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过去,意味着……2017年已经过去三分之一了!
时光宝贵,各位要多多珍惜,能出去浪的就不要宅。
出去浪,首先要注意安全,把钱看住,把贼防好。
悲伤的是,有些钱怎么看也看不住,有些贼怎么防也防不了。
今天波叔要讲一单列车抢劫案,给你们见识一下大盗的手段。
事情发生在英国。
1963年8月8日,一列皇家邮政列车从格拉斯哥开往伦敦,第二节车厢载着128个“高价值包裹”(High Value Package)。
从名字就知道,这些包裹可值钱了。没错,里面有大量现金钞票,总面额是260万英镑,折合现在价值超过4600万英镑,相当于人民币4亿元。
乖乖。
话说运那么多钱难道没有防范措施?
当然有。按照计划,列车全程不停,而且还配有多名押运人员。
但是凌晨3点,列车长杰克‧米尔斯(Jack Mills)发现前方信号灯变红了。虽然本来列车不能停下来,但是红灯耶!明明白白的警示标志,如果前方真有什么事故,驶过去分分钟车毁人亡。谁敢不停?
没人敢。
所以米尔斯还是停车了。但他仍然很谨慎,让副车长戴维‧维特比(David Whitby)跳下车,到铁道旁的专用电话联系信号工。
但维特比发现电话线已经被剪断了。
他随后发现,他们看到的红色信号灯竟然是假的!原本的绿灯被一个棒球手套挡住了,而红灯是用一节6伏电池强行点亮的。
大事不妙!维特比明白,有人设下这个圈套,不会只是为了恶作剧。他赶紧往回跑,但是来不及了,几个突然冒出来的歹徒冲上来,对他一顿暴打。
与此同时,另一个蒙面人爬上火车,一下子把米尔斯给敲晕过去。
这个蒙面人,就是波叔今天要讲的故事主角,他叫龙尼‧比格斯(Ronnie Biggs)。
另外几个人解开了第三节以后的车厢,只留前两节,打算继续前进。前两节车厢里的押运人员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几个彪型大汉逼到墙角控制住了。
兵分几路,配合娴熟,绝对是蓄谋已久。
这伙劫匪共有15人,负责开火车的那位叫老皮特。他们原来的计划是,控制车头后,就由老皮特把火车开到隐蔽的地方,再慢慢把车上的包裹搬下去。
结果老皮特一看控制台,懵了。
皇家邮政列车用的是新型的柴电混合型机车,跟他以前见过的老式车头不一样,不会开啊!没办法,比格斯只能又把晕过去的米尔斯弄醒,逼他把车开动。
前面天翻地覆,后面那几节被解开了的车厢却留在原地,里面的工作人员还糊里糊涂,没发觉自己被人抛弃了,有两节车厢已经离他们而去了呢。
没过多久,半截火车开到一个桥洞旁停下来,下面早就停好了几辆接赃的车。
他们把包裹一个接一个往汽车里搬,120个包裹搬了一个半小时,够了,赶紧撤。
离开之前,劫匪还命令列车员30分钟之内不许报警。
本意是为了延迟警方接到消息的时间。但恰恰是这30分钟,成了警方破案的线索。
警方想:为什么一定要是30分钟呢?
这说明:他们的藏匿点有可能就在不超出附近30分钟车程的地方!
接着说劫匪。这伙人一安顿下来就把钱给分了,然后各自逃亡。
能逃到哪儿呢?干了抢劫皇家列车那么大一票勾当,肯定是轰动整个社会。就算追到天涯海角,执法人员也不会放弃。
果然,警方顺着铁路沿线地毯式搜索,很快找到了歹徒藏身的农场,还发现了大量证物:食物,睡袋,邮政包裹袋,甚至一副强手棋,上面还有指纹。
依靠这些证物和指纹,劫匪团伙很快一个个浮出水面。到1964年,他们全部被抓捕归案,最终分别被判处20到30年徒刑,所有人加起来一共是307年,三辈子都坐不完的牢。
只不过,那些被他们分掉的现金,多半已被他们挥霍。
你以为故事这就样完了?
NO,NO.
还记得比格斯吗?就是敲晕列车长又弄醒列车长那个。
他分到了14.7万英镑,被判入狱30年。
这比格斯本来就是个混混,专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比较戏剧性的是,在犯案之前,他本来已经决定洗心革面,结婚生子好好过日子。谁知意志不够坚定,被人撺掇几下,就加入了团伙。
被判刑之后,起初也老老实实蹲了几天监狱,但是15个月之后就待不住了。他精心谋划,竟然翻过八、九米高的狱墙,越狱了。
堪称“现实版《越狱》男主角”。
这么简单粗暴,你让监狱颜面何存?
