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下的营销合规整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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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Dana
近日,最高检官网作出批复,明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可以认定为“两高”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特定款物”。这意味着,一旦贪污这些款物将受到从重处罚。该规定于今日(2017年8月7日)起正式执行。
最高检的批复对“特定款物”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体现了对社保基金的特别保护,自此,贪污医保金等老百姓救命钱的腐败分子将被从重处罚了,具体来看就是入刑金额降低,如贪污数额在1万以上不满3万元,就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近年来,挪用、挤占社保基金的情况频现,社保基金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屡打不绝。一些地方人民检察院就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请示最高检。
2017年7月19日,最高检作出批复:明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可以认定为“特定款物”,批复自2017年8月7日起施行。
同时批复中提到,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中的“特定款物”的范围有所不同,实践中应注意区分,依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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