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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本中的10段话,直到现在方才读懂

风青杨  · 公众号  · 美文  · 2017-08-22 22:00

正文


转自:反观 (ID:dongdianlishi)




1

朱自清 | 《背影》


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

……


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也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


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



以前不懂什么叫离别,而今故乡于我,只有冬夏,再无春秋。要是再忙些,或许便只剩下春节那几日;要是再过几年,或许家乡都要丢掉了。类似的还有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已不再是小孩子。”


2

陆游 |《临安春雨初霁》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以前最爱的一句是“小楼一夜听春雨”,因为字里行间的浪漫情怀,有楼有夜有雨。而今真的作客京华,才懂得人情凉薄似纱。更无力的是壮志难酬,而年华东流。


3

史铁生 | 《秋天的怀念》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望着窗外天上北归的雁群,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


母亲这时就会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时,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


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儿!”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母亲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


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着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年轻的时候永远无法理解生活有多么艰辛,也不了解活着是有多么幸运,所以常常从我们口中能听到类似“何不食肉糜”这样轻浮的话语。生活是一直艰难还是只有年轻时如此?一直如此。


4

辛弃疾 | 《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从前只是喜欢这首诗朗朗上口,也无生僻字。现在才明白年轻时的矫揉造作在现实面前什么也不是。真正的敌人不会摆出一副敌人的样子,真正的忧愁也不会时时挂在嘴上。欲说还休,因无人了解,也无人可解,渐渐的,我们都学会了沉默。


5

马尔克斯 | 《百年孤独》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现实。




年轻时人手一本,只是为了故作深沉,对书中如梦似幻的故事并没有太多的感同身受,长大后,逐渐发现书中那些生命中不可逃离不可消除的深沉的孤独与宿命,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都如此真实。


6

朱自清 | 《匆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时光、爱情等都是文学中永恒的话题。对于这篇必背文章,直至现在大家也不会忘却。这些道理即使传承了数千年人类也还是在重蹈覆辙,只是因为没有失去,又怎么会懂珍惜。


7

张岱 | 《湖心亭看雪》


崇祯五年十二月,余住西湖。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俱绝。是日更定矣,余挐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雾凇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到亭上,有两人铺毡对坐,一童子烧酒炉正沸。见余,大喜曰:“湖中焉得更有此人?”拉余同饮。余强饮三大白而别。问其姓氏,是金陵人,客此。及下船,舟子喃喃曰:“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真挚的朋友也好,红袖添香的知己也罢,孤独的人们一直在找寻着如同自己一般的“痴人”,痴人说的不是梦话,只是未遇到能听懂痴话的人。“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8

肖复兴 |《荔枝》


“我第一次吃荔枝,是28岁的时候。那是十几年前,我刚从北大荒回到北京,家中只有孤零零的老母。站在荔枝摊前,脚挪不动步。那时,北京很少见到这种南国水果,时令一过,不消几日,再想买就买不到了。想想活到28岁,居然没有尝过荔枝的滋味,再想想母亲快70岁的人了,也从来没有吃过荔枝呢!虽然一斤要好几元,挺贵的,咬咬牙,还是掏出钱买上一斤。


那时,我刚在郊区谋上中学老师的职,衣袋里正有当月42元半的工资,硬邦邦的,鼓起几分股气。我想让母亲尝尝鲜,她一定会高兴的。


回到家,还没容我从书包里掏出荔枝,母亲先端出一盘沙果。这是一种比海棠大不了多少的小果子,居然每个都长着疤,有的还烂了皮,只是让母亲—一剜去了疤,洗得干干净净。每个沙果都显得晶光透亮,沾着晶莹的水珠,果皮上红的纹络显得格外清晰。不知老人家洗了几遍才洗成这般模样。我知道这一定是母亲买的处理水果,每斤顶多5分或者l角。


居家过日子,老人就这样一辈子过来了。不知怎么搞的,我一时竟不敢掏出荔枝,生怕母亲骂我大手大脚,毕竟这是那一年里我买的最昂贵的东西了。

……


那一晚,正巧有位老师带着几个学生突然到我家做客,望着桌上这两盘水果有些奇怪。也是,一盘沙果伤痕累累,一盘荔枝玲挑剔透,对比过于鲜明。


说实话,自尊心与虚荣心齐头并进,我觉得自己仿佛是那盘丑小鸭般的沙果,真恨不得变戏法一样把它一下子变走。母亲端上茶来,笑吟吟顺手把沙果端走,那般不经意,然后回过头对客人说:“快尝尝荔枝吧!”说得那般自然、妥帖。"



这篇文章在课本众多名篇中并不起眼,然而如今读来,却无限感慨。感慨其一是儿子心念母亲,感慨其二是母亲“那般自然、妥帖”的做法后,隐藏着平凡人多少尊严与骄傲。


9

归有光 | 《项脊轩志》


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

……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读书的时候,归有光这篇祭文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兴趣,而现在,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不知打动了多少人。然而回到前文,其实还有一句令人感动至深却平凡的对白:“儿寒乎?欲食乎?”像不像你的母亲?


10

鲁迅 | 《灯下漫笔》


但我当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


我们不必恭读《钦定二十四史》,或者入研究室,审察精神文明的高超。只要一翻孩子所读的《鉴略》,——还嫌烦重,则看《历代纪元编》,就知道“三千余年古国古”的中华,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但在新近编纂的所谓“历史教科书”一流东西里,却不大看得明白了,只仿佛说:咱们向来就很好的。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的时候,黄巢的时候,五代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张献忠的脾气更古怪了,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灯下漫笔;用成语来说,就叫作“天下太平”。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鲁迅的大多数文章都符合今天的主题:小时候不懂,长大后动容。这或许就是民国那一批知识分子收到重视和追捧的原因:抛却了儒家和皇权数千年统治下的小格局,开始关注社会与人类。这些文章,即使百年后,也值得拜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