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欧商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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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钱股份没拿到的合伙人,我们教你怎么谈股权

中欧商业评论  · 公众号  · 商业  · 2017-02-24 12:01

正文

编者按

《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这两天在朋友圈疯传,游戏公司技术负责人作为联合创始人,在公司初创时期没得到任何股权,在公司上市时又面临净身出户,这件事情引发广泛讨论。

一家公司创业7年,仍然没有厘清股权分配机制,今天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似乎也是必然。

创业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没有协调好股权之类的利益分配问题,公司恐怕也很难做大。

文 / 何德文 七八点公司创始人,股权架构师 


一家创业公司,三个合伙人,老大出50万,老二出30万,老三出20万,股权分配为5:3:2。不到半年,老二跟另外两个合伙人不和,提出离职,股票怎么处理?老二坚决不同意退股权,理由很充分:一、这个股票不是免费拿的,我掏了30万买的。二、企业从第一天起我就参与,既有功劳也有苦劳。三、翻翻中国公司法,股东离职要不要把股退了?有没有签过任何股东协议?但不退股,其余两人觉得不公平,可又无可奈何。


另一个创业公司。三个股东,创始人跟合伙人合起来30万,投资人进来70万,股权分配也按照出资比例来分,10%、20%、70%。两年以后,觉得有问题:投资人出完钱之后没有参与运营,却占大比例;创始人辛苦把公司做起来,没多少股份;想再邀合伙人进来,没有多少股权空间了。


轻资产代表了整个互联网时代企业的特征,这个时代真正创造价值的是人。钱当然重要,但作用越来越弱化了。


互联网时代合伙创业,分股权的时候人为大,需要重点考虑人的价值。


作为股权架构师,我们提出“创业者+”方案。


大部分创始人在一个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都会扮演很多不同角色。


第一个角色是最早一轮的天使投资人


第二个角色是公司全职的运营者和经营者,


第三个角色则是跟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个身份背后对应不同的利益。


第一部分,对应公司的资金股;


第二部分,对应公司的人力股;


第三部分,对应工资。


股权分配出现问题,往往就是没有把身份界定清楚。怎么改?比例结构可以不变,但总体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叫资金股,对应掏钱买的股票,在不在公司干活都是人家的;另一部分做成人力股。第一个例子中,改动后资金股占20%,人力股占80%。老二出了30万,他占6个点的资金股。人力股这部分,绑定四年。老二干了不到六个月,按照这个逻辑,他辞职只能拿走6个点。



企业发展有三种不同类型:资金驱动型企业、资源驱动型企业、人力驱动型企业。“互联网+”的企业,应该是人占大头。通常建议,如果企业初创启动资金不超过30万,资金股不应超过10%;启动资金不超过50万,资金股不应超过15%;不超过100万,则资金股不超过20%。


合伙创业是一种长期的利益共享机制。理念达成一致之后,再讨论具体操作。


第二个案例中,投资人投了70万,创业合伙人跟投资人三七开,最后导致创始人觉得不公,没有做事情的长期动力,合伙人进不来,投资人也进不来。其实可以换成另外一种模式,比如资金股占20%,人力股占80%,公司估值500万,投资人只占14%,就不会成为控股股东。当然人力股也不好拿,中间要绑定四年。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的模式,在专业的机构投资人跟互联网创业者之间,比比皆是。


具体操作来讲,不分存量,分增量。如果创始人真看好这个事情,大家就业绩对赌。公司净资产500万,估值2500万,给团队奖励20%。净资产1000万,估值5000万,给团队奖励20%。净资产2000万,估值1个亿,再给团队奖励20%。100万没什么分的,但是增量的时候翻4倍,用增量给奖励,双方都觉得公平合理。


当然不分存量分增量,也会面临一个问题。公司股权调整,还没到1个亿的情况下,机构投资人就进来,今天增发20个点,后面再一次次增发,最初的20%股权,几次下来一大半都没了。这种情况下,大家就做制度设计,按照业绩对赌。


早期跟投资人对赌,大家做员工持股公司,可以利用有限合伙的模式。一方面方便股权动态调整,增发股票不会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早期投资人把控制权投票权让给创业团队,解决公司控制权问题,确保创业团队是操盘人。


在第二个案例中,如果采用溢价回购,三年之后按照原始投资价格的两倍回购一半的股份,投资70万收回70万,还占有公司30%的股份。很多早期投资人,包括非专业机构投资人就特别认可这种模式。


创始人有比较多的股权,肯定有长期动力;后面合伙人可以找得进来;机构投资人看股权是健康的,也愿意进来。


对投资人来讲,最后关注的是投资回报,肯定不会追求70%的数字。如果公司做不大一切都是废纸,做大的话马云就算7.8%也能成为中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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