你自己的时代,唱你自己的歌。迪伦一度成为美国青年的英雄,跟他的歌里表达的时代感和对时代情绪的捕捉是有关的。 简单点说,迪伦是一个跟时代共振的人。

3. 对其他天才的创造力的激发。 鲍勃·迪伦的创造力不用说了;更难得是,他是一个激发者。不少知名的乐手翻唱过迪伦的歌,包括枪花翻唱的叩击天堂之门。除了音乐领域,他还影响到包括史蒂夫·乔布斯和山本耀司等各个领域的大师级人物。

4. 改变的勇气,以及还能驾驭改变。 格雷尔·马库斯的《老美国志异》里讲过迪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曾有过一次著名的风格的转变。他的歌迷都骂他傻 X,叛徒之类。似乎他已过气。换作其他人极有可能会妥协。但是迪伦坚持了下来。很少有艺术家有勇气改变成功路径,然后坚持下来,然后继续牛 X 着。这就是伟大的迪伦。

5. 创造力的不衰。 在他的自传《编年史》里,迪伦自己也写了自己面对创造力衰竭时的绝望,以及他是如何走出的。非常精彩。很少有艺术家能够做到保持创造力不衰减。中国人就更别提了。我们只有夭折的天才。但夭折都是有原因的。

6. 性格魅力。 低调、傲娇、骄傲、拽……不屑于搭理时代,「谁有空跟时代同步」。

7. 他就是写得很好啊! 强烈推荐他的自传。是用诗在写作。可以同很多大作家的自传媲美。

8. 最后还是想说一句: 鲍勃·迪伦根本不需要一个诺贝尔奖来证明自己。


2016 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为什么会颁给鲍勃 · 迪伦(Bob Dylan)?

知友|Lens

「Lens」是一个已被知乎认证的「机构帐号」,文末有对这位新朋友的介绍:)

音乐人鲍勃·迪伦获得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在他 75 岁的时候。

他走的始终是自己所开的路。

Lens 曾经刊登过关于他的长篇报道 《迪伦为什么酷?》


《目客:山本耀司》里也介绍了山本耀司对鲍勃·迪伦的痴迷,他称迪伦是神, 「要是能听到喜欢的迪伦的歌曲,总有一种在故乡的感觉。」


「先生女士们,让我们一起欢迎摇滚乐的桂冠诗人,六○年代亚文化梦想的代言人。他在 70 年代化过一脸浓妆,而后在药物滥用的迷雾中销声匿迹。接着他重现人间,信了耶稣。80 年代末期,他被当成过气角色一笔勾销,却又忽然改弦易辙,在 90 年代末开始推出他毕生最强的若干作品——先生女士们,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艺人,鲍勃·迪伦!」

这是鲍勃·迪伦后来演唱会的开场台词,配着华丽的马戏团音乐。这段装腔作势的滑稽宣言,实际上是摘自 2002 年的一篇谈论他的文章。有人对他陈词滥调,他索性拿这戏耍了一下。


这是他写作歌词时的草稿本。其中,有一首叫《尊严》(Dignity)的小歌,他反复修改,写了 40 页纸,最后还是从当年的专辑里拿掉了。


下面,是从《迪伦为什么酷》中摘录的一些精彩细节:

1975 年的「奔雷秀」(Rolling Thunder Revue)巡演,有一夜迪伦戴了张「鲍勃·迪伦」面具上台——他在纽约四十二街看到一间卖各式名人面具的小铺子,其中竟有一张橡皮面具是他自己的脸,迪伦当场买下了。

当戴着迪伦面具的迪伦上台,观众都傻了,一片肃静,没人敢鼓掌:这是真的迪伦吗?还是一场玩笑?

虽然这人唱歌的声音听上去挺像的……众人狐疑地盯着台上那人唱了三四首歌,直到口琴间奏的段子,迪伦隔着面具没法吹,才把它一把扯下,露出本来面目。

作家演员山姆·夏普德(Sam Shepard)当天也在现场。他写道:「扯下面具这招很震撼,尽管那效果并不是刻意设计出来的。观众完全一头雾水,依旧搞不清楚台上那人究竟是不是他。」

鲍勃·迪伦,1981

迪伦不演出的时候,行事极其低调。

80 年代,他出外上街总穿一件连帽运动外套,扣上帽子,拉链拉到下巴,戴着墨镜,双手揣在口袋,低头疾走,仿若酒铺劫匪,简直低调得欲盖弥彰。

那几年,迪伦面孔浮肿、肤色苍白,媒体绘声绘影说他酗酒过度搞坏身体,他干脆把脸涂白,画上黑眼线,搞出一个半人半鬼的造型,吓坏了一世界的歌迷。

有人说,那是迪伦的「死面」(death mask)——从前人甫新死,常以石膏覆面翻模制像,谓之「死面」,留下那人在世间最终的表情。

迪伦这自制的「死面」,或也意在让歌迷放弃对这张脸的种种追讨吧。


迪伦是出了名的不爱讲话,私下极少受访,歌迷也很习惯他在台上除了唱歌和介绍团员,并不多讲一句话(往往连「哈啰」和「谢谢」都欠奉)。

要是他老人家多说了一两句,就会被当成大新闻,轰传网络论坛——「昨晚迪伦开尊口,在台上讲了个笑话!」


事情并不一直是这样的。60 年代中期,迪伦巡演沿途办了不少记者招待会。他总戴着墨镜,顶着一头爆炸乱发,对着一整排麦克风,烟囱一样噗噗抽着香烟,不假思索,有问必答。

然而,记者很少能拿到他们期待的答案,得到的往往是羞辱和困惑。有人说,迪伦当年之所以要开记者会,搞不好就是要用公开羞辱记者的方式,把媒体的愚蠢公布于世。

有人甚至认为,1965 年到 1966 年的迪伦记者会,是可以和他的演唱会相提并论的精彩「演出」:

问:你喜欢任何一位模仿你的抗议歌手吗?
答:不,你听过我唱吗?

