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模式。在此模式基础上,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与再生资源和供应链金融相融合,可成为再生资源行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互联网+”抢占未来制高点
“互联网+”是中国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信息生产力与农业生产力、工业生产力最大的区别是信息时代产生共享经济,共享信息量越大,共享的人越多,价值就越高。信息已成为继土地、能源之后的又一重要战略资源。纵观信息生产力发展历程,已有两种典型发展模式:一种以美国为代表,把互联网延伸到工业,通过高功能设备、低成本传感器、互联网、大数据收集及技术分析等组合,大幅度提高现有产业的效率并创造新产业。第二种以德国为代表,从工业领域、物联网延伸,提出工业4.0计划,实行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第四次工业革命。
“互联网+”是中国提出的代表信息生产力发展的第三种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强关联和强渗透效益,扩张信息经济增量、改造传统经济存量,利用市场大、网民多、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比较优势,形成后发优势,弯道超车,最终实现公平高效信息社会的信息发展模式。因此,“互联网+”是中国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互联网+”不是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简单相连,它是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经济模式、产业结构的过程。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渗透融合将以其强大的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及应用创新能力的优势,从市场、资本、资源等层面破除行业垄断,促进要素重新分配和产业结构升级。“互联网+”的要义不是拼接,而是融合。只有让互联网技术、手段、思维与传统产业在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甚至企业组织结构及管理上全方位融合,才能形成新的业态。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既是在拯救传统产业,也是互联网产业的自我救赎。
另外,“互联网+X”不同于“X+互联网”,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互联网+X”是战略要素,而“X+互联网”是技术要素。“X+互联网”是一种物理叠加,更多的是改善社会上的经济存量,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原有业务中信息不对称的环节,去实现效率的重建;而“互联网+X”是个化学问题,它能创造增量,创造新的东西,是产生供需的重构。“互联网+X”对供给端的作用是点石成金,对需求端的作用是从无到有。
当前,“互联网+”是新一轮改革的倒逼利器。从社会层面讲,互联网平等、开放、共享的精神决定了“互联网+”可为大众提供创业机会和话语权,释放蕴藏在社会中的巨大能量。信息服务可直接为大众服务,促进普惠社会建设。从企业层面讲,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将以其应用创新能力等优势,对传统产业形成具有变革意义的冲击和倒逼,刺激传统行业对生产要素、商业模式进行主动调整,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驱动力量。
“互联网+再生资源”重构产业格局
“互联网+再生资源”将重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格局。互联网浪潮是中国第一次与全球工业化国家几乎同时起步的技术革命,“互联网+”对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而言,也是一次革命性的重构机遇。
推行“互联网+再生资源”,可以创新回收交易新模式。在充分依托定点资质,布局覆盖社区、街道、商场的回收网点基础上,建立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将回收交易终端深入城市社区,把城市中产生的废旧资源回收到线上,并转换为线上的虚拟货币或积分等,实现再生资源云回收。通过虚拟货币兑换成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商品,从而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无缝衔接。再生资源由专业回收企业进行进一步筛选、分拣、预处理后,运往再生资源生产性企业进行循环再造,产出的再生资源产品又作为新商品进行交易,从而形成循环式的资源再生利用。因而,实体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或者自建,建设“互联网+回收”交易平台,打通线下回收渠道和线上回收网络,从现有多环节、多层次的线下回收网络走向覆盖全国的线上回收网络,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原料保障体系建设,可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另外,“互联网+再生资源”还可进一步与物联网深度结合升级。通过积极实施“互联网+物联网+再生资源”战略,充分利用已有集散市场的线下资源,建立专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物联网平台,完成废物的GPS实时跟踪,全程监管废物进园到入园拆解、交易再到加工的整个过程,确保废旧物资不外流及原料的吃干榨尽。同时,建立进出园区废物的大数据信息收集平台,通过废物种类、进出线路、仓储配置等信息的收集,优化配置园区及周边货运资源,做到进出货物点对点运输,全面降低园区综合物流成本,最终实现以电子商务为主导,配套线上银行结算、仓储、物流系统,为客户提供再生资源产品的线上线下交易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物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平台,从而有效提高再生资源的流通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在推行“互联网+再生资源”的进程中,要警惕二者结合的泡沫。“互联网+”一定是“互联网+实体经济”的融合,“互联网+再生资源”也一定要使线上资源回收和线下实体企业规模相匹配。为此,面对“互联网+”时代新技术、新业务的挑战,还应统筹互联网与行业融合的立法需求和现有法律在网络空间的延伸适用。制定数据安全管理等立法,明确数据所有、使用、转移等规则,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政府部门应与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联合起来,大力弘扬开放共享、扁平互动、多元协同、互利共赢的精神,形成透明的社会协同治理结构,使“互联网+再生资源”通过有序、有效竞争,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互联网+再生资源+供应链金融”
“互联网+再生资源+供应链金融”是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创新模式。众所周知,融资难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转型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大量中小企业所需要的融资服务和个人消费金融服务无法得到满足;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普遍现象,而且此现象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过程中显得尤为突出。根据工信部和银监会的统计,中国99%的中小企业提供了80%的就业,贡献了50%的GDP,但是得到信贷的比例只有25%。对于再生资源行业来说,因为目前还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原料难和融资难是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两大难题。如果说“互联网+再生资源”可以解决原料难这一难题,那要解决另一难题融资难就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
从一般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可以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好地满足创新型企业的需求。“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等。目前,国内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信用大数据,已经累计为80多万家小微企业放贷超过2000亿元。截止2014年底,中国已经有128家众筹平台,覆盖17个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