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老年代步车"大家并不陌生,
经常会在街头看见它们的影子,
各种各样的,五花八门。
由于价格不贵、操作简单很受老年人的欢迎,但是这些"老年代步车"大部分无法在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挂不上车牌,驾驶人多数没有驾驶证,经常存在闯红灯、抢道、逆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更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例。
昨天,记者从周村区政府获悉,按照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周村区率先公布城区代步车禁行区域范围。从6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根据去年发布的《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通告》,各区县将分别划定代步车禁行区域(主要是城区道路),并制定发布禁行公告,设立禁行标志。此次周村区关于城区代步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就是按照全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的工作推进要求而发布的。通告中称,对代步车在城区实施区域禁行措施。
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周村的代步车禁行区域为:西至信阳路(不包括信阳路),北至恒星路(不包括恒星路),南至周隆路(不包括周隆路),东至德阳路(包括德阳路),德阳路南首经由站北路向南经正阳路至周隆路(包括站北路、正阳路)。自今年6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告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去年10月,淄博市召开代步车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提出对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非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力争2至3年,在淄博逐步消除代步车非法行为。
随后,淄博发布《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通告》,分三个时段对代步车非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第一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全面清理代步车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营运行为;第二时段(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划定禁行区域,教育劝导车主自觉停用代步车;第三时段(201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禁止代步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