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按照GSP要求,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确保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飞检案例中,药企存在购货单位证明文件更新不及时、部分项目空白、未提供提货人的收货委托书以及对部分购货单位资质未认真审核等问题。
企业需要制定药品销售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包括明确核实购货单位合法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要求,规定核实的责任人、具体方式、标准等。同时,企业还需建立销售基础数据库,对符合要求的购货单位、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进行管理。检查要点则包括检查企业的药品销售管理规定、索取的购货单位资质档案以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资质档案等。
GSP
要求,
企业应当将药品销售给合法的购货单位,并对购货单位的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保证药品销售流向真实、合法。
【
飞检案例
】
药企
1.
购货单位
**
市
**
药店、
****
中西医结合诊所收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部分或全部项目为空白。
药企
2.
企业存在对购货单位证明文件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购货单位
****
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分店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周某某,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为丁某某。
药企
3.
企业未能提供购货单位
**
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
年提货人的收货委托书。
药企
4.
企业未对部分购货单位资质进行认真审核。
【实施要点】
1.
企业制定有药品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应当对购货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的要求,规定了核实的责任人、具体方式、标准等。
2.
企业按规定对购货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了核实,并有相关记录。
3.
企业对符合要求的购货单位、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建立销售基础数据库。
【检查要点】
1.
检查企业药品销售管理相关规定,核实是否明确了应当对购货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的要求,是否规定了核实的责任人、具体方式、标准等。
2.
检查企业索取的购货单位资质档案是否齐全、有效。(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购货单位公章原印章)
2.1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是否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复印件。
2.2
医疗机构是否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营利性医疗机构除许可证外是否有《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