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爆出腾讯客服页面,关于公众号粉丝迁移的消息:
当两个账号满足一定的要求,可以将A账号的粉丝、素材和违规记录,转移到B账号。要看具体需求和迁移流程的,可以点击本文最底部“阅读原文”链接进入。
契约认为粉丝迁移功能,变向解决了以组织为主体的公众号,需要变更主体的顽疾。同时对一些当初申请时出现的失误,补上了一颗“后悔药”。
其实公众号的粉丝迁移早就有,在去年的8月24号我就有发现一例,为此我还专门请教过微信官方的同学。
除了我咨询的这个案例之外,其实部分朋友也发现有几例。不过官方迟迟没有公布出具体的迁移要求和流程,只是个别有关系人操作过,这次算是彻底被爆出来。
虽然目前在公众号后台还并未发现开放此入口,应该是有人提前透露了消息,不过我相信应该很快就要开放了。
公众号粉丝迁移的要求很多,我挑出5条说下:
1、目前只支持都是主体为组织的账号之间互相迁移,个人号依然还是尴尬。契约提议,如果个人号主体人和对应组织负责人(比如企业法人),是同一个人的话,最好也能支持迁移,也就解决了很多个人号无法享受组织认证号某些功能的难题。
2、粉丝迁移的目标账号粉丝不超过1000个,这个要求明显是为了不让部分人将几个小号集合成一个大号,把你想到的“鸡贼”都提前想到啦。
3、迁移流程中提到一个要求:“提前准备阶段,需针对申请公函在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约2个工作日出具公证结果。”微信对迁移粉丝者提出了更高门槛,也将责任交给了第三方公证机构,看来公证机构以后又要多一项收入了。
4、账号的其他功能不能迁移,比如微信支付、原创功能、赞赏功能,这些需要重新申请或被邀请,看起来这不是个利好,只是对那些真正在认真运营公众号的组织,这些都不是问题。
5、虽然有说到组织为主体的订阅号和服务号都支持迁移,但是并没有提到订阅号和服务号之间是否可以互转,如果支持的话,应该很多当时“手欠”申请的服务号,也能高兴得吃上一粒“后悔药”了。
当粉丝可迁移,除了组织内部的业务变动、注册时出现失误等原因,导致必须要迁移粉丝之外,对公众号交易市场的繁荣也起了促进作用,虽然这不是微信推出此功能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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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赞Founder&CEO 契约的自媒体,研究、报道移动互联网生态和自媒体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