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原载《书都》杂志2017年9月,总第14期,原题《我们究竟能从推理小说中得到什么?》杂志版有删节。本文为完整版)
本篇是为开设推理小说杂谈栏目吆喝的序言。
在人人熟悉东野圭吾和阿加莎的时代,这个栏目还能给出什么?
这要从我们打开推理小说的方式说起。
没有哪一类大众文学会像“侦探推理悬疑”一样,让我们无须经过大学语文的阅读教育,就产生一种“把书读薄”的自觉性。通观二手书市,就属侦探推理小说的折旧率和流通率最高。日本的无数市民图书馆里,东野圭吾的新书永远被房小又缺钱的读者预约满满。即使等不得烧钱买了实体书的人,除了藏书癖之外,多数也采取如下战略:阅毕,提取几个“梗”记下来,已成“鸡肋”的书就可以直接“走闲鱼”了。
推理小说是文学类型中的“身外之物”:它提供一种可量化的财富性,既提高我们对知识的拥有感,又不占空间;比“言情”更有智商价值,又不像“世界名著”那样需要终生纠结。
可问题在于:在读了很多或好或烂的推理小说之后,我们简直一定仍然不会写哪怕是最烂的那种——这一点再正常不过;但收集了无数烧脑谜题和答案之后也并没有真的提高智商,这种虚假的充实感却未免令人心有不甘了。
财富感不等于财富,文学与人生的关系也同样是,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如是,这个栏目其实有点“财富分析师”的意向。它要解决的是这个问题:推理小说带给我们的快感究竟所从何来?
——显然不是“尸斑在死后多久产生”这类东东。除了个别推迷群体和工科男女,相信也很少有读者会真的痴迷于物理诡计——牢记狄克森•卡尔的密室手法并不能使我们活得更加透彻,能靠APP和度娘查到的知识也不会带给我们真正的快感。小说中所有的诡计、手法,如果不跟某种东西结合起来,就一定无法走远。
那种东西是什么,关系着我们这个文学类型真正的特质。
在所有的通俗文学当中,侦探推理具有最强大的跨界能力:它可大可小,小可为“梗”,跟言情、穿越、科幻、耽美、修真大伙一起相互掺合;大起来呢,那还真是葫芦里能装天,非其它类型所能比拟了。擅长“日常推理”的北村薰之流连借来的书里夹了片书签这类细节都能雄辩滔滔地写篇悬疑故事,并非推理作家没话找话,而是因为推理和悬疑,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讲述”和“再现”行为本身经过重新组装后的结果。
听起来有些玄玄道道,而事实上,推理小说背后,的确有其强大的哲学动能。不少哲学家都喜欢推理小说,很多人还身兼二职(比如英国的切斯特顿和意大利的艾柯)。推理小说和哲学互相喂养,是现代人文学科史上的基本套路之一,原因就在于,推理比其它文学类型更接近生活的某种“原质”:当我们力图复述、再现、书写已经发生的事情时,就会发现“圆满”的真相永远捕捉不到,悬疑性也早已隐身其中。
事实上,我们的“常识”本身就是密室,因为用来打造它的知觉和语言都具有选择性,前者由记忆和遗忘、视而不见和听而不闻相辅相成;后者的盲点则是,你不能不按照一个虚假的线性时间(语音)顺序来表述空间里的事件。这两者意味着:只要你开口讲故事,真相的月饼就被咬下去一块——有所“表”,就一定有所“隐”。亦即是说:我们不可能把事物的因和果同时描述清楚,更何况“我们”也就意味着众口异声,意味着“罗生门”。只要有缺口和盲点,就有疑虑的妖怪产生,也就需要进行推断和“补完”。在阿加莎的名作《命案目睹记》里,一位老妇人在火车上,目击了平行行驶的另一列车上一闪而过的凶案现场。事后她打听到,该列车上并没有她看到的男女,也没有尸体,尽管老太太对自己的眼睛和理智都极为自信——这故事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是一个即时性的视觉片段,前因和后果的深渊,便只待以后的故事徐徐填充了。
