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中国的医疗体系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基层药品供应的问题一直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障碍。
近日,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医保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种类,特别是针对慢性病和常见病的药品,其核心策略是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实现统一用药目录。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配备受限,《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解决基层用药难题的行动正式启动。通过扩大基层药品种类,旨在有效解决基层用药难题,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更加便捷和全面的医疗服务,第三终端有望迎来新一轮市场机会。
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许多乡镇和村级卫生机构由于地理位置偏远和基础设施的不足,药物可及性与合理使用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挑战。特别是在与县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对接上,差异往往十分明显。为了破解这一基层用药的难题,《意见》提出了四项核心措施,包括“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以及建立“联动配备使用、集中供应配送、短缺预警处置”等多种机制。
《意见》明确指出,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要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注重上下转诊用药需求,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用药种类衔接,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切实增强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
同时,文件强调,这份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应当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
文件进一步明确,紧密型医联体可作为整体研究确定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品种数量,通过处方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为慢性病、常见病复诊患者开具处方,优化药品配送服务。
事实上,关于基层用药问题,国家层面此前已发布过相应的政策文件。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六条措施,为深化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进入2024年,国家相关部门加大力度,频繁释放政策信号,推动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以期解决基层用药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3月的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以及4月的全国药政工作会议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均强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重要性。
8月,国家卫健委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638号(医疗卫生类40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将根据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结构和数量,纳入更多符合临床需求的精神药物。
随后在10月,国家卫健委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61号建议的答复》中再次强调,将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结构和数量,并按照遴选程序将更多符合临床需求的中成药纳入目录管理。
种种迹象显示,未来基本药物目录在临床应用上的灵活性有望增强。随着新基层用药规则的出台,基层用药市场预计将显著扩张,这预示着中国医药市场将迎来重大的趋势性变革。
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正逐渐成为公众就医的首选,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最新数据,202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量已占全国总量的52%。这一增长表明了基层医疗机构在服务公众健康方面的重要性正在稳步提升。然而,随着服务量的增加,基层用药的挑战也日益显现。
首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能力相对较弱,药品种类配备可能难以满足基层用药需求。这导致上级医院转诊至基层的患者难以在基层获得上级医院开具的药品。其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学人员数量不足,对于新药物治疗方法的掌握不够全面,导致一些适宜基层使用的药品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再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众多,但药品用量相对较少,配送成本高昂;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的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互联互通,从而让患者用药的上下联动存在一定的挑战。
正因如此,第三终端迫切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和管理能力,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
自2009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设立以来,该目录在2012年和2018年经历了两次重要的修订。根据2018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及2021年的《国家基药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基药目录的调整周期原则上被设定为不超过三年。现行的基药目录自2018版修订之后,新一轮目录调整工作已经愈发得到行业期盼。业内普遍推测,最新发布的《意见》可能预示着基药目录即将迎来新的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医疗需求和药品市场的发展。
《意见》强调了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的重要性,并着力于构建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集中供应配送机制以及短缺预警处置机制。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破解基层用药难题的“全方案”,旨在从根本上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状况,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从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的整体效能。
这一变化不仅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种类,尤其是慢性病和常见病的用药,而且还将通过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用药目录来实现;此外,政策还进一步提出,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定,保障各成员单位在用药目录范围内合理配备使用药品。这样的政策调整,无疑将对基层慢病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为医药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意见》内容显示,到2024年底,省、市级卫生健康委将协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更新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加快建立集中处方审核制度,确保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种类能满足需求,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和慢阻肺病等慢性病用药。从2025年开始,将实现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品种的联动,并持续优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品种,省级单位将明确基层用药采供用报的联动管理措施。预计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的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全面建立,显著提升基层药品的可及性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在业界看来,这一政策预计将对全国近60万村卫生室及3.4万乡镇卫生院的用药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为业界高度关注的第三终端药品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传统上,医药市场以医疗机构作为第一终端,零售药店作为第二终端。如今,随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加速推进和基层医生服务能力的提升,加之“村卫生室进医保”政策的实施,第三终端市场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变革,吸引了众多药品经销商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