出来后,他先逃到法国,稍微整了下容,然后用个假名混到了澳大利亚,同时还神奇地把妻子和两个儿子接到澳洲。
隐姓埋名在澳洲过了几年,还让妻子怀了第三胎。
1969年10月,嗅觉灵敏的他发现英国警方追查到澳洲。混江湖久了,怎么也得有两把刷子,他一溜烟又跑去了巴西。
用了几年,英国警方才查清他的去向。
1974年,伦敦警厅调查员杰克‧斯利普专门到巴西拘捕他,准备把他带回英国。
结果却空手而归,因为当时巴西政府拒绝引渡比格斯。为什么呢?
因为他在巴西交了个女票,还把人家肚子给搞大了。当时英国和巴西还没有引渡条约,怎么能把巴西未来花朵的父亲驱逐出去呢?
虽然英国警方奈何不了他,但在巴西也得维持生活,何况还有个未出生的孩子等着花奶粉钱。
比格斯前半辈子的专业技能就是偷盗,别的也不会,但重操旧业风险太大,再被抓进去,想重演越狱是不大可能了。
机智的他想到了一条赚钱的好路子:
贩卖故事。
谁的故事?当然是他自己的。
抢劫皇家列车、越狱、逃亡、警察还拿他没办法。谁的故事比这更精彩?
虽然臭名昭著,好歹也是个名人。
他把故事卖给一些小报,接拍广告,财源滚滚。
1978年,辉煌时刻到了。他竟然攀上了传奇的朋克乐队——“性手枪”,一起录了首单曲,叫NO ONE IS INNOCENT(无人清白)。
看名字就感觉好邪恶。
他成了闻名世界的江洋大盗、亡命之徒。许多猎奇的旅游观光客来到巴西,都要求与他共进晚餐,合影留念,像追偶像似的。
对此,他的态度一律是:好说好说,给钱就行。
他越来越有生意头脑,自己做了一款T恤和咖啡杯,上面印着:
我到过里约,见过龙尼‧比格斯……真的。
卖给粉丝,穿回去招摇过市,有点低调的张扬劲儿。
一不小心就卖成了爆款。
1994年,他还出版了一本自传叫ODD MAN OUT,暂时没中文版,波叔暂把它译成《法外之徒》吧。
该书评分还不低,亚马逊4.7星,最高5星。
喂,你这么嚣张真的好吗?
俗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1997年,英国与巴西之间签订了引渡条约,比格斯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英国警方忍他好久了,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马上出动把他逮回来。
但是这家伙竟然跟泥鳅一样,滑得不行,两次抓捕都被他逃脱。
只是,泥鳅也有老的时候。90年代末,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中了几次风。
更糟糕的是,他在巴西没有医保。
总算知道祖国的好处了吧?与其在异国他乡病得半死不活没钱治,还不如回国蹲监狱舒服。万一有命熬到出狱,还能“堂堂正正以一个英国人的身份,到酒吧里来一瓶啤酒”。
所以2001年,他自愿回到英国,接受法律制裁。
35年的逃亡生涯终于结束,本以为这回要坐穿牢底了,没想到他还真有命出去。
2009年,已经80岁的他卧床不起,失去了语言能力。监狱给了他假释,回家养病。
这一出来,他再没回监狱。
2013年12月18日,火车大盗中最传奇的人物龙尼‧比格斯病逝于伦敦疗养院,享年84岁。
参与这次世经劫案的15人,极尽奢华地逍遥过,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善终。
Buster Edwards出狱后做过花卉批发商,拍过电影,但在90年代末自杀;
James Hussey和Thomas Wisbey出来后又在1989年因贩毒入狱;
Charles Wilson在西班牙被人枪杀……
最好的就算比格斯了,可也是一生之中大半时间像丧家之犬一样惶惶不可终日。
逞一时之快,换来后半生亡命天涯和狱中磋砣,不用波叔说,你也知道值不值。
只是年少痴狂时,善恶有时真的只在一念之间。
冷静啊,骚年!
今日心情 感慨
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你也许看过这个女人的第一寸肌肤,有人把她劫走藏了两年》
《为了美,他去死》
——菠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