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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蕾 | 如何严肃地谈论《金瓶梅》

六根  · 公众号  ·  · 2024-08-03 07:00

正文

文 | 刘晓蕾

长期以来,《金瓶梅》一直背负着“小黄书”之名。一提到它,很多人便表情微妙。

有人说:把书中的“性”全拿掉的话,会更好。也有人说:其实作者本来没写“性”,是书商为了赚钱,擅自添上的……各种说法,不一而足,无非都认为《金瓶梅》里的“性”,是多余的,纯属败笔。

鲁迅先生对《金瓶梅》的评价很高,他说《金瓶梅》是一部“世情书”,写尽世间百态人心冷暖,“同时说部,无以为上。”即同时期的同类小说,没有比它更好的了。至于书中的色情部分,他也表示理解,因为“在当时,实亦时尚。”就是说,在《金瓶梅》成书的那个时代,这样写是主流,因此《金瓶梅》也未能免俗。

《金瓶梅》成书于明代中晚期,彼时,社会风气确实非常开放。很多官员向皇帝进献房中术或丹药,献宝有功,还会被赏赐或升官。正德皇帝崩于豹房;嘉靖帝迷恋房中术、长生不老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长期服用壮阳药,私生活很……豪奢。上行下效,当时的戏曲、小说,对“性”趋之若鹜,以致于色情小说一度滥觞。

但《金瓶梅》写“性”,并非为了卖相,或者紧跟时尚。问题在于,为什么要为《金瓶梅》开脱?文学为什么不能写“性”呢?

倘若孟子听见这句话,一定会竖起眼睛表示惊诧:“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他认定:只有人,才有人伦,有仁义道德。生而为人,怎么能像动物那样,毫不顾忌地谈论、展览“性”呢?可是,性明明是人人都离不开的啊!所以,在文明社会里,“性”的处境一直很拧巴:当面避而不谈,转脸又乐此不疲。儒家干脆把性生活升华成“敦伦”,声称做这件事只是为了繁衍后代,践行圣贤理论而已。

王小波讲过清代笔记小说里的一则故事:一位秀才在后花园散步,看见一对蚂蚱交尾,便饶有兴趣地观看,忽然一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跳出来,把两只蚂蚱吃了,他大吃一惊,得出结论:“奸近杀”!意思是,这俩蚂蚱在胡搞,活该被吃。你看,“性”不只被严打,还被污名化了。

对“性”的压制和禁忌,东西方都一样。人类学者玛丽·道格拉斯在《洁净与危险》一书中,探讨人们为何把排泄物,以及跟下身有关的东西,当成“肮脏”乃至“危险”的。她说,不是因为这些东西本身肮脏,而是人们赋予了它肮脏的属性。因此,“性”之所以是禁忌,其实是因为文化把它打成了禁忌之物。

如果文明的秩序,不能谈论“性”、拒绝任何“不洁”,这样的秩序迟早会坍塌。因为“性”无所不在,自有隐秘而强大的力量。压抑越深,反弹越大。“女人是老虎”的故事,东西方都喜闻乐见:师父带小和尚下山,小和尚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却一心想着被师父称为“老虎”的女人。14世纪意大利的薄伽丘,在《十日谈》里也讲了类似故事,只是女人被比作“绿鹅”。

欲望是压抑不住的。越是正经的年代,“性”在私下里越被津津乐道。明代的贞节牌坊历代最多,色情小说也历代最多;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礼教最严格,淑女连脚踝都不能露,但同时有奔涌的地下文学,很黄很暴力。

近代以来,这种禁忌开始被质疑。蒙田就反问道:“这件自然、必要、正当的事怎么了?为什么人们会羞于谈论此事,要排斥它?我们有胆子说杀人、偷窃、背叛,为什么独独对这件事羞于启齿?”还有弗洛伊德,他宣称“性”是一切的原动力,当然,这里的“性”是广义的。后来捷克的米兰·昆德拉也讽刺人们眼中的理想世界,是否认大便,假装大便不存在的世界,说这叫“Kitsch”(刻奇)。

因此,在大文化的背景下,再看《金瓶梅》里的“性”,你将会看到更丰盛的含义。 

《金瓶梅》产生于明代中叶,这个时代最压抑,也最欲望横流,涌现了大量的色情读物。这些色情读物,大多粗制滥造,写作也都有套路。为了打掩护,还纷纷声称自己并非诲淫诲盗,是在警告大家莫贪淫,是教化人心。

