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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要警惕可怕的分心

父母必读  · 公众号  · 育儿  · 2017-03-03 07:55

正文

天津大悦城,一位父亲同时抱着两个孩子在商场4楼的栏杆处往下看,结果一个小孩不慎跌落,爸爸伸手去够,导致另一个孩子也坠楼,男孩五岁,女孩两、三岁。一对兄妹瞬间离开了这个世界。

 

后知后觉,昨天临睡前才看到大悦城惨剧的报道,心像被扭成一团,又在上面压了块石头,生理也跟着不适起来,无法入睡。

 

以前还在深圳的时候,好几次想和米爹去看场电影。

电影院就在几步路外的某假日广场。

但就是这么近,一年也只去过一两次。

有一次是我们去看电影,阿姨带着小米在商场里玩。

商场中间有挑空层,围栏也是玻璃加金属栏杆。

整个商场在灯光的照映下通透敞亮,视觉上美观无阻碍。

但这种视觉上的美对我而言,却像刺一样扎着我的神经。

整个电影过程,难以抑制地想象着阿姨追不上小米,他跑的太快冲出围栏。

不是从手扶电梯掉下去,就是出电梯门时被夹住。

如此种种意外。

其中,阿姨抱着小米站在围栏边的画面,

正是最常出现在脑海里的焦虑场景。

而这种焦虑的折磨,让我不可能享受看电影的轻松。

于是后来,我就再也没把孩子单独和阿姨留在商场里了。

当我看到大悦城的新闻,登时通体有种噩梦成真的恐惧。


 

过失致死罪(negligent homicide)是一项成文罪行,指在没有杀人意图下,因疏忽、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或规则、或粗心大意而引致他人死亡。此罪行在法律上的名称为“过失致死”。

 

美国有个妈妈领着三个孩子乱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其中一个孩子死亡,肇事司机逃逸。经审判,法庭判司机三级谋杀,6个月监禁,5年缓刑;判这位母亲二级谋杀,最高三年监禁。

 

妈妈判的比司机罪行还高?

是的,因为作为成年人,明知乱穿马路是危险的,仍然将孩子至于危险当中,这比逃逸司机的行为更可怕,已经不是疏忽大意的范畴了。

 

大悦城的这位爸爸,不知道靠近围栏时会有危险吗?应该知道,但他对自己的掌控力过于自信,又对危险的预估和警惕性不够,也有可能是抱孩子的经验不足,不知道孩子一旦身体倾斜和扭动会带动大人的身体重心失衡,尤其是五岁的孩子已经有20多公斤,相当于大人体重的1/4,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妈妈,会知道孩子在怀里不会像石头一样静止状态,即使是婴儿时期都会扭来扭曲让人控制不了平衡,何况是有一定体重的孩子,还是两个,并且被抱的孩子高度已经超出了栏杆高度的安全线。

 

缺乏经验+过度自信+警惕性低=铸成大错。这种行为是疏忽大意还是如何,有待司法鉴定的结果。不管结果如何,这位父亲的后半生都不会快乐了,孩子的生命更无法挽回,单单打下这几个字,心就够痛了。

 

类似的惨剧太多......

美国有对夫妇,觉得女儿的房间冷,就打开了暖气机放在18个月的女儿房间里,经过一整夜,房间处于49°长达11个小时,第二天,他们发现孩子已经停止呼吸,好好的孩子就这样在自己的家里,因为爱她的父母的过失,被活活的热死了。这对夫妇以过失杀人罪被起诉,他们还有两个孩子,因为是夫妻两人同时被起诉,所以两个孩子被送到政府监护部门。

 

就网上很多人的观点,可能会说:孩子遭遇了不幸,最难过的是他们的父母,虽然有错,但他们也需要安慰,不应该雪上加霜,更何况另外两个孩子因此离开父母更是不人道。

 

从个人感情出发,我是不愿看到孩子离开父母的,为什么西方法律这样残忍?

