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6月16日,《纽约时报》出版人苏兹贝格就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一事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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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时报》中文网站11月25日刊发一篇题为《特朗普,我们决不可能好好相处》的文章,十分惹人眼球。特朗普曾在其Twitter上宣布要取消与《纽约时报》员工的会面,但随后又赶到了《纽约时报》总部,非常“亲切”且“热情”的与员工交流,称《纽约时报》是“世界的瑰宝”,表示“我希望我们可以好好相处。”不过《纽约时报》反应冷淡,并毫不留情面的发了上面那篇文章。《纽约时报》并非第一次与总统对着来,比如下面的“五角大楼文件案”,《纽约时报》针对的就是时任总统尼克松。
2012年9月29日,阿瑟·奥克斯·苏兹贝格在位于纽约州南安普敦的家中病逝,终年86岁。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63年起执掌《纽约时报》,是这份报纸历史上最年轻的发行人。
阿瑟· 奥克斯· 苏兹贝格
在苏兹贝格的主持下,这家创刊于1851年的百年老报不仅获得了31项普利策奖,更以行动捍卫新闻自由,在1971年将尼克松为首的联邦政府告上法庭。
为防范共产主义在亚洲扩散,美国自艾森豪威尔总统开始就介入越南事务,1961年肯尼迪政府则发动“特种战争”,直接出兵越南。此后约翰逊扩大战争,到尼克松上台,战争还在继续。
麦克纳马拉是尼克松政府时期的国防部长,为了检讨美国在越南走到这一步的前因后果,他命人组织了一个“越战历史专题组”,以“包罗万象和客观的”原则,收集了几十年来,美国在印度支那地区行动的各种资料,甚至包括一些官员的笔记、会议记录等。1969年,这些资料汇成了7000页、47卷的《美国-越南关系,1945-1967:一份国防部预先研究》,即后来所谓的“五角大楼文件”。
文件一共印了15套,被列为“最高机密”。其中有两套交给了作为美国政府智囊的兰德公司。兰德公司的雇员艾尔斯伯格时常到华盛顿,向政府提供有关防卫政策的建议。但随着对战争的了解,他越来越怀疑美国参战的正义性。所以当艾尔斯伯格有机会研读这份“五角大楼文件”后,就决定向公众披露其中显示的政府谎言、失策和肆意屠杀。
艾尔斯伯格找广告商租到一台复印机,他每天偷偷带出一部分文件,开始了复印工作。在复印的时候,他用纸片遮住每份文件上的“保密”、“绝密”等字样。复印后,再把原件“完璧归赵”。他先是希望通过合法程序,由国会议员将这些资料公之于众。但因为保密规则的制约,这一条路没有走通。艾尔斯伯格的选择就只剩下一个——径自在媒体发表文件。
在越南时,艾尔斯伯格结识了《纽约时报》战地记者希恩,希恩一向持反战立场,所以成为艾尔斯伯格手中复印件的理想接收者。希恩拿到秘密文件后,立刻汇报给《纽约时报》华盛顿分部主任,他们在确定了文件真实性和重要性后,上报给总编辑罗森塔尔。《纽约时报》很快组织了一个团队,全面分析文件,策划报道方式。但如此重大的事件,必须通过大老板——发行人苏兹贝格的首肯。
苏兹贝格召集了报社高层、编辑,以及律师,商量秘密文件的发表事宜。外聘律师路易斯·洛布强烈反对,他指出,发布秘密文件,不仅涉嫌违反《间谍法》,还会违背报社明辨是非的传统。编辑们的看法截然相反,他们站在媒体人的立场上,相信宪法第一修正案会保护新闻自由,最高法院永远不会对报纸颁布强制令。
这次会后,苏兹贝格没有拿定主意,只是让罗森塔尔继续整理资料。作为老板,他平时极少干涉报纸的编辑工作,但这一次不同,事关《纽约时报》的前途,他不得不慎之又慎。
编辑们继续工作,他们在纽约一家希尔顿酒店租了房间,只允许一名女服务员进入。《纽约时报》的编辑们既担心艾尔斯伯格会将文件转手给竞争对手,使自己失去这个独家报道,又恐怕政府察觉,出面阻止文件的发表。
洛布还是反对发表文件,他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曾在艾森豪威尔政府当司法部长的布劳内尔直接警告苏兹贝格,如果一意孤行地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纽约时报》相关成员将要面对的或许就是牢狱之灾。多年后,苏兹贝格回忆起此事时坦言:“他当时把我吓坏了。”
但苏兹贝格终究没有被吓住,他开始考虑要如何发表这些文件,因为他已经相信,如果因为惧怕而不发表这些文件,那将是《纽约时报》的耻辱。他说:“我们不是为了政府的利益写稿,而是为了读者,他们有权知道真相。”
罗森塔尔主张以连续报道的方式发表原文,让读者自行判断文件的真实与否。
当罗森塔尔打定这个主意后,苏兹贝格曾试图派人游说他改变初衷,采取引用的办法来进行报道,以免被扣上“叛国”的帽子。这位倔强的总编辑只有一句话:“没有原文就没有报道。”罗森塔尔甚至做了最坏的准备:一旦老板否决了他的想法,他就立即辞职。
1971年6月11日,苏兹贝格在办公室,严肃地向罗森塔尔等人宣布:“我决定让你们用原文。”随后他停顿了一下说:“但不能报道。”罗森塔尔的脸色一下就变了,但马上就意识到,这是老板在同自己开玩笑。苏兹贝格留下了自己的“指示”:“我再次看了星期天将刊登的越南战争报道和文件,我授权以我看到的原型发表。”按照计划,《纽约时报》将连续十天,以每天六个版面的篇幅刊登“五角大楼文件”中的劲爆内容。
1971年7月1日,美国司法部开了绿灯之后,《纽约时报》重新发表“五角大楼文件”
