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交会最值得期待的2场策略会:
【策略会一】二次议价药企应对策略会(11月26日)
【策略会二】两票制+医药代表备案制下CSO的合规运营策略会(11月27日)
更多详情可咨询:180-2869-1034; 180-2869-1045(微信同号)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10月27日,江西发布关于南昌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联合体采购目录,涉及1517家药企。通知要求目录内所涉及的药企于10月30日前完成价格调整工作,对于不确认配送关系、拒绝配送、不及时、不足量供应药品的企业,将暂停采购资格,直至取消全品种中标资格,纳入不良记录。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
与此同时,南昌市也将在10月至12月在全市统一开展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南昌市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10月至12月在全市统一开展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
成立专案组重点查处性质恶劣案件
《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联合卫计、食药监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针对专项整治的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南昌市将成立专案组重点查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卫计委、食药监局要在前期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自查有关情况及发现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依法依规查处破坏公平交易原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通报卫计部门、食药监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收受商业贿赂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
被查处企业限制在药品等方面招投标
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应将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南昌)并列入卫计委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专栏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对被查处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限制其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方面的招投标。
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以及充分利用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整治内容
1、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在销售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过程中采用以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包括以“回扣”或假借“介绍费”、“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科研费”、“统方费”、“手续费”、“酬劳费”、“信息费”、“佣金”、“赞助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行为;
2、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营销人员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以“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临床观察费”等名义给付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现金和实物的行为,以及以提供国内外旅游、考察等名义给付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
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假借给医疗机构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销售耗材和配套设备等行为。
广州药交会最值得期待的2场策略会:
【策略会一】二次议价药企应对策略会(11月26日)
【策略会二】两票制+医药代表备案制下CSO的合规运营策略会(11月27日)
更多详情可咨询:180-2869-1034; 180-2869-1045(微信同号)
报名请点击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