 

因为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是独立的人!父母对孩子没有所有关系,也没有支配关系。孩子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他有独立的人格,他们和父母的关系是平等的。

 

如果那些父母不是过失致死了自己的孩子,而是过失致死了别人的孩子呢?他们可能会面临被起诉,那为什么受害者是自己的孩子就可以脱罪呢?又或者失手的不是父母,而是保姆或陌生人?也会获得同情?我们虽然不愿承认,但骨子里还是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不仅孩子,有时妻子被丈夫殴打也会被看作是别人两口子的事。

 

有一次我在中东某国的外国人俱乐部,带孩子参加一个户外的聚会,有个年轻妈妈只顾着聊天,她的一岁多的宝宝跑到30米开外的泳池边玩,不小心掉进了水里,幸好被旁边的大人救起,那个年轻的妈妈遭到了其他妈妈的痛斥,别人并不会管你是不是也吓坏了,遇见这种事,谁都不会为你开脱。


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社会理应以孩子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当孩子未成年时,需要父母的监护,父母必须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果父母没有尽到保护责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什么时候这点成为普遍共识,也许儿童的利益才真正在我国受到保护吧。

 

商场应不应该装防护网

 

这竟也成了讨论的焦点,如果某商场装了防护网,我们感谢他们着想周到,但是装了防护网并不能减少和杜绝危险的发生,走楼梯也有可能滚落,公共设施安全规范是按照成人标准设计的,正常栏杆的高度是不会造成对孩子的威胁的,游乐场才有义务按照儿童要求修建安全设施,比如防撞地板等等,但起码的警示标志商城应该具备,应该有义务提醒他人,就好像食品包装里的防潮袋上写着“切勿食用”警示一样。

 

中国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名列第三

 


儿童意外致伤每年导致83万人死亡,其中95%的儿童伤害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借用陈忻博士的图直观可见,1-14岁每10万人中的伤害死亡率,最高是南非,最低为瑞典,中国排在最高第三位,细思极恐。

 

欧洲的游乐场更加开放、挑战性更强,相对来说我们国家对孩子的自由活动控制的更多,有些北方的小班幼儿园课间都不让出教室,就怕出意外,为什么反而意外发生的更频繁呢?作为人口密集的国家,社会的安全规范和大人的安全意识还不健全,孩子自身对安全和风险的概念更低,也许是高居前三的部分原因吧。

 

那些安全隐患,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据统计,意外中最常见的造成原因依次是:

跌倒/坠落

击打/撞击

自然或环境(由诸如昆虫或动物叮咬的自然或环境因素造成的伤害)

交通事故

食物中毒

利器伤害

(这是国外的统计,我国情况可能有差异,希望这个数据让我们更加警惕。)

 

前两天我路过洗手间,发现老大老二洗完澡出来,浴缸里的水没放掉,我立马放掉了水,因为西瓜这个年纪很喜欢往浴缸里爬,放完水后还告诉老大老二这个安全隐患,把风险概念植入到孩子的思维里,类似的“小事”还有:

收好药品和清洁剂、婴儿床的安全、电源插座的安全、会导致窒息的小物、塑料袋、绳子要收好,阳台窗户要锁好、家里要装烟雾报警器、留意家中宠物的危险等等。


还有在我国最容易被忽略的黑洞——停车场安全,经常看见小孩在停车场玩,完全没有大人看管,停车场的盲点特别多,绝对不比商场电梯好多少。

 

适当的危险能够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和发展身体平衡能力,但必须是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那些生活中的陷阱监护人必须要负起责任来,但是这种责任在中国,多数落在了妈妈的身上,我们变得越来越焦虑,不敢一个人带宝宝出门,怕遇到蛮人、恶人、不友好的公共设施、有安全隐患的商场、甚至不靠谱的爹。


这种焦虑让妈妈们很难轻松愉快的当妈,这种焦虑,不只是荷尔蒙所致,它有更深的原因,一些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

 

 

希望全天下宝宝都健康长大,真的不想再听到这种令人心痛的事故再发生了。

 

作者:作者:杨喵菲-米娘,知名育儿博主。三个男孩儿的妈妈。

微信公众号:米娘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