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晓梅,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龚启辉(通讯作者)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吴联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是学术界和实务界所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设计薪酬机制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如何通过税收政策来引导企业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则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我国从2008 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废除了“计税工资制”,将企业薪酬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由限额抵扣修改为据实抵扣,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这项改革在现实中是否有效调节了内资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和劳动收入分配并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
文章利用我国2008 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薪酬抵税改革这一外生事件,基于事件前后各3年的公司观测值,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考察了薪酬抵税对企业薪酬安排的影响。研究发现,薪酬抵税改革所导致的薪酬税收成本的降低,提高了员工的总薪酬,总薪酬提高具体体现为员工平均薪酬的提高,而非员工人数的增加;薪酬抵税改革主要提高了普通员工的薪酬水平,并降低了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最终提高了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这一效应在工资水平较低和股利支付率较低的公司中更为明显。研究结论表明,薪酬抵税改革可以降低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企业内部公平性的提高,因此,税收改革可以成为政府推进公平化进程的重要措施;同时,国家财政向企业的不定向转移支付在再分配过程中受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隐性契约的影响,由于这种隐形契约不同公司之间并不相同,因此,税收改革效应对公平性的促进作用在不同企业之间也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也可以为税收改革所参考。
该文的贡献在于如下三方面: (1)与已有文献着眼于薪酬税率不同,该文借助于我国独特的背景从薪酬抵税的角度研究了薪酬税收成本对企业薪酬安排的影响,从而深化了薪酬税收成本方面的研究;(2)文章不仅研究了薪酬税收成本对员工薪酬水平和就业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了薪酬税收成本对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的影响及其所产生的激励效应问题,较为全面地研究了薪酬税收成本问题,为后续研究拓展了思路;(3)文章以我国薪酬抵税改革为背景展开研究,发现我国的薪酬抵税改革提高了普通员工薪酬,降低了企业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并提高了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持,同时也为企业所得税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