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总局不再受理药品GMP认证申请,对2016年之前已经受理的16家认证申请,继续组织完成药品GMP认证检查。为确保认证下放后各省标准统一,总局印发了多份指导文件,要求各省局完善健全认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检查能力建设,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2016年总局对当年通过省局药品认证检查的21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进行了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为全部通过,表明省局认证检查的尺度总体把握严格。
2016年总局还重点对2015年度质量公告抽查不合格的10家企业、36家(全国共38家)疫苗生产企业、25家(全国共26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2015年发告诫信的32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
并对67家次高风险品种(如骨肽注射液、果糖二磷酸钠注射液、胞磷胆碱钠注射液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完成跟踪检查204家次,较2015同比增长约13%。不通过的企业有12家,发告诫信的企业有58家。在检查不通过的12家企业中,2015年度抽验不合格的企业有5家,胞磷胆碱钠注射剂生产企业2家,骨肽注射剂生产企业1家。疫苗和血液生产企业检查结果全部通过。
204家次检查共发现2271条缺陷项,其中严重缺陷22项,主要缺陷210项,一般缺陷2039项,与2015年GMP认证、跟踪检查相比严重缺陷数目有所增加。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都已经分层进行了处理,要求企业整改的都发了告诫信(共发58张告诫信),涉及违法违规的13家企业,在总局外网专栏予以公开并要求省局立案查处,相关涉事产品要求企业主动召回。
飞行检查 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16年总局共完成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39家次,包括9家生化药品生产企业、20家中药生产企业、9家普通化学药品生产企业及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其中有14家企业被收回药品GMP证书,10家企业被立案调查,7家企业的问题产品被责令召回。
2016年总局部署在流通环节开展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先后派出20个飞行检查组对30个省的50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38家企业发出通告予以曝光,并要求省局严厉查处。
在对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中,中药和生化药品发现的问题较多。存在中成药生产企业擅自改变工艺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物料管理混乱,部分人工牛黄企业不能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和供应商管理环节薄弱,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问题。总局已经依法依规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国际检查交流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