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历时六年,一场两家中国医疗器械企业之间发生在美国的专利侵权案件以100万美元(约人民币728万元)的和解金达成了最终和解。
12月12日,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发布公告显示,12月10日,康泰医学与其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康泰”)与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超思”)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此次诉讼开始于2018年,北京超思在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法院发起诉讼,指控康泰医学及美国康泰侵犯其专利号为No.8639308的美国专利。
在诉讼初期,美国法官就召开调解会议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无奈双方的和解主张相差较大,此次的调解没有达到理想的结果。
接下来,案件依次进入审理程序:法官作出马克曼裁决,完成事实取证、专家取证等。今年5月,美国专利商标局给出单方再审第一次审查意见,判定涉案专利6个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这对康泰医学来说,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基于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无效内容,康泰在6月7日向法院提出中止诉讼动议,等待法院裁决。
但今年10月,美国专利商标局最终发文认定No.8639308号专利6项权利有效。
于是,康泰医学继续考虑和解的可能性。
康泰医学表示被诉后,就已停止在美国境内制造、进口、使用、提供销售或销售被控侵权康泰血氧仪产品。目前已升级涉诉被指控或提及的产品功能,已无相关产品库存。同时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康泰医学与北京超思反复沟通最终以下述条件达成和解。
1、康泰医学的上述行为,属于侵犯No.8639308号专利的行为。
2、康泰医学已停止上述行为,如想要恢复,需先向北京超思申请许可,并在未获得书面许可前不会开始实施侵权行为。
3、康泰医学支付100万美元的赔偿金,解决涉及被控侵权血氧仪的所有诉讼。
4、北京超思豁免并解除此次诉讼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费用或律师费索赔。
5、康泰医学豁免解除对No.8639308号专利非侵权和无效性的请求。
6、此协议取代双方此前的所有协议、谈判和谅解。
7、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对解决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问题具有专属管辖权。
据康泰医学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为应对上述专利侵权诉讼,康泰医学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分别产生律师费用为837.98万元、290.88万元及253.23万元。
如此看来,相比于持续高昂的律师费用,以100万美元达成和解,对康泰医学而言是一个极具性价比的决定。
附:公告原文
(原标题:积怨六年,康泰医学与北京超思以100万美元达成和解)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