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
月
13
日
来源:中国佛家协会
作者:奘真
4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一份《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说明书》显示,
“
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已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在
A
股发行股票的申请。这是该公司
2017
年
6
月
21
日首次报送发股申请后,第二次提交申请。
“
普陀山上市
”
的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小僧也着实震惊!
能用
“
普陀山
”
的名称上市吗?
作为佛教圣地的名称显然不行。普陀山与佛教不可剥离,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以
“
普陀山
”
名义上市,难脱将佛教商业化之嫌。
普陀山,是世界佛教徒的信仰圣地、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是中国佛教乃至中华文化的象征符号,在海内外具有广泛的影响。山名中的
“
普陀
”
二字,源自佛教《华严经》
“Potalaka”(
普陀洛迦或补怛洛迦
)
的音译,该经记载
“
普陀山
”
为观自在菩萨(观音菩萨)的住地。可见,普陀山的宗教人文意义,远大于其地理的意义。
作为普陀山的精神文化内核,佛教与普陀山是无法剥离的整体。
此次
“
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拟将普陀山景区旅游客运、香品生产销售、旅游商品销售、租赁餐饮等业务打包上市,
虽然表面上未涵括寺院等佛教资产,但佛教是普陀山旅游的最大特色和核心资源,
佛教寺院、圣迹及观音信仰的感召力,是支撑其上市业务的最重要前提,也是
“
普陀山上市
”
的最大
“
卖点
”
和
“
保障
”
。
普陀山
“
上市
”
,显然有捆绑
“
佛教
”
上市之嫌,
不可避免地会使佛教背负庸俗化、商业化的恶名,严重伤害佛教及信众的合法权益。
“
普陀山上市
”
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
近年来,佛教
“
被上市
”“
被承包
”
,借佛敛财等佛教商业化问题,饱受社会争议,遭到佛教界一致谴责和反对。前些年,峨眉山、九华山被打包上市,已经引起社会舆论广泛诟病,也成为佛教界之痛。由于未及时处理,其负面影响一直发酵,造成一些名山纷纷效仿。
2012
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
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
“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
‘
股份制
’‘
中外合资
’‘
租赁承包
’‘
分红提成
’
等。
”
2017
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二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亦明确
“
禁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
”
2018
年
2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
《宗教事务条例》
明确规定,
“
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
借与佛教高度关联的
“
普陀山
”
名称上市,显然脱不了商业宣传的干系。
在全国上下大力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处理佛教商业化问题的背景下,普陀山谋求
“
上市
”
的行为显得尤为
“
刺眼
”
,
是对《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十二部委《意见》等中央文件的严重挑战。
其以发展旅游产业之名,行
“
捆绑
”
佛教上市之实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将使
“
普陀山
”
神圣形象蒙灰,严重损害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严重伤害广大佛教信众的宗教感情。
以信仰之名
“
上市
”
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对中国民众的社会心理将产生深远影响。
近年来,
“
老板寺庙
”
的现象屡见不鲜,佛教名山、景区
“
上市
”
的传闻不绝于耳。利用宗教信仰谋取经济利益,不仅背离了宗教的根本精神,也突破了社会的基本价值底线,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