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19
号下午,江夏新华联青年城
B10
栋一单元
202
室业主周沙下班回家后,发现整个房屋地板全部被下水道排出的生活污水淹没,水的深度达
6
厘米左右。
随后物业公司在疏通下水管道时发现,
里面有不少新鲜萝卜块、白菜叶、还有整根大葱,
判断是这些生活垃圾把靠近地面的下水主管道堵死,导致该单元生活用水无法排出而造成反水。
由于一楼业主使用的是单独的排水管道,因此下水道堵塞后,无法排出的污水倒灌进了
2
楼住户周沙的家中。
经周沙统计,这次反水导致她装修、家具、家电还有搬家、租房等各项财物
损失共计
12
万余元
。
经多次和物业协商无果后,周沙将小区物业公司和她楼上的22户业主告上法庭。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江夏区法院认为,本案中,造成
202
室财物损失的原因系萝卜、白菜等滑入下水管道导致反水所致。依常理推定,滑落该萝卜、白菜等至下水管道的行为应为
202
室及其楼上的住户所为,
202
室及其楼上住户应承担责任。
法院认定:
周沙所住的
202
室被浸泡,房屋装修及财产损失金额为
31199.8
元。
B10
栋一单元共
24
层,周沙楼上共有
22
户,因其中
3
户提供了事发时没有入住小区的证明,而其余
19
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而法院判决这
19
户业主每户分别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1368
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各
238
元。
而案件的另一被告,
小区物业公司在该事故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
但其出于人文关怀,自愿承担
8%
的损失,向原告支付赔偿款
2616
元。
1
、切勿将装修材料,如水泥浆、大白膏、及塑料漂浮物等杂物倒入厨房或卫生间管道内。
2
、
2
楼住户要定期使用火碱或者热水经常冲洗一下下水管。
3
、请勿将食用油脂和蔬菜残渣倒入下水道。
4
、食用油脂和蔬菜残渣是导致下水道堵塞及妨碍水处理的原因之一,蔬菜残渣等作为生活垃圾进行回收,请勿直接倒入下水道中。
5
、旧油、剩油等请用报纸等将油吸干,然后作为可燃垃圾进行处理。
6
、请勿将卫生纸等物品一起冲入下水道,很多纸巾和纸尿布都不易吸收水分。
如果将这些物品冲入下水道,不但容易造成便器堵塞,而且也会降低下水处理厂的水处理效率。
7
、请勿将汽油和稀释剂等倒入下水道如果将汽油或者稀释剂等挥发性高的危险品倒入下水道,可能导致爆炸等危险性事故的发生,请切记勿将此类物品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