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关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
”。“持续深化”是工作重视不减、力度不减,“专项治理”体现出动真碰硬的决心。
坚决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牢乡村全面振兴物质基础。
一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诱因。2024年,农业农村部聚焦农村财务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追回一批集体资金、查清一批“遗漏”资产、纠治一批“蝇贪蚁腐”,进一步摸清农村集体资产账面总额,达9.61万亿元。有成效,也有挑战。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投入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帮扶项目资产,成为防止返贫的重要依托,也是农村发展的宝贵财富。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面临的任务更艰巨,事关守底线、促增收、稳过渡。如何管好、护好、用好,应紧盯“钱、权、人”三个要素,协同发力。
优化财务管理,理清“钱”。
首先,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既要对账内资金、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又要核查账外的各种基础设施和集体的自然资源,并将清查数据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农村“三资”账目清、底数清、权属清。其次,严格规范财务核算。严禁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等行为,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收支都有清晰准确的记录。再次,强化资金审计力度。建立定期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机制,审查资金流向、使用效益和合规性。尤其应加强帮扶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和监督,确保分到村集体、用在群众身上。最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变化,财会业务更加多样,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提了要求,立了规范,应在其指导下,因地制宜探索更加有效的财务管理方式。
规范制约制度,约束“权”。
从实践看,违规出借、出租、发包集体“三资”等问题的发生,根源往往在于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力量没跟上,让个别违纪违法的村干部钻了空子。因此,一方面,应建立健全民主决策、项目管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仔细梳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拨付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应统筹监督力量。可建立农业农村、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联动协同监督机制,推动信息共享、问题共治、成果共用。同时,加强内部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通过微信群、村务公开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及时向群众公开党务、村务及财务情况,保证群众一看就懂、一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强干部队伍,用好“人”。
一方面,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应注重加强对本乡本土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选拔和激励机制。选拔懂经营、善管理、有责任心的人才充实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队伍中。另一方面,要让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干。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不同地区的情况不一样,同一地区不同阶段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培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能大而全,应该精而准,根据“三资”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情况,下单培训,精准学习,全面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
方向已明,部署已定。接下来,就是动真碰硬地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确保每一分钱、每一项资产、每一份资源都“管得住”“用得好”,让农村集体“三资”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劲引擎,让农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