问:还没。
答:你坐在那边问一些你自己都不懂的问题,不会很奇怪吗?

问:你为什么不再写抗议歌曲了?
答:我所有的歌都是抗议歌曲,你随便讲个东西,我都可以拿来抗议。

问:你最大的野心是什么?
答:当个切肉的。

问:范围可否再扩大一些?
答:切很大一块肉。

问:你快乐吗?
答:是的,差不多跟一只烟灰缸一样快乐。


私心最爱的迪伦口琴段子有二:来自唱片的《或似珍女皇》(Queen Jane Approximately,1965)和现场版的《俱往矣,宝贝蓝眼睛》(It’sAll Over Now, Baby Blue,1966 年 5 月 27 日,伦敦亚伯厅实况)。

《或似珍女皇》在《六十一号公路重游》那张旷世专辑之中算是比较被冷落的歌,然而暗藏着致命的魅力。

它从素描式的淡墨起始,一路蔓生,愈唱愈开,终于化为妖气四溢的灿烂毒花。末段的口琴独奏,危险的香气充盈天地,足以将你溺毙。

《俱往矣,宝贝蓝眼睛》始终是我最珍惜的迪伦歌曲。1966 年巡演的每一个现场版本,口琴都有不一样的吹法,时而凄厉癫狂,时而温柔婉转。


……

迪伦把口琴架在脖子上,让他可以一边吹,一边腾出双手弹吉他。这架子原是所谓「单人乐队」——背着整套鼓吹吹打打边弹边唱的街头艺人,走唱江湖所用。

前辈民谣歌手也常用,但还是迪伦把这原本带着杂耍气质的道具,变成了酷的象征。


近年,迪伦在舞台上很少弹吉他,几乎都在弹电风琴,于是口琴架也用不着了。

他改用 50 年代芝加哥蓝调乐手吹口琴专用的「子弹式」手持麦克风(老电影里无线电通报员用的那种,巴掌大,椭圆形),能把口琴声变得又厚又麻,搭上摇滚乐队,效果正好。


一首歌,能包含进一整个时代、一整个世界吗?

你听《苦雨将至》(AHard Rain’s A-Gonna Fall,1963),《盲眼威利·麦泰尔》(BlindWillie McTell,1983),《劳动者蓝调二号》(Workingman’s Blues#2,2007),那些句子,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形容得好: 「一串串灿烂夺目的意象。」

它们和时代一样巨大,和世界一样难解。这么多年,我们仍然不敢说谁真听懂了他的歌。就像这时代,这世界,我们始终望不穿,搞不懂。

有的句子,乍看乍读也就那么回事,听来却像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说的 「猛然踢开你脑袋里那扇门」 ,那是歌的力量:

你永远不会懂我受的伤,和我挣脱的痛苦而我也永远不会懂你你的圣洁,和你所谓的爱而这真真让我遗憾——《愚痴之风》(Idiot Wind,1975)

我去过糖镇,我抖落一身的糖我得赶去天堂,趁大门还没关上——《设法上天堂》(Tryin’ To Get To Heaven,1997)


即使在极早极早的年代,你听二十几岁的迪伦在台上自弹自唱,便已经和唱片里的版本完全两样了。

如今,那些年少轻狂的歌,唱来也是不一样的意思了:

来吧,全国做父母的,听我说你们不懂的事情,不要妄加批判你们的儿子女儿,不会再乖乖听话你们那条老路,愈来愈不堪走新路已开,请你们让到一旁,要是不能伸出援手因为时代正在改变


战线已划,诅咒已下:

慢的终将变快当道的终将过气那些老规矩,都已不合时宜领先的终将落后因为时代正在改变——《时代正在改变》(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1963)

当初那一腔正气向着「大人世界」喊话的愤青,如今年纪比美国总统还大 20 岁。同样的歌,听来更像是对同辈,甚至晚辈的劝诫,然而力量依旧,甚至更显老辣。

至于迪伦自己,从不追求领先,也不在乎快慢,那么也就无所谓过不过气,也无所谓落不落后了——他走的,始终是自己开的那条路。


「在我看来,我写的任何一首歌都不会过时,」迪伦说。

「无论它们是关于什么话题的,它们承载的是那些我永远找不到答案的东西……《双城记》是一百年前写的,现在我们还在读这本书,那这算『怀旧』吗?

『怀旧』这个词充其量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他们自以为是地用这样的词汇把你放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位置上。只不过是另一个标签而已。」

而迪伦一生讨厌任何标签。下面是一些他说过的话。关于感情,关于自己,关于自由与现实……


「遇见她就像是走进了《一千零一夜》。她的微笑照亮了一整条熙熙攘攘的街。她就像是罗丹的雕塑被赋予生命。」

——迪伦这样描述对初恋情人苏西的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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