这些读物其实很喜感:书里的男性,都爱夸耀自己性能力强,喜欢以奇特的方式展现自己的雄性力量,未免虚张声势。这种现象背后其实隐伏着很深的爱与怕:爱女性的身体,也怕女性大海一样的情欲。毕竟大海可乘风破浪,也可吞噬一切。所以,他们上床恰似上战场——女人玉体横陈,男人全副武装,缅铃春药齐上阵。西门庆就有一个淫器包,里面有胡僧药、银托子和颤声娇。

这是肉体的狂欢。它们距离文学很远,既没有文学的自觉,也缺乏对人性的观照。抽离了那些性的细节,就什么也没了,空空如也。

那么,文学到底如何写“性”呢?在西方文学史里,以性为突破口,反传统反道德,大致走的是《十日谈》的路线:表面上写性,其实是嘲讽某类人的可笑,以及禁欲的可笑。

大名鼎鼎的《查泰来夫人的情人》,既延续了这个反传统的传统,又创造了一个高度。它出版于1923年,作者是英国人D·H·劳伦斯。女主康妮嫁给了一个因战争失去性功能的男人,偶遇粗犷的守林人,并疯狂地爱上了他。这样的爱情不罕见,罕见的是书中大段的性描写,随便翻开,你就能看见诸如此类的赞美:

“她对他再度起了敬畏之感。一个男人!……她抚触他,如抚触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儿,感觉多麽美好。他肌理盈白,细致,而又健壮,多美,多美呀!这副身躯敏感却又沉着,细腻却又勇猛,真动人,真是动人。她的手沿着他的背部怯生生往下移,到他小而浑圆、柔软的屁股。迷人,真迷人!”

让人不免想起米兰·昆德拉的一句话,大致是说抒情的性也很可笑。当然,劳伦斯的小说历来被认为是对文化的批判,以性和激情为飞地,抨击上流社会的疲软;以自然的洪荒之力,反衬文明的虚伪。但也未免抒情过度,有不诚实之嫌。而且,性真的能承担重建文明的责任吗?我表示怀疑。

如果说劳伦斯努力要把“丑”变成美,把性推向神圣,还有一些人,则相反。他们写起性来,百无禁忌,甚至在道德的地盘上,肆意攻城略地。他们的笔,如马达轰鸣,钻向肉体最深处,有时候,他们走得太远,以致于难以回头。

法国当代哲学家福柯极为推崇这样的作家,说这种“欲望的野蛮发泄”,代表了一种神秘的思维方式;读这样的作品,“人可以同他内心最深处的、最孤独的东西进行交流”,发现“最内在的,同时又是最自由奔放的力量。”但他们走得太远了。这位写出《疯癫与文明》、《规训与惩罚》的哲学家,一心要用肉身反抗文明的秩序,多次自杀,吸毒,SM、同性恋……他的人生,就是一部“自杀与癫狂、犯罪与惩罚、性爱与死亡”的先锋电影。最后,他死于艾滋。

不管怎样,从蒙田到福柯,都在提醒我们:性是严肃的事情,不可等闲视之。性,可以丈量道德和人性的疆域;它的目的根本不是欲望,而是自由。

劳伦斯不够诚实,福柯们又走得太远,不妨回到《金瓶梅》这里来。                    

《金瓶梅》总共一百回,100多万字,其中描写性的不到五千字。这么多年来,它却一直背负着小黄书的罪名,实在有点冤。

书里写酒写美食写西门庆做生意,以及各种饭局应酬,远远多于性。而且,全书描写性,也有详有略,并非毫无节制,比如主要集中在西门庆和潘金莲、王六儿、如意儿和林太太之间。

在书中,性并不是孤立的,通过性,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隐秘的信息。

首先,性是权力的场域。尼采一直在探索:人是如何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他的答案是:自我是文化的产物,是被建构出来的。简言之,“肉体是一种社会结构”。凯特·米利特在她的《性政治》一书中说:两性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关系,体现为统治与被统治的上下层级关系。

就是说,即使最私密的身体和性,也有权力和文化的阴影。

有学者从生物学角度分析,为何自然界的雄性,普遍有多吃多占多配偶的行为,答案是源于基因。英国学者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告诉我们:在进化中,雌性和雄性个体都尽可能生产更多子女,遗传自己的基因,同时性配偶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投资少一点,对方多一点,能有更多时间传播自己的基因。

因此,雄性和雌性都有自私的基因,关键是制度和文化更支持哪一方。男性当然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比如中国的传统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多婢,从制度、文化和道德全方位加持男性。