在第一篇报道发稿前,苏兹贝格在参加家庭聚餐时,不断接到办公室的电话。家人们怀疑是不是就要发生大事。苏兹贝格有些骄傲地小声对堂姐说:“明天我会做一件让全世界憎恨的事情。”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这是应该做的。”
1971年7月9日,“五角大楼文件”被以平装书的形式在书店发行,联邦政府成为该文件的最大买家
6月13日星期日,《纽约时报》的头条赫然醒目:“越南战争档案:五角大楼研究跨越三十余载,追溯美国参战动机”。报纸出街后,并没有引起公众的特别关注,尼克松政府似乎处之泰然。原本紧张的苏兹贝格松了口气,带着家人飞往伦敦度假。
1972年11月2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左)和他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右),基辛格刚刚在巴黎与北越方面开了一个星期的秘密外交会议
尼克松看到《纽约时报》的报道时是怀着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反正批评的是民主党政府,他正好渔翁得利。比如《纽约时报》的文章证明,约翰逊一方面向美国公众许诺他不会使战争升级,但另一方面却将派驻越南的士兵从1.7万追加到18.5万。
14日,又一批文件被公之于众,总题目是:“研究证明,轰炸北越的决定在1964年大选前就已做出。”这一天,尼克松接到了他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的电话,基辛格警告总统:如果继续允许文件发表,不仅会“显得你是一个懦弱的人”,而且“这样的疏漏正在慢慢地和有组织地毁掉我们”。
如梦初醒的尼克松决定采取行动,当天晚上,《纽约时报》将要把第三篇“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送印前两小时,苏兹贝格不在时的负责人班克罗夫特接到了来自司法部的电话:“《纽约时报》发表五角大楼关于越南战争的研究报告,直接触犯了《间谍法》,如果继续泄密,那会给美国国防利益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这意味着《纽约时报》必须在停止报道与准备诉讼中二选其一。
远在伦敦的苏兹贝格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惊醒,他不情愿地嘟哝了一句:“真希望我不是《纽约时报》的发行人,真希望这些麻烦你们能自行解决。”苏兹贝格没有让以罗森塔尔为首的编辑失望,他同意继续刊登“五角大楼文件”。他虽然拒绝服从司法部的命令,但表示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对于下面无可避免的诉讼程序,洛布的律师事务所撂了挑子,他们拒绝代表东家《纽约时报》出庭,一来司法部以吊销他们的从业执照为威胁,二来也是因为他们无法容忍《纽约时报》如此的“不爱国”行为。临时被找来的律师名叫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他后来成为第一修正案律师的代名词,著有《第一修正案辩护记》。
原本没有什么人关注的“五角大楼文件”,因为司法部的突然介入,成为舆论焦点。与第三天公布的文件相配的报道是:“米切尔妄图阻止越南战争连载报道,《纽约时报》不屈不挠”,这里说的米切尔就是司法部部长。
司法部迅速反击,米切尔亲自跑到联邦地区法院,说服法官下发了一个为期15天的禁制令,要求《纽约时报》暂停刊登“五角大楼文件”。6月16日星期三的《纽约时报》,在原来计划刊登文件的地方换上了这条新闻:“应美国政府申请,法官下令《纽约时报》停止刊登越战文件,等待听证。”用中国人的话说,这其实也算是开了一个天窗。
《华盛顿邮报》前总编辑本·布莱德利见老对头《纽约时报》手握独家资料,大出风头,早就心有不甘。在自传《最“危险”的总编辑》中,他说,那时他们“发现自己的处境很不妙,只能拾人牙慧,改写别人的文章。《华盛顿邮报》的新闻每隔一段都不得不提及‘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每个字都是‘血迹斑斑’呀,这一点当然只有我们自己能体会。”
《华盛顿邮报》的副总编巴迪坚与艾尔斯伯格是兰德公司的老相识,他判断一定是艾氏泄露出的“五角大楼文件”,但是他踏破铁鞋,也找不到这位信息提供者。直到《纽约时报》被迫暂停发布文件,艾尔斯伯格主动找上门来。在经过了一个如地下党接头般的复杂程序后,巴迪坚如愿以偿,他得到的文件装满了整整一个大纸板箱。
巴迪坚回到报社后,又直飞华盛顿,当面向执行总编布莱德利请示。在上飞机前,巴迪坚先给那边打了一个电话,布莱德利的回答简洁有力,如他在《纽约时报》的同行罗森塔尔如出一辙:“如果《华盛顿邮报》不肯发表,就请他们另外找一个执行总编吧。”
6月17日星期四凌晨,巴迪坚带着4500页机密文件返回华盛顿后,编辑们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分头工作。《华盛顿邮报》的律师们反对,但没有人听他们的。这些媒体人知道,在有禁令在先的情况下,他们还坚持发表“五角大楼文件”,那么收获的将是捍卫新闻自由的莫大荣誉。巴迪坚说,“坚持报纸有发表权利的唯一办法就是发表。”
一切准备就绪,还少的就是发行人凯瑟琳·格雷厄姆的一声令下。凯瑟琳向来尊重编辑的自主权,对报纸内容概不干涉,这一次她“冒着毁掉整个公司的危险”,不顾律师们的一致反对,对电话另一边的编辑说:“做下去吧,我们把它登出来!”
