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广播”危害一方,无论是它的传播方式对正常无线电通信秩序的破坏,还是其传播的内容、推销的产品对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威胁,更严峻的是,黑广播常常被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他们实施诈骗的工具。
摸清黑广播非法产业链条上的每个环节,分清责任,对于连根拔除黑广播的毒草至关重要。
我们来跟随记者捋一捋,黑广播的非法利益链条为啥这么顽固,斩草除根为什么这么难?
啥是黑广播?通俗点儿说,就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就通过广播,向不特定的群众播送信息的,我们都可以称它是“黑广播”。
2013年最早一例黑广播违法犯罪案件被发现,2014年下半年以来此类犯罪大幅增长。目前,除了西藏,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曾发现黑广播违法犯罪的踪迹。虽然无线电管理部门、广电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持续对其进行打击,但是背后延展的产业链,使得此类犯罪难以根除。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处主任科员郭威:
就是专门形成了一种产业链,也是有专门搞销售的,有专门买来黑广播设备联系地方的,然后去播放广告,获取利润,已经形成了一种违法犯罪的产业链。
由于黑广播成本很低,处罚难度很大,加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如果只是针对任何一个环节单独进行打击,都难以将其连根拔除。安徽省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张绪翔:
它是从设备厂家提供设备,然后通过网购,现在主要是网购,组装成成套的设备,有一些黑医院、不正规的医院,给他们提供广告,你只要正常广播就行了,我一天给你多少钱。就是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黑广播的使用、发射环节,无疑是这条黑色产业链上最重要的一环。然而在这一环节,“人机分离”最让办案民警头疼。黑龙江省刑侦总队、反诈骗中心民警张睿:
我们监测到信号以后,两家无线电管理局和公安机关联合出警 。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到现场发现,屋里头只是有一套设备没有一个可以顺向侦查的真实的信息。
警方查获的黑广播设备
在以往的执法过程中,即使公安机关收缴了这些设备,但是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而且在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视频侦查支队副支队长顾伟看来,这种“非接触犯罪”带来的不仅是打击上的困难,还有定罪量刑上的困境。
你要去获取法庭上,需要的相关证据,特别是刑事证据。因为你说是我放的,你凭什么说是我放的?我说不是我放的,房子是我租的,但是设备不是我放的,那你还没办法,在证据上你没办法。
在黑广播违法犯罪的上游,是黑广播设备的提供商。在原先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制造这类设备还存在一系列技术门槛,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元件的普及,加上制造设备的技术人员增加,对于设备提供环节的治理也愈发困难。郭威介绍:
黑广播犯罪的源头我们还有完全查清,因为先期我们查到了在东北地区,是一个比较突出问题,尤其是我们前期有几起重大的串案,这个发现的黑广播设备就是从辽宁鞍山某些地方。因为这个地方它有好多国有的生产无线电的企业,下岗改制之后,很多下岗工人师傅,延伸出来好多小作坊,有些是有生产许可,有些没有,从那流出来的。
在网上可以很方便的购买广播设备
而这些非法设备提供商,为了规避法律的约束、逃避执法打击,很少将成品直接组装好,而是以零件的形式存放,这也给执法带来巨大的困难。
山东泰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马鸣:
现在卖成品的人很少,绝大部分来说是组装,组装就是说电子元件的零部件,社会面上都能买得到,像按钮电路板,散热片,根据你的要求来说。比方说,我生产散热片,我按你的需求,网上下单,我给你什么尺寸的,我给你设计好,但是这个东西用在什么设备上,起什么作用我不知道!
犯罪分子利用黑广播所非法获得的收益,到底是挣谁的钱?除了利用黑广播进行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卖假药成了他们最主要的获利方式。一位曾经参与过黑广播经营的人士告诉记者
,五万元成本的黑广播设备,四个月的时间,卖药的销售额六七十万,数十万进了他的口袋:
然而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受害人往往并非直接与黑广播犯罪分子完成交易,而是非法药品生产企业利用黑广播作广告、兜售药品,再集中向黑广播犯罪分子支付一笔广告费。非法药店、医院这些“广告主”,与黑广播犯罪分子勾结成利益共同体,成为犯罪链条下游的摇钱树。目前,虽然这些企业、作坊成为公安机关倒查黑广播窝点的重要线索,但是在打击取缔方面,也依然面临困境。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电信网络犯罪侦查处主任科员郭威:
目前,公安部依托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与成员单位建立了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以及
打击治理黑广播快速通报制度,推动对黑广播犯罪的“全链条”打击。郭威认为,有关成员单位应该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认真履职确保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就在前天(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相关规定进一步为打击黑广播提供法律依据。其中明确,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意见》还对认定共同犯罪的标准作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