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城镇化率来衡量现代化推进,或者将现代化理解为从乡到城的单一演变过程,背后都是受线性思维支配。在这种线性思维下,乡村与城镇是空间上截然对立的两个实体单元:乡村是落后和传统的象征,城镇是现代文明的载体,城镇替代乡村是理所当然的过程。基于线性思维所设计的城乡政策,存在两个趋向:一是片面追求城镇化率提高,采用激进政策将人口迁移到城镇,忽视城镇化背后的经济条件,忽视人口转移之后的就业问题和社会问题;二是以城市为模板来想象乡村振兴的未来图景,在开展乡村建设过程中,照搬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从根本上看,这种线性思维没有理清城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也没有认识到城镇与乡村的发展本质,用外部眼光来看待乡村生活,用想象的乡村和城市来替代现实中的乡村和城市,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将城镇与乡村变成结构上的对立。这种线性思维没有认识到我国城乡关系的具体性,也不符合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
本文提出与结构对立相区别的认识城乡关系的思路,即从功能上区分城乡关系,并从功能互补的角度探讨城乡融合发展问题。所谓城乡功能性融合,是指城镇与乡村不仅体现为空间上的分割,而且构成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功能单元,两者的发展方向是基于功能的融合。在线性思维下,现代化表现为城镇发展和乡村的衰败,现代化完成之后,乡村要么彻底消失,要么成为社会变迁的残余。在城乡功能性融合视角下,现代化虽然会改变城乡关系以及城乡比例,但是却不会造成乡村的彻底消失。在当前或者未来较长的时期内,乡村在构建我国现代社会体系中发挥不可或缺的功能,中国式现代化不是消灭乡村的现代化。作为认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一种视角,城乡功能性融合的发展路径包括以下四层内涵。
第一,从功能单元上区分乡村与城镇,并从功能发挥上定义城乡关系转型。
传统时期的经济生产以农业为主,农业是财富的主要来源,劳动力主要分布在农业领域,乡村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占主要比例,城镇建立在农业和乡村之上,乡村文化在整个社会文化体系中也占据主导地位。进入现代化社会之后,工业替代了农业、机械替代了人力,城镇及其生活方式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不过依然保留着一部分乡村功能。如果放到全世界来看,农业人口在全球人口中依然占据主要比例。也就是说,现代化虽然会改变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乡比例,但是却不会改变城乡共存的局面。
第二,我国面临的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现代化不会带来乡村的消失。
我国所开展的14亿人口规模的现代化事业,不仅没有任何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可供参照,而且这一事业本身会带来全世界格局的重大变化。一方面,我国现代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还存在很多不足,包括人均收入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在全球产业分工的高端领域还未形成全面优势、科技创新还有待推进、“卡脖子”问题依然存在,等等。因此,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城镇化的继续推进,相对于乡村来说,城镇更具有集聚效应,应当在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突破“卡脖子”问题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另一方面,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虽然会带来庞大单一市场的体量优势,为构建国内国外双循环发展格局提供条件,但是,人口规模巨大也会增加风险集聚。乡村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后方”,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回旋空间,在城市承担创新之外,构建了消除风险的“稳定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党的二十大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乡村在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第三,中国式现代化正处于进行时,城乡关系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化,随着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加剧,农村劳动力开始外出务工,东部沿海一些地区出现本地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和外来务工人员增加的趋势。进入21世纪,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潮,数以亿计的农村居民作为劳动力参与城镇化进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在城市务工并定居城镇,我国户籍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都持续增高。2023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16%,乡村人口到城镇就业或定居的趋势依旧。我国户籍城镇化率为48.3%,户籍城镇化率明显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15%的进城人口还未完成户籍转变,这反映了农村居民的城镇化行为逻辑,也反映了我国城镇化特点。按照常住达到半年的标准来统计城镇化率,只刻画了城镇化的一个维度,实际上,城镇化除了包含人口居住形态之外,还包括就业、生活习惯、思想观念、家庭再生产等复杂内涵。如果将这些复杂因素都考虑在内,很多进城务工农民或在城镇生活超过半年的农村人口,并没有完成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个体融入城镇需要较长的时期,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城镇化,往往需要两代人以上的奋斗。我国城镇化处于未竟状态,一方面,我国城镇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还将持续,城镇规模、乡村面貌和城乡关系还将因为农村人口进城而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对于按照常住超过半年标准统计的城镇化人口,还面临着在城镇扎根、获得稳定就业和顺利进行家庭再生产的任务。在城镇化“增量”提升和“存量”变化的背景下,我国城乡关系暂时还无法固定下来。
第四,站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远景目标的角度看,乡村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分两步走的总的战略安排:“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到2035年的发展总目标包括基本实现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然而,这不意味着城乡消除客观差别。也就是说,等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我国仍将保留城镇与乡村两类社会单元,且乡村的功能发挥也构成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而言,站在中国式现代化远景上看,乡村至少还会有三项基本功能:一是生产农产品和保障粮食安全,满足广大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需求。二是提供生态保障,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目标,实现生态文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组成部分。与城镇相比,乡村不仅空间广阔,与自然贴近,而且代表着低能耗生活方式,包含绿水青山乡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功能。三是文化功能。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推进现代化要“传承中华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随着现代化的推进,中华文明和我国文化传统会被激活、创新和转化,乡村构成传承和发扬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