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MBS交易结构上,中国CMBS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或者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来形成基础资产,再转让给专项计划由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或基金子公司来设立和发行CMBS,而美国主要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长期持有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由信托公司设立和发行CMBS。
在贷款笔数和分散度方面,中国CMBS和美国CMBS的差异较大,中国现在发行的CMBS资产基本上都是单一资产,而美国CMBS的贷款笔数通常在15-300笔之间,美国CMBS分散度较高,美国CMBS债项级别主要通过资产分散度来提高评级,而中国CMBS严重依赖于物业持有人或其母公司增信方的主体级别。
在物业业态方面,中国CMBS和美国CMBS是大致相同的,多为写字楼、公寓、购物中心、酒店和工业地产。工业地产在中国市场目前有一定的受限性,主要还是以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酒店和公寓为主,其中在公寓业态里,美国CMBS市场的公寓主要为地产公司自营的公寓,不同于中国发行的类似像魔方公寓产品,融资人本身不持有物业,仅作为中介机构来轻资产运营物业。
在贷款额度方面,美国CMBS发行规模从40-80亿不等。单笔贷款额度在几亿到几十亿不等,中国CMBS发行规模同样金额很大,贷款笔数为1笔,集中度很高。
在物业状态方面,美国CMBS物业状态处于开发期较少,基本上为初建期和物业成熟期,中国发行的CMBS物业状态基本上处于成熟期。
在还款来源方面,CMBS还款来源均主要源于抵押物业的租金收入和物业运营收入等。
在追索权项目方面,中国CMBS和美国CMBS相差较大,在美国CMBS对借款人以及物业实际控制人是没有追索权的。在中国完全相反,需要融资人或其母公司提供增信,对融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均有追索权。
在增信方面,美国CMBS通常无外部增信,主要通过产品的结构化设计来内部增信,而中国CMBS产品还是依靠强主体和强担保,并没有依托于底层的基础资产的分散度来进行结构化分层和评级,可以发行CMBS的房企通常为排名前100和级别AA以上房地产企业,有点类似信用债,在这方面中国需要向美国CMBS成熟市场借鉴。
在CMBS资产服务商方面,在美国CMBS市场,发起机构通常有出表需求,为减少发起机构对物业控制力,通常设有2个或2个以上资产服务机构总服务商和特别服务商,总服务商负责现金流归集、房产信息收集、经营状况监督;特别服务商主要是在贷款逾期或违约后接管贷款和负责托底,决策权大;中国CMBS资产服务商通常由物业持有人或项目公司担任,风险隔离效果较差,未来引入专业资产服务商的趋势有望增强。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服务商是指负责基础资产的管理、运作和处分,收取资产在未来形成的现金流收入并支付给证券持有人的市场参与者。资产服务商与特殊目的实体(SPV)之间属于委托关系,资产服务商接受SPV的委托,对基础资产及其现金流进行收集管理。
在成熟的证券化交易结构当中,特殊服务商一般是独立第三方机构。但是在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初期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专业服务商以及出于业务连续性的考虑,交易结构暂时性的委任发起机构兼任资产服务商。如果,发起机构作为资产出售方又兼任资产服务商,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会存在一定风险,且加大了发起机构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
现阶段我国市场上已经开始出现类似的特殊资产服务商,如云库汇(www.yunkuhui.com)、京东ABS云平台等,运用领先的金融技术和信息技术,在信息穿透、资产包管理、模型研发、信息披露等方面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互联网模式,搭建企业资产证券化底层资产与资金对接的ABS云数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