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贷置换”“转贷降息”的陷阱卷土重来。所谓“房贷置换”“转贷降息”是不法中介借助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的利息低于房贷利息的“噱头”,运作的一种“借钱还贷”“以贷还贷”的资金周转“游戏”。
一是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进入热销期,且利率下行;
二是客户存量房贷本金金额不大,往往在50万元左右;
三是客户个人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四是客户金融知识缺乏,贪小便宜的心理一时占了上风,而忽视了其他成本和潜在风险。
首先,“忽悠”客户去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因为申请个人经营贷款需要客户实际从事生产经营,不法中介就通过伪造证件、经营资金流水等手段进行虚假包装,“热心协助”客户获取银行信任,并从中谋取服务费。
其次,利用贷款置换的时间差,为客户提供提前还房贷的“过桥”资金,与客户形成短期借贷关系。“过桥资金”通常按日计息,成本颇高。这正是不法中介谋取利益的“大头儿”。
最后,客户利用申请成功的个人消费贷款或经营贷款,偿还中介的“过桥”资金。至此,房贷“置换”完成。但全套流程中的套路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会让客户得不偿失。
贷款合规风险。伪造资料获取个人经营贷款本身就是不合规行为,“冒险冲关”极易导致贷款被拒,个人征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不法中介在伪造资料的过程中,会造成客户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为客户日后工作生活埋下不小的安全隐患。此外,个人消费贷款或者经营贷款的用途限定于个人消费或者生产经营领域,即便客户能够顺利获取贷款,但拿来偿还“过桥”资金,已明显偏离贷款用途,形成贷款合规风险。
置换资金成本高。不法中介在夸大宣传时,会刻意回避办理过程中涉及的服务费和“过桥”资金利息,让客户产生确实省钱的错觉。而实际费用支出会超过利息节约的理想计算值,与客户预期相去甚远,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贷款期限被缩短。房贷的借款周期往往较长,客户可以选择10—20年的还款期。而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周期短,一般为5年。因此,房贷利息与上述个人贷款之间的利差,核心源于贷款期限,是借款人应当支付的资金使用的时间成本,其存在是合理的。而房贷被“置换”后,还款时间会大幅缩短,每月需要支出的还款金额会明显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将陡然上升。
因此,对于房贷客户而言,要时时擦亮眼睛,不要被不法中介的花言巧语蒙骗。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严防此类违规置换贷款的发生,做好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引发的贷款合规风险。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做好对房贷和消费贷本质差异的宣传,扫清客户知识盲区,从根源上消除客户被不法中介诱惑的可能性。房贷客户自身也要摆正心态,强化对金融知识和相关政策的认知,逐步练就识破不法中介不实宣传的本领,学会自我保护,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贷款准入和管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时,要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做好对客户资质的尽职调查;对明显存在虚假证明的贷款申请一律予以驳回,并在信贷系统中做好风险提示标识。同时,严格贷后管理,重点关注贷款流向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对于流向房地产领域或者挪为他用的贷款,要及时予以收回。
加强市场引导和监督。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排查和惩治力度。对于提供“过桥”资金、试图套利的不法中介,及时查处,绝不姑息。同时,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受骗的金融消费者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文字:陈洁
图片:V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