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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土地是国家的,从某种角度来说,中国的房子全部是leasehold(土地使用产权)。英国的土地所有权(hold)就不一定了,可能是私人的,可能是公司的也可能是女王的(吐舌头~)。
所以在英国存在很多种hold,
比如
leasehold(租赁产权)
即土地使用权,房子是自己的但地是房东的(Landlord);
freehold(永久产权)
即土地所有权,无论是房子还是地都是自己的;
sharehold(共有产权)
即与他人共同拥有土地所有权。
然而在英国的“特色”租赁制度(leasehold system)中,如果买了leasehold的房产,除了我们熟悉的
物业费(service charge)
之外,还要额外向房东交纳一份
租地金(ground rent)。
以前英国地租很便宜,但是现在越来越贵,本来几百磅现在随着房价水涨船高到了1万镑。英国政府这几日热议的话题就是,
新房是不是应该取消leasehold,让“野蛮地租”无路可走,还房奴一处安身之所。
不过这一情况很有可能得到改善。
这周二,政府就租赁制度公布了一系列修改方案。该方案旨在严厉打击数千万英格兰房主们面临的“无厘头”土地租金(groundrents)。商务大臣Sajid Javid强调,房屋租赁权(leasehold)将不复存在,理想状态下房主们也将无需再额外支付土地租金。
【什么是租赁制度?】
当一件房产以租赁房产权(leasehold)出售时,
购房者与其说是房主,其实更像是一个承租人。唯一的区别在于,和其他短期租房客相比,此承租人的承租时间可长达一个世纪。
与之相对地,当一件房产以终身保有权(freehold)出售时,房屋的购买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主——不仅拥有房屋所有权,同时拥有土地使用权。这些“购房者”通常是房产的建筑商或投资公司。
在英格兰地区,
共有约四百万幢私有房产的房主是通过租赁产权购得其房产的,占英格兰房产总数的21%。
这些“租赁房主”必须向“终身保有房主”(通常情况下即开发商、投资公司等)支付土地租金。除此之外,“租赁房主”还得每年支付物业服务费(servicecharges)。这些费用的总计约为5200英镑/年。
租赁产权合作社是英国的一个公益组织,是为了游说政府对无理的租赁制度采取改善措施而组建的。据负责人O'Kelly介绍,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土地租赁的相关法规格外严格。
“英国当前的租赁法简直又落后又荒谬。其他国家,包括那些同样采取英国法律体系的国家,大多都已经废除了土地租赁制度。澳大利亚,北美,甚至苏格兰在这个意义上都已经领先我们很大一步,更不要说其他欧洲大陆的国家了。”
这些国家大多采取的是一种名为“common-hold”的房产持有形式。
这是指,在多居建筑中,每个套房为个人拥有,但公用空间为联合拥有,
由各套房的房主共同承担责任
。
“如果你在法国或者意大利拥有一间公寓,虽说你需要定期花钱为其维护、修理,你和同住该幢楼房的其他住户共同拥有此房屋的房产——土地,房屋,楼梯间,走廊,等等。然而
在英格兰,你只是一个承租人。
不管是这幢楼房,还是这片土地,没有什么是属于你的。“
“是的,不仅土地,就连这幢房也不属于你。“
【什么是土地租金?】
土地租金(ground rents)是一套房产的“租赁房主”每年必须向“终生保有房主”缴纳的土地“租赁金”。
若“租赁房主”希望对房产结构作出些许变动,例如对房屋空间的分配进行一些调整,他/她也同样需要事先知会“终生保有房主”,该协商协商,该交钱交钱。
【为什么租赁制度屡遭指责?】
按理说,“租赁制度”在大英帝国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存活寿命”比女王还长,为何偏偏在近些年引发争议,导致如今政府突然向此制度“开枪”呢?
这是因为,在过去,
“租赁房主”通常只需象征性地向“终生保有房主”缴纳一笔土地租金。这笔费用金额不多,上十年才交一次,是单纯为使“租赁制度”生效而缴纳的“胡椒粒租金”(peppercorn rent)即“名义上的租金”。
然而,世纪之交之际,由于不少“终生保有房主”在此制度中看到了隐藏的“巨额商机”,这一情形发生了转变——这些利益至上的“终生保有房主”开始向租赁合同中添加各种各样的收费项目。
“租赁房主”面临的租金几乎每十年就翻一倍,最终演变成了现在每年上千英镑土地租金的结果。
【土地租金的平均价格是多少?】
去年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就新建房产和其他房产而言,
当前土地租金的平均价格分别为371英镑/年和327英镑/年。
除土地租金外,如上文所述,“租赁房主”还需每年向“终生保有房主”支付一笔不小的,用于房产维护修理的物业服务费(service charges)。
这一费用当下的市场平均价格为1863英镑每年。这样看来,对于一位以40%的比率纳税的社会人士来说,他/她必须拥有超过5200英镑的税前年收入才可以勉强承担起“养房”的负担。
除此之外,这份调查还揭露了一些“荒唐至极”的真实案例:
只因对房产稍作改动,一户住宅房的“租赁房主”不得不支付高达1500英镑的额外附加费。
由于其土地租金很可能在2060年升至10000英镑/年,一户住宅房的“租赁房主”难以置信地发现,自己的这套房可能再也卖不出去了。
一户住宅房的“租赁房主”发现,虽然当初合同上明码标价土地租金为2000英镑/年,真实账单上的土地租金却高达40000英镑/年。
没错,若政府还不加以管制,就算免于还贷的压力,海这边的“租赁房主”们也迟早被活生生地逼成新一代的“房奴”。
【租赁制度何去何从?】
租赁产权合作社的负责人O' Kelly解释道,就英国整体来说,约有价值2600亿英镑的住宅房产及商务房产由外资离岸公司拥有——正是这些看不见的“幕后人士”从资本运作中最终受益。O'Kelly忿言:“在我看来,这种行为是民主社会中绝对不能被容忍的“。
因此,英国政府也正试图对租赁制度进行改革。 这一改革方案将首先面临为期八周的商讨期。若最终成功通过,政府将正式采取行动,终结土地租金的收取及租赁制度相关的房产交易。
商务大臣SajidJavid强调:“这一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存在的意义,应该被尽快取缔。”
(实习记者吴敬冰综合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