作为男人,西门庆无疑是开挂的:有钱,有权,“状貌魁梧,性情潇洒”,潘驴邓小闲俱全。后期步步高升,金钱和权力闪闪发光,清河县警察局副局长,东京蔡太师的干儿子,临死前还被升为正职。再加上男权文化和制度的支撑,可想而知,其性资源有多丰富。

从潘金莲到李瓶儿,从李桂姐到郑爱月,从如意儿到林太太,没有他搞不定的女人。早期他还需要费心机定计谋,后期只要稍加暗示,就马到成功。

对性资源的占有越多,就越有权力感。他尤其喜欢“别人的老婆”。潘金莲、李瓶儿是他从别的男人那里夺来的,宋蕙莲、王六儿、如意儿、贲四嫂、来爵媳妇也都是有夫之妇。他喜欢对女性的身体宣示主权,用烧香的方式,给对方的身体留下永久的疤痕,像做记号占地盘。喜欢对方绝对服从,还要深情表达自己老公跟他相差十万八千里……。

通过凌虐女性的肉体,凌驾于女性之上,让对方臣服。这种“男尊女卑”,女性被当成工具被“物化”,由来已久。通过物化、矮化女性,性跟权力实现了同构。

在西门庆面前,几乎所有女性都是被驯服的位置,一方是奴隶主,另一方则是奴隶。为了笼络西门庆,潘金莲还百般努力,不是扮嫩装成丫鬟,就是给全身抹上茉莉粉给自己美白,有一次甚至主动喝西门庆的尿:

西门庆要下床溺尿,妇人还不放,说道:“我的亲亲,你有多少尿,溺在奴口里,替你咽了罢,省的冷呵呵的,热身子下去冻着,倒值了多的。”西门庆听了,越发欢喜无已,叫道:“乖乖儿,谁似你这般疼我!”于是真个溺在妇人口内。妇人用口接着,慢慢一口一口都咽了。西门庆问道:“好吃不好吃?”金莲道:“略有些咸味儿。你有香茶与我些压压。”

结果,西门庆又告诉了如意儿:“五娘如何如何,她怕我害冷,连尿也不教我下来溺,都替我咽了。”如意儿自然也不甘落后,如法炮制。当身体成了工具,就别指望有尊严可言了。西门庆的要求被满足后,会回馈以金钱和财物。潘金莲最穷,在西门庆心满意足之际,她趁机提要求——

妇人道:“我有桩事儿央你,依不依?”西门庆道:“怪小淫妇儿,你有甚事,说不是。”妇人道:“你把李大姐那皮袄拿出来与我穿了罢。明日吃了酒回来,他们都穿着皮袄,只奴没件儿穿。”西门庆道:“有王招宣府当的皮袄,你穿就是了。”妇人道:“当的我不穿他,你与了李娇儿去。把李娇儿那皮袄却与雪娥穿。你把李大姐那皮袄与了我,等我[扌寨]上两个大红遍地金鹤袖,衬着白绫袄儿穿,也是与你做老婆一场,没曾与了别人。”

性与权力同质同构,难解难分。在西门庆的猎艳史里,有一个女人很特别,那就是林太太。她是王招宣的遗孀,属于清河县的望族,潘金莲从小就被卖在招宣府当丫鬟。西门庆第一次见林太太,被写得很隆重。

这个夜里,月色朦胧,西门庆戴着眼纱来到招宣府的后门,先通过看门的段妈妈,再由文嫂请西门庆过来,把后门关了,上了栓,由夹道进内,转过一层群房,就是太太住的五间正房。这是西门庆唯一一次偷情偷得如此郑重,如此小心翼翼,像上朝一样,穿过重门越过关卡——

“旁边一座便门闭着。这文嫂轻敲敲门环儿。原来有个听头,少顷,见一丫鬟出来,开了双扉,文嫂引西门庆到后堂,掀开帘栊,只见里面灯火荧煌,正面供养着他祖爷太原节度颁阳郡王王景崇的影身图:穿着大红团袖,蟒衣玉带,虎皮交椅坐着观看兵书。有若关王之像,只是髯须短些。迎门朱红匾上写着“节义堂”三字,两壁隶书一联:“传家节操同松竹,报国勋功并斗山。”西门庆正观看之间,只听得门帘上铃儿响,文嫂从里拿出一盏茶来与西门庆吃。西门庆便道:“请老太太出来拜见。”文嫂道:“请老爹且吃过茶着,刚才禀过太太知道了。”

终于登堂入室,进了林太太的正房,在客厅吃茶。西门庆雄心勃勃,一如于连想征服市长夫人,实现人生跨越。这段描写经常被拎出来证明,作者是在讽刺这个豪门望族如今沦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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