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心血管系统
β受体阻滞剂可减慢心率、抑制异位起搏点自律性、减慢传导和增加房室结不应期,可引起严重心动过缓和房室传导阻滞,主要见于窦房结和房室结功能已受损者,罕见于高交感活性状态如急性心肌梗死(AMI)静脉用药或慢性HF口服用药。β受体阻滞剂可致直立性低血压、眩晕及站立不稳等。
②代谢系统
糖代谢过程与β2受体有关,激动β2受体,可使肝糖原、肌糖原分解增加。β受体阻滞剂对正常人血糖水平无直接影响,但可减慢使用胰岛素后血糖水平的恢复速度。1型糖尿病者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后会掩盖低血糖的一些症状如震颤、心动过速等,但低血糖的其他症状如出汗依然有。
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可特异性地阻断β1受体,对β2受体作用较弱,糖尿病者若选用可谨慎选用小剂量高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但需注意随剂量加大,其选择性β1受体作用将会降低,不良反应与非选择性药物相似,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α1/β受体阻滞剂可阻滞β受体和α1受体,能部分抵消彼此的不良反应,如减轻因α1受体阻断引起的反射性心动过速;减少或消除由β受体阻断而致的外周血管收缩和糖、脂代谢异常。因而其有扩血管、降低周围血管阻力、减少心搏出量、抑制肾素释放的作用,同时又有抑制反射性心动过速、改善胰岛素抵抗、不加重脂代谢紊乱等优点。
注意:反复低血糖发作者慎用β受体阻滞剂,以免掩盖低血糖症状。
此外,有研究报道卡维地洛可减少HF者的新发糖尿病比例。
③呼吸系统
β2受体主要分布在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非选择性的β受体阻滞剂可阻断β2受体,使支气管平滑肌收缩,呼吸道阻力增加,这种作用对正常人的影响较小,但对哮喘者影响较大,可能诱发甚至加重哮喘发作,因此禁用于哮喘或支气管痉孪性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
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可选择性作用于β1受体,对β2受体作用较弱,增加呼吸道阻力的作用较弱,且β受体阻滞剂对慢阻肺者可能有心肺双重保护作用,因此高度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可用于无哮喘慢阻肺者。
支气管哮喘病史者若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可谨慎选用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但严格控制用量,因其随剂量加大,选择性β1受体作用将会降低。
④中枢神经系统
β受体阻滞剂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为疲劳、乏力、倦怠感、头痛、头重、睡眠紊乱(失眠、嗜睡、噩梦、多梦等)、压抑、忧郁及抑郁等。
脂溶性高的β受体阻滞剂多见,水溶性的β受体阻滞剂较为少见,可能与脂溶性高的药物易通过血脑屏障有关。此外疲劳可能与骨骼肌血流减少有关,也可能与中枢作用有关。
⑤性功能
部分患者可出现或加重性功能障碍。
⑥肢端循环障碍
β受体阻滞剂阻断血管β2受体,α受体失去β2受体拮抗从而减少组织血流,可出现肢端发冷、发绀、皮肤苍白、脉搏消失,可引起雷诺综合征,加重间歇性跛行,且伴严重外周血管疾病者病情恶化,严重甚至可致脚趾溃烂和坏死等。外周血管疾病者,特别是合并外周动脉狭窄和闭塞的糖尿病肾病者,及末梢血循环障碍者如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应慎用。
有血管扩张作用的β受体阻滞剂或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此种不良反应不明显。
⑦撤药综合征
发生于长期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突然停药,表现为高血压、头痛、焦虑、心律失常和心绞痛恶化等,与长期治疗中β受体敏感性上调有关。
若需停用β受体阻滞剂,应逐步撤药,整个撤药过程至少2周,每2-3日剂量减半,停药前最后的剂量至少给4d。若出现症状,建议更缓慢地撤药。
若手术前需停用,须至少在48h前,但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和嗜铬细胞瘤术前不能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