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广州市住建委发布史上最严限购政策(回顾:
重磅!广州深夜出台楼市新政:单身限购一套,连续缴纳社保3年变5年!你还打算买房吗?
)后,今日广州公积金中心也紧跟步伐。
据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众号公告,
其中明确提到“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等条例,具体新政对比前后如下:
新政前:
1.有
首套房
者
:首付3成,基准利率;
2.
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还清
者
:首付3成,基准利率1.1倍;
3.
首套未还清
者
:首付7成,基准利率1.1倍。
新政后:
1.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基准利率;
2.无房有贷款记录者:普通住房首付最低4成,基准利率;
3.有1套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最低5成,基准利
率
1.1倍;
4.首套未还清者:首付最低7成,基准利
率
1.1倍;
5.凡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最低7成,基准利率1.1倍。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认为,
这是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公积金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公积金等综合渠道稳定楼市和房价。
但这个政策不会对楼市有大的影响,因为公积金本来就有贷款上限,个人限贷60万,家庭100万,实际上以这样的额度,很难在广州买到房子,很多人都需要与商业贷款组合。想要稳定楼市和控制房价的话,最根本的方法还是在于增加住宅供应。
附上公告原文: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现将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三、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四、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五、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