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建设工程法律前沿论坛在杭州开幕。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建筑时报社共同主办,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绍兴仲裁委员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作为支持单位。
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高校、法院、律所、企业的80余名代表参加,以经济转型背景下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新命题为主题,聚焦“以房抵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支付中商票问题”三个建设工程争议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主持人: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法学家》常务副主编
致辞:李云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秘书长
致辞:陈太祥
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
致辞: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优秀获奖论文颁奖仪式上,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千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姚盛中、中建八局浙江建设有限公司赵振华、浙江振邦(杭州)律所事务所方雯雯、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司磊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童扬虹、河南万基律所事务所张世峰、北京嘉源律所事务所上海分所曹菁菁、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王画等9位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了表彰。
主持人:李乐敏
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与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主讲人: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法学家》常务副主编
报告题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疑难问题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法学家》常务副主编高圣平首先作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疑难问题研究”的主旨发言。高圣平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客体范围、优先受偿权的成立、效力范围、行使、优先受偿权与相关权利的竞存及其处理等六个部分,结合全国法院系统能够收集到的所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
主讲人:江宇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报告题目:浙江建设工程审判中的争议问题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江宇奇作了“浙江建设工程审判中的争议问题”的主旨发言。江宇奇从介绍浙江省建设工程案件概况着手,围绕工程价款结算中的工程款结算协议的效力、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的条件、以双方诉讼前共同委托出具咨询意见作为结算依据的条件、管理费的处理、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中途退场工程的结算等方面进行陈述。
主讲人:朱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报告题目:以物抵债中的争议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朱虎作了“以房抵债中的争议问题研究”的主旨发言。朱虎针对以物抵债的类型、清偿目的的以物抵债、代物清偿与新债清偿的区别、担保目的的以物抵债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主讲人:李琪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原法官
报告题目:工程款支付中的商票法律问题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原法官李琪作了“工程款支付中的商票法律问题研究”的主旨发言。李琪围绕商票是否可以拒绝接收的问题、关于原因债权是否因票据授受而消灭的问题、一审未到付款日期,二审到期能否一并处理、关于票据权利和原因债权竞合时的行使顺位问题、回归原因债权后如何处理持有票据、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是否还可以主张原因债权的问题、总包背书转让或直接开具给下游的处理、票据到期未能兑付,持票人主张原因债权,违约责任起算点的问题、票据支付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的起算九个问题进行分析。
主持人:毛海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报告人:丁晔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报告题目: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中“购房者”的权利保护问题
报告人:丁林阳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报告题目:如何拟订一份合适的以房抵工程款协议
报告人:牛军勇
中建八局发展建设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报告题目:浅析承包人以房抵债的方法与路径
报告人:司磊磊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法官
报告题目:廓清以房抵债协议效力及执行冲突思路
报告人:姚盛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法官
报告题目: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顺位——关于理想顺位规则的思维实验
报告人:朱贤和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报告题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疑难问题研究—民法解释学视角
报告人:赵振华
中建八局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报告题目:从承包人角度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保护
报告人:何鲁峰
绍兴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报告题目:工程折价、拍卖问题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报告人:赵启龙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报告题目:建工合同纠纷涉商票法律问题审查思路
报告人:吴宝锦
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报告题目: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商票应诉案件注意要点
报告人:胡小文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华东)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报告题目:商票拒付后承包人工程款债权的救济路径
报告人:曹菁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报告题目:论工程领域商票债权与原因债权的关系及行使限制
会议总结: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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