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到这里也许要问,既然涉案方百般阻挠,监管方又是如何把如此复杂的案情搞得水落石出呢?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件的特点也决定了专案调查组无法以传统的调查思路进行调查,只能“另辟蹊径”。传统调查思路是由内到外,从公司内部获取大量的财务资料,确定一个目标,再去外部调查,找银行、客户取证核实。但这个思路对本案无法适用,对抗性较强,难以有收获。
“所以我们采取了先外围,后核心的调查思路”。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以财务造假为核心,以信息披露为主线,以法律责任为导向,从九好集团财务账号所记载的、并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供应商对应收入入手,通过查银行资金,发现一些存在资金循环的重点涉嫌造假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走访,以核实供应商和九好集团业务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再明确信息披露的违法责任。”
据10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披露,证监会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该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
对于该案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证监会也将积极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将防控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方位、全链条地加强对并购重组活动的监管力度,重点遏制“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行为,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的执法态度,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净化市场环境,依法维护资本市场运行秩序,保障资本市场长期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