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已经来临,
很多毕业生初次踏上职场,
对入职问题还懵懵懂懂,
自身权益就很容易会受到侵害!
毕业生的面试、试用、入职
分别有什么内容需要注意的呢?
我们邀请到了上海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会理事,人才服务行业协会特聘专家,上海中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谭唯纳老师,为大家讲解!
❶
关于社保、公积金
试用期员工与正式员工的
劳动关系是一样的,
社保,公积金等,都和正式员工一样需要依法缴纳。
❷
关于试用期时长
根据法律规定,
只能设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略有不同,但最长试用期
不能超过6个月。
❸
关于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员工的
工资
,不得低于本岗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且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❹
关于禁设试用期条件
如果签订的是项目制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合同,还
不能设定试用期。
❺
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内,员工
提前3天
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见习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以企业作为见习基地,鼓励青年作为见习人员,在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上见习,从而提高青年的动手能力、敬业精神等综合职业素质。
见习期间,见习学员和见习基地
不建立劳动关系;
政府给予见习学员一定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特定的综合保险。
对于见习基地,政府也给予一定的带教补贴,它是政府促进就业的一种手段。
所以见习期和试用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他们
所适用的法律和人群都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