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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治理之火已蔓延至零售药店,企业要重视啦

药融圈  · 公众号  ·  · 2024-05-2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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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底,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座谈会内容流出,尽管只有 15 个省发言,但是透露出的信息量还是蛮大的,其中笔者比较关注的就是药店价格治理和 药品差比价规则 的修订。

北京、河北、内蒙等省份提到 药店价格治理 的问题,这个确实也是老百姓反映问题频次比较大的问题。前几天孩子肚子不舒服,路过药店顺便去买肚脐贴,一连排三家药店,最终进了益丰,店员拿出来两种,一种价格 19.9 / 盒,需要多次更换。一种是丁桂肚脐贴, 39.8 / 盒。我思考了一下,默默拿出手机,打开美团,下了两盒的外卖单, 27.6 / 盒店内自取,分分钟拿到货。就这样,堂而皇之地省了 24.4 元。不觉感慨一下,药品的价格实在是太乱了,多次亲自验证过,同一个产品,基本都是线下价格高于线上。而且有些药,线上推的基本都是流量产品,可是在药店柜子里,这些产品摆放的位置是最犄角旮旯的,随手可见的都是高利润产品。

北京 门诊药品可报销,社区服务站可便捷就医,患者主要是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取药。零售药店(含电商)药价主要是由市场机制决定,受到营销模式、补贴力度、促销周期、药品来源和供需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下一步, 针对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同药价差问题,建议国家局专项调查研究,可将零售的主流药店或主流药品价格纳入挂网监测价收集范围。建议协同国家市场监测部门,严肃查出倒药等违法行为,规范网上药店、电商平台低价销售模式,明示促销、秒杀、补贴等情形,避免误导。

河北 提到坚持采用竞价淘汰的市场竞争模式,有效降低价格。常态化开展 药品挂网 治理,促进药品价格公平合理。坚持落实药品价格管理职能,持续规范药品挂网治理,制定了申请企业 2 家及以上的,同层次同组化药价差一般不超过 1.8 倍,生物制剂、中成药不超过 3 倍市场竞争规则。河北省是 1.8 倍的发明者,据说政策实施当年河北省的化药整体降价 32.5% ,政策的追随者并不多,有些产品因为这个政策只能放弃河北。关于“四同药品”问题治理,河北省要求企业原则上降至全国最低价,避免出现“价格歧视”,预估 5 月底前将完成初步的价格治理。在此插句话,只有河北采集了全国最低交易价,目前申诉受理还没有回复,进度说实话已经很慢了,其他事都完事了。 2024 2 月,河北省印发了相关的监测方案,对全省定点零售药店“四同”药品销售价格差异较大的现象进行检测,确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销售价格合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建议由国家统一对定点药店价格设定全国统一监测价,省级挂网价和全国监测价进行统一调整治理。

内蒙积极探索零售药店价格监管模式,选取部分定点药店作为监测哨点,依托招采子系统价格监测模块,零售药店通过子系统下单采购,通过比对药店实际销售价和挂网价,标记价差,形成价格预警 。内蒙建议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医保发 [2019]67 号文提到要使药品价格反映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维护价格热合理稳定,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可衡量的标准,蒙内属地企业少,成本核查困难,界定药品价格合理性缺少数据支撑。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应用药品价格指数测算,细化明确药品价格的合理调节空间。同时也建议通过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条款约束定点药店销售价格的加价比例,将购销存与医保平台实现对接作为纳入定点的条件,严格落实政策要求。

医药价格座谈会前后脚,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第一批)的函》、《 关于请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加风险品种( 2024 年一季度)核查处置工作的函 》就同步流出,可见政策风向都是相辅相成的。

前者是在做好审计移交的系列药品价格异常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建立药品异常价格治理举一反三工作机制,将 已整改药品同通用名其他厂牌价格明显偏高、销售费用率明显偏高、群众反映挂网价格明显虚高等存在价格异常情形,且年销售额达 5 亿元以上或近 5 年来连续涨价的药品纳入药品价格风险品种范围 ,分批发有关省医保局,开展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第一批共涉及 7 个药品。关于整改目标,国采中选的非中选地方建议调至不高于中选价 1.5 倍或最高中选价,这个政策是从 VBP-8 开始的,前几批整体目前是建议和鼓励为主。价格明显高于同通用名已整改厂牌价格的,建议调整至不高于已整改价格的 1.8 倍以内。虽然国家层面没有专门在政策中规定不同厂牌间的合理价差,但是根据国采文件包括各省的价格管理文件等综合来看, 1.8 倍很可能是原定今年年底不同厂牌间价格趋同的一个大概率的比例。对于国产药品来说,这个价差基本够了,主要是 原研药 可能受到影响。毕竟原研药的疗效和大众的用药认知在那里,也不能不用,哪怕是价格相对高一些,也不希望因为价格而让好药买不到或者消失。

后者主要是 交易额靠前且价差大的前 10 名药品 ,监测结果包括 定点药店售价(最大值、最小值和众数),省级平台挂网价及网络药店售价(外卖价) 梳理实际售价高于众数或网络药店售价的药店,责令整改 (原则上药店线下售价不应明显高于网络售价, 10%-20% 左右把握,医保的不应高于非医保的)。 挂网价显著高于定点药店售价、网络售价的约谈企业,按照“挂网价不高于定点药店售价最大值“,原则上向定点药店售价众数靠近。

长期以来,药店是国采(非中选)产品的第二战场。很多产品,尤其是国采参与度相对较低的原研药,基本都会转战药店。有的厂家公立医院和药店以不同规格和包装区隔开,算盘打的相当完美。但是现在,药店的价格治理已经箭在弦上,药品销售双轨并行的企业,要把自己家的产品价格整体梳理起来了。根据第三方的数据,目前零售份额大概占到 20% 以上,医疗机构大概是 60%-70% ,未来价格管理趋于“一盘棋”,大家还是未雨绸缪,尽快开始行动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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