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市检察院专题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以“四个坚持”引领佛山检察工作
4月14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切实以重要批示精神统领全市检察工作,力争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议提出,以“四个坚持”引领佛山检察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三个支撑”推动佛山检察工作,努力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会议要求,选准刑事检察工作着眼点,探索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进一步探索建立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快速反应机制。谋求诉讼监督工作突破点,铺开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提高监督力度和效果。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把握科技创新发力点,把科技强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持续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打造品牌建设新亮点,部署开展“品牌创建年”活动。
4月19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黎明带头到南海区检察院督导开展学习重要批示精神工作。各党组成员结合挂点联系制度,分赴各基层院,指导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及督导工作。
◎徐东涛指导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昨日,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先后参加了高明区经科促局和高明基业公司党支部专题学习会,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强调要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并转化为高明发展的精神动力,为全市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支撑。
徐东涛强调,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意义,并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质。对于高明干部而言,要始终保持敢闯敢试、追求卓越的作风和气质,以“四个坚持”作为判断标准,将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际、落到基层,让高明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市副处级干部及各镇(街)镇长(主任)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702名学员参加学习培训
4月22日、23日和25日,全市副处级干部和镇(街)镇长(主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培训班分期分批在市委党校举办,702名学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专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每期培训班均由市委党校教师讲授3个专题学习内容,包括:《四个坚持:广东继续走在前列的指导方针》专题、《夯实三个支撑,促进佛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专题、《主动融入大湾区经济发展,实现继续走在前列》专题,主要帮助学员深刻理解“四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和如何践行“四个坚持”;明确促进佛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进一步夯实“三个支撑”的观点;帮助学员进一步认识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为抓手,开放引领、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的世界级城市群,最终实现“两个走在前列”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市委党校在全省党校系统率先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课题组,挑选多名中青年骨干教师组成专题宣讲团,及时研究设置课程,部署咨政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并编印了专题学习参考资料,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学用结合,推动工作。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灿日前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强调要以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聚焦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点工作,理清思路、实化措施,深入推动党建领航强化工程、注册便利提升工程、放心消费试点工程、重点领域监管工程等12项工商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实干担当,奋勇争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上来。
来源:佛山日报、佛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