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3月23日,备受关注的浙江“单独”夫妻抢生二孩案,在浙江省高院开庭再审。
抢生二孩夫妇陈杨国、徐姗姗的代理律师吴有水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卫计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适用法律仍是庭审争议焦点。
吴有水认为,原来据以认定陈杨国、徐姗姗夫妇抢生二孩违法的计生规定因被修改而不存在了,再援引进行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但卫计部门则认为,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应该依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浙江省高院23日未当庭宣判。
判决将有风向标意义
2014年1月13日,陈杨国、徐姗姗夫妇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此时正值国家“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地方计生条例修改前的“空档期”。2014年9月8日,台州市路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79020元。
陈杨国、徐姗姗夫妇不服,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当地计生部门告上法院,但最终败诉。随后,他们申诉到浙江高院。时隔近一年半,浙江高院开庭再审。
在这一年多里,“单独”夫妻抢生案尚未有定论,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同样的问题也多有发生。吴有水说,浙江高院的判决,对于全面二孩后类似问题的处理,将有风向标意义。
2017年3月23日,对陈杨国、徐姗姗夫妇的案件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一个小时左右结束。被告台州市路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一位副局长出庭,现场旁听人员有五六十人,其中一部分是卫计部门的人员。
当日,浙江高院还审理了浙江天台章榮真、李善霞夫妇的案件。
章榮真、李善霞夫妇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于2012年7月。2013年11月12日,“单独两孩”政策出台。2014年1月17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其中将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章榮真、李善霞夫妇情况与陈杨国、徐姗姗夫妇相似的是,两对夫妇均系在浙江计生条例修改后才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口计生局仍然对章榮真、李善霞夫妇发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征收其社会抚养费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