6月18日,《华盛顿邮报》以“五角大楼文件披露美国在1954年企图推迟越南选举”的通栏为大标题。但是他们也未能幸免,上诉法庭的三位法官以2:1,通过了对《华盛顿邮报》的禁制令。
媒体与政府战斗这才正式打响,另一家老牌大报《波士顿环球报》抓住接力棒,着手发表刚刚从艾尔斯伯格那里获得的1700页文件。芝加哥的《芝加哥太阳时报》、波士顿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相继跟进报道。
当年的《时代》杂志封面,标题“五角大楼文件:秘密之战”
在《华盛顿邮报》继续《纽约时报》未竟的报道时,苏兹贝格已紧急返回纽约。他一再对记者说:“这没有违反国家安全法。”苏兹贝格解释:“我们没有泄露国家机密,我们没有威胁到美国驻海外任何陆军或海军。这些文件只是历史的一部分。”当记者问及是谁拍板刊登“五角大楼文件”时,苏兹贝格就用烟斗指着自己的胸膛说:“我。”
苏兹贝格看似沉着,其实内心紧张不已。他在准备拿手菜烧鸡时,鸡竟从烤架上掉了下去。只是事已至此,苏兹贝格与《纽约时报》都没有了退路,所以他们将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告上了最高法院。
6月26日,大法官们听取了《纽约时报》与司法部各自所做的辩护,然后转入闭门讨论。首席大法官雨果·布莱克同另外两位大法官坚持新闻具有绝对的出版权利,要求即刻取消禁制令,他们相信“不应该同意法院限制新闻而毁掉第一修正案”;伯格等三位大法官主张在下级法院进一步辩论,而在此期间需维持禁制令,因为“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有许多不可估计的因素,只有圈内人士的判断才能信赖”;剩下的三位法官表示,要具体研究文件是否真的有害国家安全,再判断要不要取消禁制令。
最后的投票结果是6比3,最高法院以多数票同意取消禁制令。布莱克着手起草他的大法官意见——这既是他34年大法官生涯中最重要的一份意见,也是最后一份意见,他在两个月后退休,随即去世。时年85岁的布莱克写道:“第一修正案的历史和语言都支持这一观点,即新闻机构必须能自由地发布新闻,而不论其来源,没有审查制度、禁令或预先限制……自由和不受约束的新闻才能有效地揭露政府的欺骗。”
正在纽约焦急等待消息的苏兹贝格与罗森塔尔听到判决结果,两人高兴地拥抱在一起。《纽约时报》的记者招待会上,苏兹伯格在回答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还会不会挺身而出的问题时,故作轻松地说道:“会,但我会安排去欧洲度假,这样我就可以不在场了。”
1973年1月17日,美国司法部大楼前,艾尔斯伯格接受记者采访,此时,“五角大楼文件案”的起诉人正在试图拍一部电影挑战司法原则和舆论底线
在“五角大楼文件案”中,苏兹贝格不仅为自己与《纽约时报》获得了巨大的荣耀,而且他也赢得了家族与公司成员的信赖。当然,更加深远的意义在于,这个案子成为美国新闻自由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1992年,苏兹贝格的儿子小苏兹贝格继任发行人,1997年又接任董事长,成为家族第四代掌门人。苏兹贝格掌舵期间,纽约时报公司的收入由1963年的1.01亿美元(主报收入几占总收入之全部)增长到1997年的26亿美元,此时主报仅占到总收入的一半左右。苏兹贝格在离开董事长岗位时,针对报纸终将会被网络所取代的观点说:“你付费购买《纽约时报》时,买到的并不是新闻,而是判断力。”
小苏兹贝格对父亲在当年“五角大楼文件案”中的表现十分自豪:“爸爸的小名叫做‘庞奇’,庞奇是一名在海军中从没失败过的船长,父亲就像他一样,替传媒言论自由奋战,父亲是这个领域中,最值得尊敬的人之一。”
(参考资料:苏珊·蒂夫特等《报业帝国》、艾尔斯伯格《吹哨者自述》、霍华德·鲍《宪政与自由》、弗洛伊德·艾布拉姆斯《第一修正案辩护记》、林达《如彗星划过夜空》、《尼克松回忆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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