推理是纸上的拼图。只要事先设定一个完整的因果框架,遮掩其中的一部分后对其提问,这就构成了“悬疑”;如若再安上一个主动寻找答案的人,“侦探”模式便完全成立,不一定要有尸体、暴风雨山庄和连环杀手。因此,推理故事可以发生在任何领域,善开问答脑洞的作家也会把任何事物处理成推理小说。基本上,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从细节推断全貌)和北村薰、西泽保彦、冈崎琢磨的“日常推理”,就是从各种出其不意的角度发生的;因此,我们也无须责怪芦边拓竟敢把《红楼梦》大观园“糟蹋”成了连环杀手的舞台(注:参见《红楼梦杀人事件》)——中国古典小说里最不缺少的就是连环结构了;只要稍稍改变搞宫斗的《甄嬛传》或洗冤案的《琅琊榜》的重心,它们本身就会是一则推理故事;至于蒙娜丽莎的微笑密码,那真是推理界相沿不替的传统,每隔十年就会有人想再写一次。
不论题材是谋杀、革命、落榜或失恋,推理小说都可能带给我们震撼感,因为它的内在精髓,是发现“习见”与“常识”的边界和脚迹。阿加莎说,因为我们通常不会去辨认老人的个体特征,所以一个老太太总是很像另一个老太太,正是这种思维盲区方便了凶手的“扮演”。所谓日用不知,习焉不察;鱼不知水,人不知风,我们亲近熟悉的事物、自身的思维方式,是最难于觉察和撼动的“存在”。推理小说正是针对这个,撬动了我们在传奇和日常之间设置的那道心理界限。读多了某位作家的作品,我们猜对凶手的机率会越来越高,虽然这只是对套路的直觉,不是科学意义上的智商,但熟知套路、在各种套路之间参照摩擦,却真的会有思想的火花产生。比如在某“美术推理”作品中,我们知道了红色对于过去的日本人来说意味着富贵,而非神圣或喜庆,正是这个微小的认知差,成为了破案的关键。这个小知识本身无甚实用价值,却能带来真切的快感,因为它提示了我们与“他人”的差异。
可以说,推理小说的理想价值,在于锻炼读者对“存在”的反思能力。把百科全书背下来干什么呢?打动我们的,永远是了解到在某个特定环境下的生命是如何思考和生活的,并由此发现事物升起和消灭的规律,这些规律,包括了外在的环境和内在的人性,当“内”与“外”有机结合,也就是心理与物理手法水乳交融的时候,才是阅读推理小说的无上醍醐。
让推理比科幻更令喜欢稳定的中产阶级开心的,还有它的行业铁则:谜题抛得越高,落得越稳,一切都有答案(即便“开放性结局”也是答案的变奏)。借用“死神小学生”名句——“真相只有一个”,如同那十五的明月,那么故事本身就是月亮盈亏变化的过程。用中国人的老话来说,好故事的秘诀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善知开合”。“WHEN,WHERE,WHAT,WHO,HOW,WHY,”这六大推理要素,随便“开”哪个、“合”哪个,都足以成为独当一面的“推理亚类”。古典时期的推理小说常使用“开三合三”的形式,而“开一合五”“开五合一”“半开半合”则正在被充满竞争意识的当代作家们逐一开发。推理界经常发生“诡计都用得差不多了”的集体焦虑,最后都证明是虚惊一场——这世界妙就妙在,所谓“全貌”并不真的全,正如满月也并非一个平面一样。
一个事件有很多层,表皮、骨架、细胞……每一层都可以自成套路,又互相含摄,更复杂的是,它们还在不停变化和转动,转动的速度和方式本身就可成为故事的切口(叙述性诡计就与此相关)。想一想周易八卦的“错、综、复、杂”,这四种卦式的交织变易,就不难明白:推理小说在理论上(即不考虑社会环境和读者接受度的情况下)可以无尽地写下去,因为事物的“元套路”有限,变奏却不可穷尽。同心圆(结构在不断衍射或扩散)或者拓扑学中的莫比乌斯带(走着走着就突然来到了另一个维度),都可以形成不同的故事结构。——所有这一切这让我们分分钟想到中外哲人们的相关理论。怪不得推理界早有人打起柏拉图、苏格拉底和孔子的主意,要把他们变成侦探、凶手或华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