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行车在马路上横行,成为马路霸主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车主开车上路的时候得时时刻刻注意着,因为不知道从哪里就冒出来一辆从你身边飞驰而过。
在与电动车发生碰撞的时候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我国交通法还是比较偏向保护非机动车权益的,但这不代表机动车车主可以随意接揽责任,关键时刻以下做法还是能保护好我们的权利的。
一般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是机动车主比较吃亏的,但如果是您自己的问题,先违反了交通法规,那就踏踏实实接受交警的定责,该给人家钱就给钱吧,没啥可说的。但是如果这场事故责任不在你,或者你认为自己少责,却被交警判了全责的话,那就要为自己伸冤下了!
先来普及下常识:
如果对方电动自行车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条:
重量超过40斤
时速大于20公里
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
电瓶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大于240
那么该自行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来处理。
如果确认后电动车为机动车,那电动车就属于“超标车”,骑电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但是超标电动车需要持有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驾驶本,就是E本或F本。那骑车人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处以300 — 2000元罚款。
在与电动车发生碰撞时,如果对方无理搅三分的话,别慌,把上边的知识拿出来吓唬吓唬对方,保证能压住对方气势,当然避免发生事故是最好的,如何有效的避免发生事故呢?
遵守交通规则,合法驾驶。
少走非机动车道。
停车开门时候要注意后方来车。
不违规停车,不把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
很多车主都拿路上横冲直闯的电动车没辙,出了事,首先别慌,用法律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同样电动车车主,也审查下自己的车符合标准吗,切记不要超速,闯红灯,为了你的身边人,转告给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